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沒交代清楚所要說的重點是 "魯也沒有用" 那行吧不過會寫這行字, 我一開始想到的是店家應該是被消費者惡意退換貨的行為嚇到了乾脆把退換貨公告寫的讓消費者可以在買之前先決定好要不要修改要修改就不能退換貨, 不修改, 應該只要不要剪標也還是可以退換貨的樣子
樓主內文要表達的,起先是語焉不詳,後來加以說明後,我覺得還說的通啦。樓主大概認為:關於退貨的規定,一般而言應該是正經八百的,沒想到這家的規定,居然增列"魯也沒有用",讓她覺得不可思議吧?而且把規定貼在更衣室內,有點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