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on9981 wrote:
不用怕~!!請馬上跟...(恕刪)
拍拍
沒關係~文章被移除沒關係
司法程序中的案件~資金戶頭都已經被鎖定
只要跟被告相關戶頭~有轉入的金額都會列入偵查
檢察官自然會傳喚或是偵查隊叫新買家前往偵查隊說明製作筆錄
之前我也說過~在偵查中的案件若還敢再從事網拍或詐騙會非常精彩
"接受買家委託後~跟買家說物品已到或是已代訂"
購買單據就是得拿出這段時間的~而非事後的
我就看單據怎麼生出來
如果是自己生出來~再看看又會多甚麼罪
啥都瞭了 wrote:
我想與個位網友分享一下我遇到的情形:
潛水了一陣子,
我想我自己碰到的情況,
事發至今剛好滿一個月(實際上應該是超過四年了),
在這一個月的漫長等待中,
前後後打了許多電話到0917開頭的這支電話,
(相信各位X必X的受害者們知道我在說什麼)
要說被羞辱、恐嚇這類的情形,
或許我是不像一些其他的受害者那樣倒楣有遇到,
但是這過程絕對是教人開心不起來的;
事發至今滿一個月了,
我想也已經給足了對方時間,
但至今仍無法將我的東西全部拿回來,
幾乎每次連絡也都是要我主動撥電過去,
這時在是讓人感覺很差。
發這篇回應,
最重要的還是希望把我遇到的情形分享給各位,
因為這狀況實在是有點異於其他受害者的情形,
所以希望供各位參考,
若身邊有朋友也遇到這樣的情形而你剛好看過這篇文,
至少可以幫助你的朋友或自己不要受害;
至於未拿到的東西,
只能說對方一再推托,
還把過錯全賴在我頭上怪我先前不連絡之類的,
才讓東西放在「公司倉庫至今還是找不到」,
我實在是不想再自己打電話過去討了,
反正結果應該也是和其他受害者大同小異吧。
進入正題:
2011/09/27
這天18:30左右接到一通電話,
來電顯示這是一通手機撥打的來電;
對方先是詢問我是否記得在2007年曾經透過代購在ebay買了幾件外套,
這勾起了我的記憶,
於是我回答說我記得這件事,
但因為在我匯了一筆訂金過去之後,
就與該代購公司失去聯繫,
所以當時就自認倒楣想說算了;
對方立刻回答說,
因為當時下標後東西也寄到台灣了,
與我連絡卻連絡不上,
最近因為要搬倉庫發現了這些東西,
想說試試看能否與委託人聯絡上,
才打電話找上我;
並希望我能決定一下是否要這些東西,
不然東西堆放在倉庫,
對他們來說也是難以處理的麻煩;
我稍微詢問了面交住址後,
表示因為下班時間較晚,
能否約週末休假時再前去取貨,
對方表示也可以用寄送的,
但同時提醒我該筆交易有一3986元的尾款尚未付清,
希望我能結清;
我聽到這麼一筆錢,
又覺得對方口氣似乎挺急的,
想說那還是下班後親自帶錢過去,
至少當面確認,
可以避免錢匯過去卻收不到東西之類的麻煩;
這麼久已前的事情今天被提起,
也希望可以趕快處理掉;
晚上大約21:30我抵達對方指定的地點後便撥電話連絡,
約五分鐘過後,
一位我目測年約30歲的男子拿著一個美國USPS包裹出現,
他向我表示在他們公司裡他找到這件包裹,
裡面只有兩件外套,
其他的東西應該是在另一個倉庫裡,
希望我隔天再跑一趟來拿;
我當時想這應該沒什麼問題,
因為他拿給我的這兩件外套正是我記憶中曾經委託代購公司買的,
因此對於這件事情懸了四年未結感到有點不好意思,
於是當場就將他所宣稱的3986元尾款交給對方,
並與對方商量,
因為跑來中和這邊有點不方便,
可否能約在板橋,
他當場就爽快的說隔天可以幫我送到江子翠站;
問他說這事情不知有否給對方天麻煩,
他說能與我連絡上就覺得很慶幸了,
因為很多類似的情形的委託人電話打去都已經換人了。
當日晚上回家後,
我在USPS包裹中
找到了一張當初ebay賣家附上的PayPal明細,
裡面有當初下標者的訊息,
我看到下標者的信箱是myday.com.tw,
上網查了一下發現是買對,
想說應該沒什麼問題才對;
不過明細上同時也有兩件軍外套的金額,
加上美國內陸運費才二十幾美元,
我一時想不太起來覺得才三件外套加代購手續費及國際運費,
前前(2007一千多)後後(2011近四千)就花了我五六千,
跟我印象中的費用好像有點不一樣,
我記得是一共近四千,
所以當初(2007年)我才會一次先匯了一半作訂金,
雖然覺得有點奇怪,
但心想大不了東西到齊了之後看是把比較不喜歡的脫手變現算了。
2011/09/28
大約20:30或者更晚一點,
因為遲遲未接到對方來電通知,
故回撥電話給對方,
對方接起電話,
在我向他表明來意後他立刻說,
東西還在找,可能放在報關行,
希望我在給他們一些時間找找;
我心想,這哪招?在報關行裡?
