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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台中小康 wrote:
你上網看過維大力易開罐汽水生產流程照片嗎?
它是全自動生產,人員如何接近?
...(恕刪)


這也是我質疑的地方
可是他的第一張照片,機器旁居然出現工業用手套,這玩意兒不該出現在那吧
還有照片拍到不少接縫處,如何證明廠區無塵作業

請參考第一張空罐上線和第二張洗罐機
台中小康 wrote:
樓主上網公佈內容,媒...(恕刪)

未獲廠商不合理之反映前即想訴諸媒體(即網路)民粹批判對方
為什麼不能這樣做
法律有規定???
是那一條


大家的批判是用自己看的觀點
大家批判是在廠商處理態度

有看到廠商處理疑似有問題的產品嗎?沒

假真的連買個東西都要提心吊膽

所以以後有問題
只要跟廠商反應,廠商跟你協商好沒問題就好.....剩下其他消費者等著出事這樣嗎?

那講真的toyota,你是佛心來的。你做太多了。還要花10億
toyota
學學這邊喔
可以幫你省10億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zinovia wrote:
老兄,我在回文你還登...(恕刪)


這個人真的很奇怪呀...還自言自語..叫自己"老兄"喔?我看不懂他的意思耶?
他先是發表了這一篇....



然後其ip如下


然後又發表了這一篇..叫"老兄"先別登入..不然別人以為他會瞬間移動?


而其ip就變成如下:


意思是說..他擁有的這一個帳號"zinovia"...是供 2個人同時使用的是嗎?

最好是喔...最好你是說:"我每次回覆完,就會斷線再連線啦,所以IP位置不一樣"!



一個是 中嘉和網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
一個是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
台中小康 wrote:
我認為本件事件樓主最大之問題就是在未獲廠商不合理之反映前即想訴諸媒體(即網路)民粹批判對方,
將事件擴大,
樓主不成熟之處事方式讓廠商覺得惡意,
讓廠商只能依法捍衛權益。...(恕刪)

老話一句

廠商處理方式不及格

就算消費者訴諸網路民粹

處理方式也還是要以安撫為優先

除非,廠商敢100%認為...產品良率可以達到100%..

否則都不能排除公司生產流程及運送儲存流程有問題

要悍衛自己權益跟名聲

不是只有法律一途~尤其是處理客訴...
zinovia wrote:
以樓主上網po文直接...(恕刪)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50010/IssueID/20091029

【投訴組╱台北報導】在販賣機買的鋁箔包飲料未過期卻變質,包裝上還有個小孔,誤喝到的消費者直呼「噁心」。業者黑松公司表示,初步研判是裝設人員拆箱時,刀片割破包裝造成。消保官表示,消費者若誤飲造成身體不適,可向製造商或經銷商求償。


疑拆箱割破鋁箔包
台北陳小姐表示,10月13日在職訓中心上課時,下課時間在販賣機買一鋁箔包裝的黑松爽口梅綠飲料,插入吸管後,卻發現似乎被堵塞,吸入口的飲料味道很奇怪,她趕緊吐出來,一旁的其他學員也幫她將內容物擠出來,流出的卻是濃稠液體,「好噁心」。
目擊的謝姓學員說,流出來是黑、綠、深褐色濃稠物,像是海帶,約有10名學員目擊,且商品的保存期限到明年7月,不過包裝上有一個小孔,他認為,「這種品管很誇張。」
對此,黑松公司客服部主管呂俊哲與品保部二課課長柯鍈敏檢視過商品後表示,不只一個小孔,還有另兩處破損,因包裝上方即吸管孔那面,有三道壓痕,初步研判是裝設人員拆箱時,刀片劃破包裝,空氣滲入造成發霉。呂俊哲表示,會向陳小姐致歉,若她因此身體不適,會負責賠償。
行政院消保會消保官胡華泰表示,即使尚未釐清是製造商或是經銷商造成飲料包裝破損,消費者誤飲後若造成身體不適,都可向兩者求償。他也提醒,消費者購買前,可先檢查商品包裝,以避免食用到變質食品
------------------------------

看看吧

隨便搜尋就有

還須要我們教你怎麼找嗎?
這件事情發展到現在竟然還沒有出現明朗的進展, 說實在的頗令人疑惑
板上好多網友討論了不少, 我想分享一下我的想法

這件事的象徵意義其實不小
消費者與製造商(廣義來說也包括販售跟通路商)的資訊其實時常是不對等的 (產品成份製造過程保存方式等等我們只能被動的相信或接受)
今天碰到糾紛, (糾紛這個詞可能有欠考量, 我們就當它作買賣發生的問題好了), 消費者"該"怎麼作呢?
我相信很多人都有類似的經驗就是不了了之或是自認倒楣下次不買了, 頂多加上告訴身旁親友 (這種事情還蠻常發生在類似買了一個有蟑螂腳的便當之類的情況下)

如果我們把場景稍微調整, 我吃了一個蟑螂腳便當, 然後我就告訴身邊同事, 同事下回去這家餐廳的時候說: 我某某同事說你家便當有蟑螂腳... 這時候便當店老闆登門拜訪之後決定要告我~?!

