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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被"舌"咬,十年怕"美人"~清官難斷家務事,大家同情于美人嗎?

vardon wrote:
于這個人強勢霸道,看她節目頻揷別人嘴的風格就可略知三分


大大轉貼過來的內容, 那位107樓先生所講的, 我相信是事實,

因為幾年前曾看過于某主持的節目, 好像是在講童年的玩具,

後來講到跳房, 現場真的就畫了一個跳房,

來賓記得是王踩滑 ,這人當時不識大姐大的威力,

居然講著講著 ,就要上去跳,

說時遲, 那時快, 只見于小姐用手用力一推, 把個王小姐就給推開了,

然後自己邁著沉重的步伐 ,給它用力的跳起跳房了, 推的用意大概是說敢在老娘面前搶鏡頭,

旁邊的王小姐整個人就愣了一下........

這一幕 ,相信細心的觀眾應該都有看到,

所以, 相信于小姐是強悍 ,強勢的 ,

總之 James真是可憐.

kira0403 wrote:
就是因為這是人性.....(恕刪)

不知道是不是這些人所帶動的風潮...好像鑽法律的漏洞,或故意找政府的麻煩才聰明, 好好守法的人是傻瓜..這些名嘴在賣弄他們的聳動話題之餘,也帶壞了社會的風氣,,為了"....",可以"......"也沒關係...
如為了"我要離婚不分家產",可以"謗毁 James及他的家人"也沒關係.
又如"為了停建核四",可以"不顧基本的科學事實及理性"也沒關係..等
貼上一篇我覺得"反諷"的文章:
新青年專輯3之1/青年為什麼神聖? http://udn.com/NEWS/READING/X5/7795444.shtml
kira0403 wrote:
小弟看到您的這段只想...(恕刪)

我同意啊 但是我講的是人性的自私面
還有現實面

當雙方吵到要離婚了,已經沒感情了甚至變仇人了
有誰願意拿自己財產一半給對方,不管是男方或女方
都是想儘能避免就避免 ,大部人遇到了都是那個樣
這是人性吧 ,道理是一回事 等親自遇到了又另一回事

現實面 台灣法律好像也沒判到一半財產給弱勢在家的女方
尤其是沒有小三,只是單純不合想離婚
會有一些比例金額,以及小孩養到成年,小孩通常是判給經濟強的那一方
但是執行起來又有多少男方有按月給?
vardon wrote:
于這個人強勢霸道,看她節目頻揷別人嘴的風格就可略知三分

看這107樓描述
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t.jsp?news_id=7811816&reply_order=¤tPage=5&type=&date=#pagelist

To: James 六年前在峇里島第一次認識你們夫妻倆,我們共有4對半的夫妻各自帶著小孩同遊共度7天,我很欣賞您的涵養,和對小孩的細心照顧,在出發前大家就說好男士準備好球桿打2場球,未料在一晚的餐敘上,大家說好隔天早上7點在海神廟球場開球,在大庭廣眾下,這時您夫人突然說"我有允許你去嗎? 你去打球了誰顧小孩" 這時大家面面相覷,只好敲邊鼓幫您說好話,以化解尷尬。隔天清晨我看到你拍拍你的肩膀告訴你:沒事兒 忍忍就過去了。次日在海灘前,尊夫人在樹蔭下吹著徐徐海風納涼,你的2個寶貝在沙灘上堆沙,這時尊夫人扯開喉嚨對你頤指氣使,一下喚你注意小孩的安全,當你走向沙灘一半時,又喚你不會拿濕毛巾擦小孩的臉嗎,當你做完她交代的任務,你走向我身旁,我還是拍拍你的肩膀,告訴你:沒事 忍一忍就過去了。你不知道我當時對你既感且佩,你是一個有風度的傢伙。回國前你留了一張名片給我,那時你還在Daiwa Securities SMBC Cathay擔任資訊部經理,請我有空跟您聯絡,在此我必須跟您道歉 ~ 請原諒我的自私,是因為怕我的太太有樣學樣,從此我的日子難過矣。爾後雖然我們在台北街頭巧遇過2次,你總是帶著鬱鬱的