雖然心裡閃過這疑惑,
但隨即想可能是自己多心了吧,
那就再等等好了。
2011/09/29
大約21:30或者更晚一點,
因為遲遲未接到對方來電通知,
故再次撥電話給對方,
像前一天的情形差不多,
對方接起電話、我向他表明來意後他立刻說,
東西還在找,
東西在報關行裡面,
希望我在給他們一些時間找找,
對方隨即便將電話草草結束了。
2011/10/03
午後14:00左右撥了通電話給對方,
因為前兩天是週末,
心想或許對方週末是不上班的,
今天打過去總該有個結果了吧!
結果對方回答也是差不多,
東西還在找,
此時我覺得有點灰心了,
可能講電話時語氣裡多少有透露這樣的訊息;
後來對方突然問說,
剩下的一件或兩件東西,
是否我當初已經有先領走了,
因為公司的小姐說當時這個客人好像挺急的,
好像有把先送達台灣的幾件東西領走;
我立刻跟他表示這是不可能的,
不然也不會有尾款的問題吧!
貴公司應該有委託單的明細、以及代購商品的進出明細,
這些事情查一下就應該查得到了吧!
他立刻說「喔,有啊,當然有啊,我會再查查,如果真的找不到這些東西,那我會把錢退給你。」;
「先生我們見過面,我想你一定知道我是那種會負起責任的人,請再給我一些時間處理。」
那時我心想,
他的反應好像有點太大了。
2011/10/06
因為事發之後也已經過了大約十天了,
這幾天也一直都在等對方回覆,
不過卻音訊全無,
因此在下班後大約19:00左右撥了通電話過去,
但是對方並沒有接。
這時我心裡閃過了不好的感覺,
心想不會是被騙了吧!
於是就將對方的手機號碼google了一下,
沒查還好一查竟是名滿天下的X必X站長的行動電話號碼,
看到某篇「勸世文」上PO了該代購網站負責人的照片,
心中真是覺得:「完了,那天與我面交的不就是這個傢伙嗎!」
越查心情真是越差,
後來過了21:00,覺得這位曾先生的事蹟我也看得夠多了,
心裡有點準備,
那再撥通電話給他看他會有什麼反應怎麼處理好了,
結果還是一樣,
「還在找,請再給我們一點時間。」
我盡量控制自己的語氣問道,
那麼何時能有個答覆呢?
