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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姦殺女童冤案 --- 反廢死 vs 廢死

Shuuta wrote:
我們所能給予他們的人...(恕刪)


拜託,不要再給我那句:同理可證
很多人以為只要加上這句 "同理可證" 寫出來的東西就會變得很有邏輯
真的令人哭笑不得

說法,說理當然可以
但是在01,有幾個人願意用法的觀點來好好溝通?
有些連基本的法概念和常識都沒有你又要怎麼溝通?

還有一些牛二自以為聰明,硬要曲解你的論點
你有時間一一去反駁嗎?
當然就留著讓他們去自爽了

來01,我很少認真
但是有些議題我不願意開玩笑
要用牛二式的討論方式我也行呀
但是人命關天,身為一個人道主義者,人命不能開玩笑
除非是我自己的命
矮子喬登 wrote:
你出現啦?!自己的樓都不顧好,別再去管杯子了

我每天都有來看看樓有沒有歪掉啊

只是看到有人說: "綁架撕票的歹徒不用判死刑"
還有276樓那段偉大的言論之後, 我就不知道該接什麼話了
管理員您好: 感謝您的迅速回覆,已由版上看到蔣先生對此事件的多篇回應, 文中蔣先生有提到管理員是笨蛋,那我沒有話說了,謝謝您。
klaussshoestring wrote:

拜託,不要再給我不要天真的指望你被殺的時候,法官會如你所願判兇手死刑
簡單講
死刑救不了被害人
支持死刑只是奴性加上無知的恐懼以及嗜殺的天性罷了
不能打太多,太浪費字了...(恕刪)

文章編號: 14308118
文章日期: 2009-08-26 11:28
文章人氣: 24,288
個人積分: 5
klaussshoestring wrote:
» 1
我想請教一下
有多位同時交往的
類似這種討厭的日子
時間如何安排?

不是我,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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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喜歡用"你被殺"這種字眼的話,或者別人無知以及奴性等等...就別告訴大家你有多正派多寬容了。
很假,而且是假到不行,連網友文字都忍不住要反擊的人,還在那裏高唱廢死講人道,我覺得你先別笑死人比較好

如果你要我,或者大家比照你的措詞,我也會很爽快的跟你同步作業,本還以為你多神聖哩,就這樣而已啊

新竹烹屍案看過沒?這位任小姐就真的被不熟的鄰居給殘忍的殺害了,我看你好像很喜歡坐在安全的地方高談闊論,得意洋洋的自以為智商超群,認定自己不會那麼倒楣,勸你去殯儀館走一遭好了,感受一下生與死之間只是一條界線而已
誰教你說死刑不能遏阻犯罪,所以廢死?或者有冤獄所以廢死?
那麼廢死能夠遏阻犯罪的根據在哪?
死刑救不了被害人,那麼廢死就可以救的了被害人?有冤獄所以廢死,那有外遇是要廢什麼?這不是廢話是什麼?

你用一個自己不能回答的答案來告訴別人這就是最佳解答?
無知奴性嗜殺這些無聊字眼,麻煩你真的會用再來用,真搞不懂你在自以為高尚些什麼
為虎作倀,幫惡人說話,還比較像奴性堅強、嗜殺、並且具有無知性格的人吧

原來廢死根本不是人道問題
而是一個混帳透頂的遏阻犯罪效率問題?
而廢死之後對於遏阻犯罪的效率到底在哪裡?
對著殺人魔講人道,就好像對著飢餓的豺狼談素食,到底是誰比較天真與無知?

但不論怎麼說,這些例子也只是假設而已,等你真正遇到這種狀況,任何的漫談都會失效,不考慮人性與主客觀因素,談廢死本來就很容易,支持廢死的人可以接受無辜民眾百死千傷的下場,卻無法忍受司法誤判下的數樁冤獄。
但同樣都是死,留下殺人者的剩餘價值究竟何在,我覺得這是支持廢死的人需要嚴格要求自己負起舉證的責任。
不要老是被砲擊:怎麼?你拿別人的鮮血當善人啊?


冤獄受害者自有另一樁官司審判失職人員,別再把罪證確鑿的死刑犯混淆進來了,這真的很累。
之前新聞殺養母的,殺完還被拍攝到與女友有說有笑的離開命案現場出遊,女友協助勒頸並刺胸9刀,養母鮮血流盡而死,該養子是當面行凶,也就是養母是眼睜睜看著他將刀刺進自己胸膛,臨死前的悲憤之情可想而知,該養子被捕時笑問警察:怎麼那麼快找到我?公然在警局嬉鬧,警察痛斥:「真是沒良心!」
對於這種人,試問該給什麼刑罰才好?

