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掉的低槽 wrote:
〔記者謝文華、陳怡靜...(恕刪)
很訝異竟然會看到一個專業的律師講出以下的話:
"李勝雄沉重表示,批評加害人辯護律師,是不瞭解國內訴訟辯護制度。他們當然關心、同情受害者,但仇恨一直留著,對受害者真的是好嗎?以牙還牙的作法,能讓社會更進步嗎?像二二八受害家屬,追求真相平反、補償,但從沒要蔣介石的後代來代替受懲罰。"
從何開始, 我們有要求"連坐處分" 或是 "抄家滅族" 等等方式的正義?
我們要的只是犯罪者為了自己的錯誤去承擔應有的責任....
偉大的李律師竟然把這件事延伸為...由後代來代替受懲罰? 是他太聰明想太多, 還是我太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