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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們嗎??台中大里紅牛機車行,陳廷光/楊小棋出來面對01網友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68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二、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
jin8051:法律不是我的專業,引用或比喻失敗,沒什麼好評分的.

不懂法律還滿口 口頭契約契約的,小弟我都替你害羞了
口頭契約這條你去和2手車行說說看!


Passenger wrote:
剛剛去重機論壇看過了..我只能搖頭...
如此是非相當清楚的事件..卻被他們形容成無聊.....(恕刪)

那邊喔?

只要別的論壇提到重機相關的一律是無聊。

但是砲其他車種的火力卻是異常猛烈。

如果今天是一個開車的汽車駕駛人發生這樣的事,那個論壇一定火力全開+人肉搜索。

其他大小論壇一片倒的指摘是否哥,唯獨重機論壇傾全力相挺。

也真是少見啊!
有人說這樣是反社會人格!

我感覺到了




你到什麼地方買東西不會缺貨?

缺貨就該死嗎?


我真的覺得你不是一般人

你站在哪邊我不管

不過麥當勞會缺貨

不只他們

什麼東西都會缺貨

這有什麼好需要指證的?

那依照你的意思而言全天下缺貨的店都要檢討都要該死!

一點都沒邏輯嗎....

IP4有缺貨阿!

要不要也去指證?


真的是歹年冬什麼人都有!
remo2919 wrote:
“你發言前是不是要先...(恕刪)



有人說這樣是反社會人格!

我感覺到了




你到什麼地方買東西不會缺貨?

缺貨就該死嗎?


我真的覺得你不是一般人

你站在哪邊我不管

不過麥當勞會缺貨

不只他們

什麼東西都會缺貨

這有什麼好需要指證的?

那依照你的意思而言全天下缺貨的店都要檢討都要該死!

一點都沒邏輯嗎....

IP4有缺貨阿!

要不要也去指證?




24小時的店就不能缺貨

你是有沒有逛過7-11有沒有常識?

就是路邊攤鹽酥雞

不用到關店前有時候也會缺貨

拜託

找個好一點的例子OK?



真的是歹年冬什麼人都有!
個人認為,這件事罪不妻孥。

把人家的妻小名字曝光,這樣子做不好啦。

對人、對事比較正確。
爆音、無影像…HDMI
Charles Laih wrote:
為了炸雞幹樵半個小時....他有為對方想過嗎?


如果店員是安心亞,就算冷凍的也吃下去...














哦~我是說
暴力不能解決問題 但是能解決你

DON2010 wrote:
有人說這樣是反社會人...(恕刪)

是!
是我修養不好,不像你,都不會抱怨,希望你永遠如此喔!如果你認為所有的缺貨情形你都無所謂,你一次買兩次買三次買買不到,你也都ok...

該死?我說誰該死了?還是說我贊同是否哥?
我說過了,我不過就是從另一個觀點來看,一般人看事情是很習慣的不會有這樣的想法,而是習慣性的把自己置入看來是受害的一方,然後無止盡的罵...自己其實是變成了受害跟加害的綜合體...
如果這就是鄉民,這就是討論的意義,我確實該死...
管妹...是誰啊?
所以買不東西就要抓狂,這不是EQ差不然是甚麼?一直在那裡是否是否的叫囂有用嗎,要投訴找總公司,一直盧店經理給他的選項他又不接受,那到底想怎樣?拍攝影片上傳想取暖,卻反被砲轟剛好而已,最後問一下辣味炸雞腿是否這麼好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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