這樣類比我不知恰當與否, 但是有時候消費者習慣"不作為", 發發文章拍拍照只是多數網路鄉民生活習慣的一部分就好像雖然吃了虧不想"積極作為"卻也不想白白嚥下一口氣一樣...

這樣子的行為該不該被保障? 當然如果廠商認為商譽受損覺得有提告討回公道的必要那也是廠商的決定~ 興訟當然有興訟的代價
消費者的"動機"確實是可以被質疑的, 任何競爭對手都可以假扮為消費者不是嗎? 但問題是今天開店做生意就不怕人家嫌, 假設任何嫌貨的人都必須被當作居心不良來檢視那麼我想這間公司恐怕會疲於奔命的

我希望維大力公司無論最後決定如何, 該尋求和解或走司法訴訟都應該快點做出說明而不是保持沉默; 只是同樣的如果最後的決定是後者那後續的判例應該會變成一個非常指標性的參考


我繼續推~ 原因是我希望維大力能夠有所回應
Unconscious wrote:

michelle3666520 wrote:
「認錯」
並非承認這個問題來向於公司內部(生產流程)

如果蔡副總在第一時間安撫消費者:
啊~ 讓你喝到品質有問題的產品真是不好意思
請給我時間,我會查明事情真相,絕對給你一個交待的


正解!
這是我爬樓以來,看到最正確的客服處理方式。

沒有一般平民百姓會沒事去找廠商的麻煩。
不管產生問題的源頭是消費者或是生產線,那都先不管。
先給消費者禮貌的回應,接著小心求證,讓雙方都能獲得滿意的答案,這才是會讓其它消費者稱讚的客服方式。


被稱讚了耶!! 好開心喔!!

不過, 我寫錯了... 不是「認錯」,應該是「道歉」
我的原意是:「道歉」並非承認這個問題來向於公司內部(生產流程)

另外,我覺得 2874 樓的 Ailio 說得才是真正的好

護貝一下...


Ailio wrote:

老實說 不管這罐是哪裡出問題的

只要罐子上打 維大力 只要不是樓主假造的

維大力就有道義責任

今天假設這罐是經銷商運送或保存有問題

也是維大力去找經銷商 而非消費者去找經銷商

該當柯南的是維大力 而不是樓主

廠商直接反擊說樓主是惡意毀謗 這跟據理力爭不同吧

飲料不是一出產就直接到樓主手中 中間還有這麼多環節

為何廠商應是要先咬樓主有問題?

廠商的思維不也是有問題嗎?

今天只要消費者拿到瑕疵品 不管如何方面的瑕疵 就算只是保存日期一個字被磨掉

廠商就有責任

跟消費者道歉也不是說就承認 他門整個生產流程有問題或怎樣

道歉只是 "抱歉 讓消費者拿到該公司的瑕疵品" 僅此而已



今天只要消費者拿到瑕疵品 不管如何方面的瑕疵
就算只是保存日期一個字被磨掉 廠商就有責任




跟消費者道歉也不是說就承認 他門整個生產流程有問題或怎樣
道歉只是 "抱歉 讓消費者拿到該公司的瑕疵品" 僅此而已



大推這兩句啊!!
台中小康 wrote:
樓主上網公佈內容,媒...(恕刪)


看清楚,記者與該公司人員到場,是要拍「和解」的畫面,把和解搞成這麼難堪的,是該公司偉大的副總

這個有影片可以作證,自己去找第一波的新聞

誰去批評誰,麻煩你看過這些資料再來講

事件擴大,最主要的原因,是該公司的副總到人家家裡,沒有和和氣氣的討論就算了,還理直氣壯的直指人家保存不當

再說一次,第一次的新聞採訪,不是要批判廠商,而是要訴求和解

如果學法律的你,也認為所謂廠商的客訴流程,比人民言論自由還要重要,那我只能失望以對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pc207 wrote:
食品工廠的GMP嘛
不知你有没有待過食品工廠,你真的是把GMP看的蠻重
...(恕刪)


您少說了一項==>ISO...
前面有大大說的沒錯
不管是那種認證,有三不五時突擊檢查嗎??
大部分的認證都是(當下符合規定),至於這(符合規定)能維持多久有誰敢跳出來拍胸脯保證
訴求和解?
是什麼樣的訴求法呢?
大費周章只為了拍個握手照嗎?

不會真有人相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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