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ok wrote:
其實這是個論壇..不...(恕刪)
你應該是要說: 心態就"不"可能壞到哪裡去吧....
我的想法與您相同....因此當小康大後面的發言提到了類似"有錢判生, 沒錢...."的說法, 才會讓我很感慨...
所以才會感慨, 法律從業人員還是要秉持良心做事.....(不是針對小康大, 是最近看了一些新聞事件的感慨)
yajankar wrote:
瞎扯一通...
證據確鑿和單方面陳述是兩碼子事
你只會抓著台中小康追打
針對性強而且盲目
先喊冤的一定有理? 正義一定站在弱勢一方?
不斷發表誅心之論還自以為正義
看了就想吐....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