如果這是事實的話~
也難怪于美人一聽JAMES有錄音整個傻眼!
我覺得錄音帶的內容可能會毀掉她幕前的形象 (雖然現在也沒啥形象可言)
joyceyang5533 wrote:
如果這是事實的話~也...(恕刪)

可悲的是~樓內竟有人認同那種窮到只剩錢的嘴臉...
Irene1058 wrote:
說時遲, 那時快, 只見于小姐用手用力一推, 把個王小姐就給推開了,

說實在的,這樣的行為真的很沒「教養」,簡直像一個個性很「一機」的小孩(台語,表示個性是只要我喜歡,什麼都是我的,無論如何都要佔人便宜),于還曾是中文老師,令人搖頭
我不同意于美人

我反而同意一堆在網路上大肆發表這件事的人

因為大家說的好像自己能把別人的家務事處理得最完美
殊不知那是別人的家務事
旁人是霧裡看花
說的似乎他們就是當事者

台灣流行媒體辦案,結果連帶讓網友們也覺得自己是最能完全掌握家務事的人

奉勸大家
顧好自己的家庭就好了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你的處境不等於于美人他們家的處境
網路嘴炮誰都會,但你我不是于美人他們家的一份子
就好好看場戲吧~

mj23cw wrote:
我不同意于美人我反而...(恕刪)


想法一樣

就好好看場戲吧
+1

女方搞脫產,男方錄音自保,
2方都有攻防

舉例:陳威陶,胡瓜..
一個有家暴,一個有小三,男養家,男方有錯,男賠女..但也不至於財產一半
應該是2方喬好金錢

于美人這case蠻有趣的,有小王?有家暴?
女養家,女方有錯(太霸道,對公婆不孝,這可不可成為離婚的必要條件?)
女賠男

不知最後會如何判..看戲吧

有錢人都會保護自己的財產,即便夫妻之間也一樣
郭董要娶曾小姐,就跟曾小姐訂個不分財產條約

不過曾小姐也很爭氣,多生幾個就回來了


jackyad wrote:
想法一樣就好好看場戲...(恕刪)


誰管于小姐 他家的爛事 說實在誰知道

大眾看不慣的是

他因為掌握了話語權

在媒體上 在廣大民眾目光下

赤裸裸 的霸凌 跟他生活了16年生下了兩個孩子的枕邊人

如果真的過不下去 該離婚 該怎樣的 隨她們去談 任何人也無法置喙 但在私底下就好

但在公開媒體上 說她老公家暴她媽!!! 驗傷單也拿不出來

說打孩子 說"JAMES說" 他的事業是跟人睡出來的

這完全是掌握話語權的人對她老公的"單方面..片面的" 人格謀殺

大眾是看不慣也看不下去這種事 才會反彈...

不然清官難斷家務事 誰會對她說什麼!!

不知 閣下 搞清楚重點了嗎????

如果還不懂 那就真的
羅賓溫度拉 wrote:
但在公開媒體上 說她老公家暴她媽!!! 驗傷單也拿不出來

說打孩子 說"JAMES說" 他的事業是跟人睡出來的

這完全是掌握話語權的人對她老公的"單方面..片面的" 人格謀殺

大眾是看不慣也看不下去這種事 才會反彈...
)


老兄看戲吧,我們都不是當事人,無法判斷上述情形真假,別未審先判

媽媽嘴那個老闆就是一個例子

還有男方也有利用媒體反擊啊,不是拿錄音要公佈嗎?

只是剛好不小心按到刪除...媒體很傻眼,(如果是安排好的話,這是高招)

不過目的也達到了,女方閉嘴了

我的看法還是雙方各有攻防,兩邊都不吃素

還不是為了"錢"這個萬惡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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