廢死與死刑,兩邊永遠在雞同鴨講,死刑論的,本來就是在指那些毫無爭議的惡性重大的人犯,廢死聯盟,卻老是糾纏不清的拿一些在審判中有疑義的個案來談,有疑義的,證據不足的,都無罪釋放總行吧,交給廢死聯盟管教總行吧?請別跟我講你不收這種人,你自己也很怕死之類的,大家不想跟你廢話這個,而那些惡性重大的,也跟著不處理或者直接廢死了嗎?講這種話,難怪多數民眾聽不下去,根本是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人狀態了

你有進入狀況了嗎?還在哪裡法律概念常識嗎,驕傲的不得了哩,九成的法官與民眾都支持死刑,你的法律常識肯定比九成的法官還好,問你好了,如果有人殺你,你希望他判什麼刑?我覺得這樣問你比較快,也比較有效,太複雜的你應該也看不懂,變成你最愛講的浪費文字(笑),也比較不會讓你繼續天真下去了
死刑也許不能完全遏阻犯罪, 但是死刑可以防止一個菜鳥殺人犯變成熟練的職業殺手! 執行死刑至少可以設立停損點, 防止更多人被殺.
羊村村長~慢羊羊 wrote:
我每天都有來看看樓有沒有歪掉啊

只是看到有人說: "綁架撕票的歹徒不用判死刑"
還有276樓那段偉大的言論之後, 我就不知道該接什麼話了

當然不能判死刑一槍打死啊! 應該每天拖出來遊街示眾, 然後公開執行鞭刑: 每天打三鞭, 鞭到上西天!
回到最早的事發現場,每個相關的軍官都見獵欣喜?卯起來連夜辦案,看著悲慘屍體的照片,想著明日飛黃騰達?按,林北只要破案,一定連升三級的。問問自己會不會這麼沒人性?軍隊的黑,無能,都有可能。但是基本的人性,我想還有。疏漏、誤判,表示這些人都是人渣嗎?不然你考法官看看,等你來做最公正的審判,直到自己愛子愛女出事的一天,再來想想,從前有沒有感同身受過。很多人說這樣講很極端?對於我們,很極端,還遠在天邊,幹嘛這麼狠,兇手有人權。對於幾萬分之一的被害者家屬,這有甚麼極端,這就是他們的昨天今天明天,都會有的痛苦。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沒有過經驗,很難知道自己想錯了。試試有何妨?反正死的不是自己,是自己的親友,你要力保的,是殺死你親友的人,這就是你們所爭的人權乎?陳進興呢?法官有沒有一時憐憫,放縱了他舅子呢?誰害了他舅子的女友呢?他舅子是不是活在陰魂下,早就也不想活了?法官,廢死,就有答案嗎?

我查不到被判死刑江國慶有前科,但是有些網路文章寫道:先從有前科的測謊?不知道有沒有人有更清楚的資料?感謝賜教。古有明訓,瓜田李下不可為。公理正義一定有疏漏,自保條件要養成習慣。
如果廢死聯盟不要惡搞一些小動作釋憲拖延死刑犯執行讓多數人觀感不佳

也許就能回到理性討論了吧
dogslave wrote:
回到最早的事發現場,...軍隊的黑,無能,都有可能。但是基本的人性,我想還有。....(恕刪)...但是有些網路文章寫道:先從有前科的測謊?

軍官的人性可以 google 參考 [三七事件] 與 [第一大案:澎湖案] ... 先測了有前科的人之後, 除非您手上有證據指出: [沒前科的都不用測謊], 否則一般的判斷是: [再把沒前科的也送去測謊].

法官只負責根據證據審判, 錯誤的證據只能得出錯誤的判決. 而證據的取得方式才是 [冤/不冤] 的關鍵.
與其說軍庭讓它兒子死不瞑目也不知是清白還是真有罪
許嫌又因犯別的案子去亂警察思維!!

很簡單,女童的血液調出來!
江的血液調出來!!
許嫌先測謊一樣抽血!!

就那兩滴血和辦案的文書和上面保留的證據走向!!
由資深警界介入軍方事處來還原辦案找完整的證據!!
看結果吻合度是偏哪一邊!!

畢竟,電視老記者也說了!!
白襯衫人士也說了四人只有江一人沒過!!且不只測一次!!
那剩他,若現在加許嫌好了!!
不管是不是新案去擾亂舊案就是先處理許的新案!!
順便結案同時,就這活口去問他流程就知道地緣,路線,和吻合度!!
再用血液去確認DNA~總可以吧!!

畢竟,在沒有明確核對下!!
犯人說的話也有可能誤導本來別案的案情亂誤導時間!!
都很難說~

不妄下立場!!
單單只有測謊結果並無法當成定罪證據. 要有凶器上的指紋血跡 DNA 等等更關鍵的證據才能定罪. 台灣就是不重視 CSI 才會炮製出冤獄. 更重要的是政府堅不認錯, 掩護栽贓殺人官員的態度. 武則天至少還要來俊臣用 [請君入甕] 處理掉周興, 崇楨帝還處理掉魏忠賢在廠衛的黨羽. 中華民國的周興, 來俊臣, 魏忠賢, 東廠, 錦衣衛 .... 則是地位穩定不動如山! 簡直是比皇帝專制時代還要誇張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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