對方回說,
「下星期二,因為國慶假期連放三天,星期二一定給你一個回覆,
若東西真找不到一定會設法退錢賠償給你。」
這時我心裡真的覺得感覺很差,
尤其時他一副想趕快結束這通電話的語氣,
再加上聽到他這些話時,完全就跟各大論壇或網誌所說的一樣,
「拖延戰術」,
實在是完全開心不起來。
這天稍晚我在網上找到了陳先生的電話及這篇文,
去電陳先生後,
大致向他敘述我遇到的情形,
他建議我可以把我的情況PO到01上,
這樣「日必購就會馬上跟我連絡」;
但那時心想,
實在是覺得有點麻煩,
主要覺得不希望可能會有一些後續的騷擾,
加上已經拿到部份委託代購的東西,
「或許」可以全部都拿到這樣的苟且心裡下,
加上當時沒有註冊01帳號,
我也就沒有直接發文在01上,
想說再等等看好了。
2011/10/11
這天X必X先生也沒有依約回電給我,
加上手機有錄音功能的室友回南部了,
我覺得打電話過去不能錄音並不妥,
所以我也沒有再與他連絡;
雖然覺得好像應該做些什麼,
畢竟不想平白損失一筆錢,
也不曉得對方葫蘆裡賣的是甚麼膏藥:
因為我遇到的情況與其他「受害人」真的很不一樣;
但一想到若繼續追這事情,
到時不管是言語上的爭吵,
或是更往後的電話騷擾,
甚至是有可能為我周遭的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就覺得這件事還是再觀望一下。
2011/10/17
(附上的是09/27那天我拿到的包裹外箱以及裡面一張原ebay賣家自行列印的明細)
先前提到的myday.com.tw信箱的問題,
我也在17日這天發信給買對客服;
因為覺得可能有客戶資料外泄的問題,
或是有X必X冒用同業信箱的問題。
稍晚(18:30左右)買對的客服小姐來電給我,
她表示這個信箱位址確實為該公司所有,
該公司也有一位XXX小姐但目前已離職,
但是這個帳號XXXX@my.......並非該離職員工所有,
所以可能是被盜用了,
並對我說他們用我的姓名及電話查詢過該公司的訂單,
並未查獲任何客戶及訂單資料。
據曾先生允諾與我聯繫的時間一週後,
在晚上22:00左右,
我備齊了錄音配備,
在室友的陪同下再度撥電話給曾先生,
向他說明來意後,
他立刻跟我說我的東西找到了,
說可以拿來給我,
我跟他說我可以隔天自取,
他猶豫了一下說要我隔天下午四五點先跟他電話確認,
若他不在就請小姐拿給我;
我向他提到款項的部份,
我想請他列一份明細給我,
他聽了之後又是一陣猶豫然後說他下班了隔天才能查,
要我明天再連絡他,
又說我東西放在他們那邊四年這麼久,
他們倉管費用一天一百,
累積至今加起來一萬多塊都有可能,
只是不想跟我算而已。
2011/10/18
我在下午17:30左右依約撥電話給X必X先生,
這次他推說他不在公司無法面交,
我問他說那我可以去跟該公司的小姐拿,
他宣稱小姐並不知道我的東西是什麼,
要我隔天再過去,
問他明細的事,
他猶豫了一下說他不在公司,
要我晚點在打電話給他。
電話結束五分鐘左右他打電話過來,
說他與公司小姐確認,
小姐不知道我的東西是哪件,
要我給他我的信箱讓他查,
我猶豫怕給他信箱後他可以查到我的相關資料,
會像一些受害者有「事後被整」的情形發生,
就推說信箱我沒在用了,
他堅持要我提供,
我便跟他說我會再傳給他;
他要我隔天四點左右再跟他連絡確認面交事宜;
稍候我以簡訊跟他說我實在是想不起來當初使用的信箱為何,
希望他能用我的電話及姓名查。
2011/10/19
我依約在四點多打電話過去,
他馬上回說小姐找到的是愛X達的外套,
他發現東西弄錯了,
我的東西還沒找到,
並馬上跟我要了信箱帳號說現在立刻查一下明細;
我因為前一天已經用google搜尋過我的信箱了,
(單獨帳號及含@後方都的有搜過)
並沒有什麼太多其他的相關資訊,
因此就將我的信箱及姓名報給他,
他過了一下說我已取走兩件,
剩下一件1420的外套未取,
這一兩天若真的找不到就會退錢給我;
我問他能否隔天就把事情解決,
看試要找到東西交貨或是真找不到就退錢,
他的語氣突然變差然後說,
無法隔天就解決,
要我不要催他,
反正再讓他找一兩天就好了,
他又不會騙我的錢,
若真找不到他就開他的賓士400AMG來把錢還給我,
他一個開賓士的人怎麼可能要騙我區區一千多塊,
一千多塊掉在地上還沒人要撿咧!
我便說了兩三次那就再麻煩他找一下了,
他便說晚上八九點會給我電話。
2011/10/19
接下來兩天也過去了,
我也一如以往沒有接到對方電話。
這大概就是我鎖遭遇到的情況,
整整四年喔,
夠久了吧!
最後希望這篇文發出去後真的不要有人再跟我一樣遇上這種事情了!
最後,
陳先生翁小姐兩位真的是辛苦了!
我真的由衷感謝二位,
以及許多善心網友轉發相關的消息,
不然我大概到現在都還在納悶我的東西是出了什麼問題吧!(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