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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為什麼車禍調解都需要找民代出面?!請幫幫我!


bin0953 wrote:
賈寶楠 鄭國樑 兩位...(恕刪)


為什麼要謝謝他們?報導的內容跟樓主說的又不一樣,
誰知道記者跟民代之間有什麼搓湯圓的事情~~

報導出來就很了不起阿?
敢講出事實才了不起吧!!!!!!!!
看起來...一切又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了
台灣會爛真是沒原因的
koomancheng wrote:
為什麼要謝謝他們?報導的內容跟樓主說的又不一樣,
誰知道記者跟民代之間有什麼搓湯圓的事情~~

報導出來就很了不起阿?
敢講出事實才了不起吧!!!!!!!!

koo大知道事實真相嗎??

整棟樓的看倌全都霧煞煞,

也看不懂是在演那齣??

如果知悉內情,還望賜教!!
請問 借樓問一下
我剛好今天處理車禍 對方找個民代跟里長(在派出所談
對方當事人從頭到尾沒講兩句話
就是民代里長一直講
對方於法站不住腳(我直行車 他從我左方要切進右方巷子 且未打方向燈
所以找了民代關說
最後他們要我賠他(有外在擦傷 說道義責任?!) 不然就法院見
然後就自以為很氣魄的走人了

請問這樣的行為於法有據嗎? 還是自始至終都是無用的?
因為有點怕對方私下來(民代看起來就像流氓一樣

除了找媒體 或是一樣找民代
(對方本地人, 我不是本地人, 只是附近的大學生,所以有點難,且這樣的行為跟他們沒兩樣)

是否還有其他辦法?

謝謝
記得錄音錄影為最高原則
缺人手通知一下
我可以去實習.....
a46080704 wrote:
請問 借樓問一下 ...(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sony9 wrote:
記得錄音錄影為最高原...(恕刪)


嗚嗚 剛好沒有錄音....
謝謝各位,
真的很謝謝你們。

除了有一些地方不同以外,
至少我們不用擔心被威脅。這一點,就夠了。

雖然只有報紙上道歉,也沒來跟我太太說抱歉,
可是女王說這樣夠了,因為沒時間理他。

雖然是民代罵了一堆後,我太太才說「再罵我就把數字加上去」,
我太太一開始都在拿收據證明和計算機,她都在翻文件夾,真的不是一開始就大開口。
調解委員有問我到底要多少?我很確定的說「包含三個月薪資損失和全部醫療共18-23萬」
所以委員都在計算5-23中間值和可以退讓空間。
如果我門要獅子大開口,又怎麼會有之前很合諧談了兩次的錄音呢?對吧?

這部分雖然和報導有一些不同,
可是我太太很讚賞聯合報的文筆,因為她覺得得到了安全,不用怕民代找黑衣人了。
不過昨天保母住的地區松柏林小林商店區知道了這件事,(我住廣豐)
據說村民聚集大罵某人「垃圾」,村民罵完還打電話要我老婆提告不然他們不會消氣。~唉又題外話
老婆之前替二寶找好了乾媽,現在超怕我同學知道流產了會暴動~

可能你們覺得我太太很兇很壞,其實她對小孩很好,小孩每個月的花費比我高10-20倍。
只是她要保護我們,有時候言詞上比較現實、
我不知道這樣說你們能聽懂嗎?她是為了保護孩子才跟我離婚的。改天再跟你們聊這部份。
可是她很在乎孩子的名分,我本來以為可以靠著二寶又去戶政登記一次的說。
我的希望落空了~~~~。

剛剛我又被女王罵,罵很慘,兩個小時以上有,
唉。
還不就是因為我每個月領5萬,投保薪資4萬3000多,
公司這個月給我20155說是全薪,還說這就是全部,也不替我請領公傷假勞保局給的70%。
女王又逼我打去勞保局問,結果公司還是說不給。
女王去查資料後她認為公傷假我應共拿到43000才對。
因此,我被罵霹靂慘!法規是寫~公傷假期間,投保金額30%公司給70%勞保局給。
對不起,岔題了,我要開另一個版來詢問,我今天問不出結果的話,我又要被唸了。

貼張小孩照片讓你們笑一笑好了。我小孩真的好可愛,我們好愛他,好想給他一個妹妹或弟弟。


yungling9944 wrote:
謝謝各位,真的很謝謝...(恕刪)

不恭維你,大寶真的很可愛喔
幫你手動置頂一下
錄音錄影自救吧,不管怎樣你都要有保命符在手上啊!
民代扯進來,已經不是一般人可以解決的了
樓主請注意:我記得無照駕駛駕駛人與車主都要罰,也就是不論民事或刑事兩人都有責任,說與車主無關是錯的。所以您在追究時,可以要求連帶責任,這樣比較容易獲得賠償。請自行查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
未來,騎士將拯救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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