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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更新 結案 7-11 買家惡意不取貨付款 只有告他一條路


Erige wrote:
透過法律訴訟程序悍衛...(恕刪)


承辦檢察官沒有說不對,且有判例可循.

Frecz wrote:
說實在 如果是我不取...(恕刪)


東西好壞狀況賣家最清楚,每筆交易,電話都有IP位置及個資,真的要查透過檢調系統都能查到.相信人性本善,遇到也只能認了!但凡事都會有報應,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Frecz wrote:
說實在 如果是我不取...(恕刪)


不取貨付款並沒有錯,錯就錯在惡意不取貨付款,整賣家,不取貨可以協調,事後補運費60元即可,而不是說好會取,一定會取,退貨了,電話不接,換隻電話打,聽到聲音就掛斷.等到聽到警察電話還不認錯,說沒通知沒電話,沒空很忙!這種人不就是欠告嗎?
好文!! 我推阿
現在的網拍的確利潤越來越薄
+上掏飽競爭更激烈

livinlavidaloca wrote:
當樓主把這件事推上刑事案件後,您本身也會曝露在刑事風險上。如果檢察官或法官不認同您的觀點,對方就可以以誣告罪對付您。...(恕刪)


誣告是沒有證據情況下才有可能成立

拍賣一定會有交易往來紀錄

惡意與否不一定能判斷

但是不取貨付款這種事實一定會紀錄在上面 一看就知道了

我遇到的情況是,買家11日下標,16日密我.結果我都沒發現(因為那時候大氣科部門轟動.海燕颱風成為史上最強之一)沒注意露天..直到25日才發現=口= 快趕緊出貨(當時應該密他才對..回來用好才發現買家10天前私密我過=口=)..過了3天買家還沒領> < 看來60元準備損失外..評價打個三角(算我也失誤.兩敗俱傷)

暫時不上法律這部分.....


我只能說海燕颱風成為世紀紀錄這點.我也值得了= = 管他買家要不要領

我用7-11取貨付款. 對方不領我損失60元. 但我可以隨心情給他普通或不爽評價就這樣.

7天後揭曉QQ~


曾經身為Y拍賣家過的我,在這邊給版主一個讚

我曾經遇過三個經"多次"電話催取貨最後還是惡意放棄超商取貨物品的惡劣買家

可以深身體會其中的無奈,這三個棄標者的共同特色就是掛電話最後不接....

某樓說淘x好的買家,等你遇到消費糾紛你就知道在台灣買東西還是比較有保障的...
某些台灣人真的頗呵

我們真的不該怪馬水母害的台灣變鬼島

根本是一堆人在扯台灣後腿

60元值不值每個人心中自有一套看法

但對於這種惡意不取貨之白濫人

給的方式跟建言居然是

"我覺得沒必要為了60元"

"格局太小了"

"EQ太低了"

"摸摸鼻子吧"

不一定每個人都有時間跟那種白濫玩

但當有人挺身而出,居然還被風涼

我才覺得真的不值

默默承受忍氣吞聲,到底是誰的格局小?

莫非以後你兒子去學校被霸凌

你要跟他說

"裡面多穿兩件內衣'護膝護腕記得套上'有流血記得下課找護士

千萬不要跟老師講,講了你就是格局小 EQ低的人???"


世上本來就有很多東西是法律法條無法規範的

你們對法律熟透,失望

不見得需要影響你們原本還存在的正確價值觀吧?!

扯遠點,國力來自於國民心態

雖然很賭濫韓國,但是以他們為例.他們就是不會姑息養奸(雖然他們通常都是那個奸)

自己的權利常常放棄不去爭取,誰能幫你(最可悲的就是身邊的人還瘋狂阻止你爭取)




也上過幾次法院,真的覺得很麻煩的我
還是挺樓主,是非對錯永遠不可模糊帶過
個人覺得雖然這事件,走上刑事司法體系是浪費時間和資源。但為什麼會這樣?想想問題還是出現在法治教育不夠普遍 落實!太多人都以只要我想要,有什麼不可以的態度,但後果從沒考慮過!老師說過一句話,世界上有一定比例的豬頭,這些人是你無法想像的。 因此我支持樓主的舉動,權力是自己的,不能讓它睡著,也順便給大家上了一堂法治教育。
vayacondios wrote:
呆帳!?呆個屁!郭台...(恕刪)


你說的完全正確

扯到呆帳真的很好笑

任何一間公司能給人呆帳躲的輕輕鬆鬆 公司還是早點收收掉比較好

支持樓主的做法

一堆人的論點就是 可以惡小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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