如果還有時間減斷繩子或講笑話給他聽~為何不直接到一樓等他呢?順便呼朋引伴,左鄰右舍全都叫出來~手上自備個棍棒之類的...不過在他沒有主動攻擊你們之前,這些棍棒只能當嚇阻工具~不然你們還是可能會被小偷告個傷害....如果他拿刀(指甲刀除外)!!!!!!!!!!!!!!也確實對你們造成人身威脅或是有人已受傷,全部的人不用客氣...手上有任何東西都給他砸過去(刀除外)...用力猛k至倒地或被制服為止~制服後就不能打了唷!!!如果他有槍!!!!!!!!!!!!!!那大家還是先躲再說吧~~~除非你飛刀有兵器譜排名第一的小李飛刀他娘那麼準..
Bear no more wrote:煩請法律高手指點一下...(恕刪) 呵呵...大大您的問題很有趣,你可能會防衛過當喔,刑法23條,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你的行為手段與目的要符合比例原則啦...就像小偷正在偷你的東西,不能拿起開山刀把它砍死,頂多把它打個半死就好,呵呵.....參考參考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