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n0953 wrote:賈寶楠 鄭國樑 兩位...(恕刪) 為什麼要謝謝他們?報導的內容跟樓主說的又不一樣,誰知道記者跟民代之間有什麼搓湯圓的事情~~報導出來就很了不起阿?敢講出事實才了不起吧!!!!!!!!
koomancheng wrote:為什麼要謝謝他們?報導的內容跟樓主說的又不一樣,誰知道記者跟民代之間有什麼搓湯圓的事情~~報導出來就很了不起阿?敢講出事實才了不起吧!!!!!!!! koo大知道事實真相嗎??整棟樓的看倌全都霧煞煞,也看不懂是在演那齣??如果知悉內情,還望賜教!!
請問 借樓問一下我剛好今天處理車禍 對方找個民代跟里長(在派出所談對方當事人從頭到尾沒講兩句話就是民代里長一直講對方於法站不住腳(我直行車 他從我左方要切進右方巷子 且未打方向燈所以找了民代關說最後他們要我賠他(有外在擦傷 說道義責任?!) 不然就法院見然後就自以為很氣魄的走人了請問這樣的行為於法有據嗎? 還是自始至終都是無用的?因為有點怕對方私下來(民代看起來就像流氓一樣除了找媒體 或是一樣找民代(對方本地人, 我不是本地人, 只是附近的大學生,所以有點難,且這樣的行為跟他們沒兩樣)是否還有其他辦法?謝謝
謝謝各位,真的很謝謝你們。除了有一些地方不同以外,至少我們不用擔心被威脅。這一點,就夠了。雖然只有報紙上道歉,也沒來跟我太太說抱歉,可是女王說這樣夠了,因為沒時間理他。雖然是民代罵了一堆後,我太太才說「再罵我就把數字加上去」,我太太一開始都在拿收據證明和計算機,她都在翻文件夾,真的不是一開始就大開口。調解委員有問我到底要多少?我很確定的說「包含三個月薪資損失和全部醫療共18-23萬」所以委員都在計算5-23中間值和可以退讓空間。如果我門要獅子大開口,又怎麼會有之前很合諧談了兩次的錄音呢?對吧?這部分雖然和報導有一些不同,可是我太太很讚賞聯合報的文筆,因為她覺得得到了安全,不用怕民代找黑衣人了。不過昨天保母住的地區松柏林小林商店區知道了這件事,(我住廣豐)據說村民聚集大罵某人「垃圾」,村民罵完還打電話要我老婆提告不然他們不會消氣。~唉又題外話老婆之前替二寶找好了乾媽,現在超怕我同學知道流產了會暴動~可能你們覺得我太太很兇很壞,其實她對小孩很好,小孩每個月的花費比我高10-20倍。只是她要保護我們,有時候言詞上比較現實、我不知道這樣說你們能聽懂嗎?她是為了保護孩子才跟我離婚的。改天再跟你們聊這部份。可是她很在乎孩子的名分,我本來以為可以靠著二寶又去戶政登記一次的說。我的希望落空了~~~~。剛剛我又被女王罵,罵很慘,兩個小時以上有,唉。還不就是因為我每個月領5萬,投保薪資4萬3000多,公司這個月給我20155說是全薪,還說這就是全部,也不替我請領公傷假勞保局給的70%。女王又逼我打去勞保局問,結果公司還是說不給。女王去查資料後她認為公傷假我應共拿到43000才對。因此,我被罵霹靂慘!法規是寫~公傷假期間,投保金額30%公司給70%勞保局給。對不起,岔題了,我要開另一個版來詢問,我今天問不出結果的話,我又要被唸了。貼張小孩照片讓你們笑一笑好了。我小孩真的好可愛,我們好愛他,好想給他一個妹妹或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