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鞋 wrote:
300樓~~~~...(恕刪)
哪有~你才299樓而已
我才是300樓啦

既然灌水了,就講多一點吧
.......
我覺得維大力的敗筆在事發後的態度,如果它能在媒體上公開的說︰關於這件案例,我們公司會仔細研究...#%!#
等等的打官腔,以及在拜訪開版大時,也是打官腔式的說些言不及義的安慰話語,
那麼大家也不至於像這樣一窩蜂的產生反感。
真的,我還是挺樓主,雖然有些人提到不管最後法院判決結果如何,唯一會在水裡面的還是開版大,我們
這些路人也只能嘴砲而已,但是歷史不就是這樣寫下來的,
講個很八股的,如果當年那個兒子被撞死的某媽媽,沒有她辛苦的奔走,那麼現在也不會有強制第三人責任險
不管怎麼樣,開版主今天都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我們這些路人能做的就是推一下,﹐聲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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