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112211 wrote:
請舉出近年來台灣司法像蘇建和死囚案這種檢察系統有問題或司法怠惰的其他太多例子來瞧瞧
以證明這是常例而不是特例
或者你也可以從44死囚的案例中找出
不用多
列10例即可
舉例阿!!舉例阿!!舉例阿!!舉例阿!!
這位老兄..
您這樣想 會不會太OVER了
44例舉10例 太誇張了
在司法實務上 基本上 一例都不可以有
因為這樣就會造成"冤獄"
令人納悶的是
同一案件 同一證據
不同法官就有 不同判決
司法實務上的瑕疵
如下等等...
被誘導的認罪協商
不公正的調查
隱瞞或銷毀證據
偽證或串供
刑訊逼供
有罪推定或濫用自由心證
檢調濫權上訴或濫權不上訴
要是執行了死刑 卻發現誤判了
生命要如何挽回呢?
但是...
無奈法官不是"神"
但他卻在做神 做的工作
所以法官在判"死刑"都會加一句話...
"縱翻遍六法全書 為求其生而不可得"
但是 還是有發生誤判情形



以上僅 就對司法實務上探討
廢除死刑
不只廢除死刑,廢除之後只要有悔意的,真心悔改的
再無條件釋放,還給他正常的工作
但是給工作的是這些人權團體的人身邊的工作
由人權團體負責做監督及輔導
這樣至少這些曾經犯過殺人的罪犯
再有任何的殺人衝動
請人權團體負起 吳鳳 的精神
拿把刀給罪犯請他刺死人權團體內的任何一個人
讓人權團體以示負責
表示他未善盡任何教導輔導義務
這樣才是真的人權團體阿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不是他們的最高宗旨嗎
請人權團體把殺人犯都帶在身邊吧他們想要殺人
人權團體在提供人體給他們殺後就好啦
這樣就善盡人權團體的責任啦
真好
這樣我就不用擔心他會來殺害人權團體以外的人了!



我承認是我的想法,但是我也希望他們要廢除死刑的話
他們也要有肩膀擔下任何所帶來的負面效果
這樣的水準, 憑什麼跟人家討論公眾事務? 妄想症這麼嚴重, 沒有說你有精神疾病應該禠奪公權是客氣的了.
看問題怎麼可以用片面的角度去定調? 這是哪們子的狗屁專家?
廢死治安會更好嗎? 廢死能促進社會合諧嗎? 廢死我們的監獄有足夠的收容空間嗎? 廢死我們有對應收容措施嗎?
什麼都沒有就要廢死, "關一輩子"跟"給他一個痛快"哪一個比較尊重人權? 關到死比較有人權? 是心理變態吧...
再犯的防止措施完善了嗎? 沒有完整放個殺人犯出來作亂是嫌治安太好嗎?
我個人其實是支持廢死的, 台灣的死刑沒有嚇阻力, 不是絞刑不是電椅, 打了麻藥太好過了點.
不如改成勞改, 勞改一輩子, 付出勞力來補償他的過錯, 讓他一輩子的反省.
但是要廢死之前, 請先確定治安夠好, 社會福利夠完善, 基礎做好了, 廢死不過是水到渠成.
現在盲目的廢死, 想吃牢飯就不是搶超商, 都直接殺店員.
台灣這種落後到有人沒飯吃會想搶劫好吃牢犯的地方, 廢死?? 找死還差不多.
這麼簡單的一件事情, 為什麼還需要爭論? 多數不一定是對的, 但這件事情的少數絕對是無腦的, 愚蠢至極.
知道要學先進國家廢死, 也麻煩看一下人家是怎麼進化到廢死的...
韓國科技業後來居上超越台灣, 怎麼不去學?
日本馬路鋪得又平又直, 怎麼不去學?
只想學廢死有屁用?
整天用力氣在這些無聊的事情上面, 只會讓治安更差. 廢死更難實現.
台灣呀! 沒那個資格跟人家談廢死, 沒那個屁股不要吃那種瀉藥. 好高騖遠, 丟人呀~
連保護受害者的基本法律都沒有, 還好意思談廢死呀?
降不下性侵害高再犯率, 還好意思談廢死呀?
年年有人搶銀行, 犯人就是抓不到, 還好意思談廢死呀?
飆車族砍人時有耳聞政府完全沒對策, 還好意思談廢死呀?
請問: 支持廢死的各位, 你用什麼立場在這個時候支持廢死? 你好意思大聲的說廢死是應該的?
我還知道什麼叫禮義廉恥, 所以是不敢...
會有冤獄所以要廢死, 這種論調更是白癡到步行, 吃飯會噎到就不要吃了? 開車會出車禍就不要開了?
你活著會製造污染, 那你怎麼不去死一死?! 瞎扯...
失去座標的青春,能不能回到夢最起初的地方?
李勝雄沉重表示,批評加害人辯護律師,是不了解國內訴訟辯護制度。他們當然關心、同情受害者,但仇恨一直留著,對受害者真的是好嗎?以牙還牙的作法,能讓社會更進步嗎?像二二八受害家屬,追求真相平反、補償,但從沒要蔣介石的後代來代替受懲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28/78/22v07.html
誰有要陳進興的兒子償命嗎? 死刑只要斃了陳進興而已吧,有人要斃他兒子嘛
連228和蔣中正都扯得出來,這位大律師說出來的言語真是令我啼笑皆非。
aristocracy wrote:
生命的價值V.S 墮胎與死刑還有戰爭
生命完全不能剝奪嗎?
那戰爭是怎麼一回事?
您說的我都同意
所以應該盡早 推行"生命教育"
讓每個人 都對 生命的價值與意義
有更加深一層的認識
我也相信每個人 都不希望會有 戰爭
aristocracy wrote:
應該以全民為對象做民調或公投,
題目是:『你是否曾有殺人的念頭,但因懼怕死刑而作罷?』。
我相信有此邪念者不在少數!(我就是啦!)
在做民調公投 的時候人是理智的
這份民調 相信99.99%都是同意的
但是 罪犯在殺人的時候
您無法確認他是否是在理智的情況下進行
如同 在考駕照時 都教育說不能 闖紅燈 酒駕
這樣會危及 個人及他人生命 當時大家都同意吧!
不然怎考取駕照...
但是 一旦違規
當被警察抓到的時候 他的理由不是也千奇百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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