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A wrote因為我國辦案的方式就是隨便抓個人然後用刑 -- 招也是死, 不招也是死! 殺人犯兼法官與劊子手, 能抓得到真凶還真是不簡單!
其實即使是檢警/保防人員被關進大牢, 只要用上刑也能在三個小時裡被逼到 [自白坦承殺人] !
呃~請拿出證據出來
別用民國60~90年初的手法
拿來現代板說嘴
在網路上說話不是不用負責的

況且單一事件
而且軍人和一般人民受的程序也有所不同
況且44位刑犯也非速審速決了
你的認知和一再更審事實有出入
ninja680614 wrote:
呃~請拿出證據出來, 別用民國60~90年初的手法, 拿來現代板說嘴
在網路上說話不是不用負責的, 況且單一事件, 而且軍人和一般人民受的程序也有所不同, 況且44位刑犯也非速審速決了, 你的認知和一再更審事實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