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3su wrote:
原告及證人跟我說過
有次開庭時~檢察官有傳喚某人的幾位友人到庭
友人們才知道帳戶被某人當人頭使用
友人們都告訴檢察官~並沒將帳戶供給被告使用~也完全不知道被告使用他們的帳戶在做詐欺行為
所以在不知情的狀態下~他們已成為詐欺幫兇~~
所以這情況不是"借用"~~如果那些友人既然都是不知情的狀況下~~應該是叫做盜用
是喔!某人的友人們說不知情喔!!!!
那還真是當場給某人漏氣了...

(這種時候,身為朋友應該義不容辭才對啊...怎會陰溝裡翻船~)
怎麼會有這麼有趣的事~~~
讓我又長知識了~.....
哈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