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愛小熊 wrote:會不會不敢得罪背後的關係。其實這些藝人都有經紀公司,經紀公司老闆通常不會只開一家公司,還有後面的公關公司廣告公司等。通常也會插股當新聞台、媒體的金主或股東。這些媒體說穿都是一個集團。只要關係好、背景強,cover 這個不是問題。過兩天就有新的新聞蓋過這個...(恕刪) 有同感剛剛看其他樓的發言有人看到說年代新聞主撥講的:所有網路都全部一面倒的支持黑人
jackelhou wrote:如果有捐就要感謝他那他捐個50元也不能批囉 davihuang wrote:那市面上那些賣100 150 200 t的廠商都是觀世音轉世囉 引用沒惡意!~不過1. 網頁設計 + maintaining2. T-shirt 本身設計費 材料費 運輸費 通路費 包裝費3. 平面廣告 電視廣告 (縱使藝人支持 也是要花錢買電視廣告時段啊!)4. 拍照要請攝影師 拍短片也要請攝影師4. 接線人員 服務人員 律師 會計師那些市面上的,請問上面用的到幾項?
kcvo wrote:現代人都不用腦了..一堆人在喊黑人汙錢汙錢.....(恕刪) 我要替黑人說句話在商言商阿一鮑魚 是台灣製的 掛香港人的名字 可以賣貴一些同工廠製的 掛不同人代言 賣比較貴 是不是汙錢遊戲規則沒講好 被指稱踢爆 那賣比較貴的 是不是汙錢這只能稱為 幫你捐100給XX機構黑人 你中槍也太倒霉了
kcvo wrote:現代人都不用腦了.....(恕刪) 又來了,真的很累,跟這些人解釋法律。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510174&p=66請看659樓我的解析,您就會一目了然。活動花錢,政府有法令補助公益團體阿,有法不走怪誰?其他公益團體可以明確寫出需要的費用,你不行,就是有問題。
kcvo wrote:現代人都不用腦了.....(恕刪) 我也是支持做公益的人當然也支持黑人的出發點但是一開始沒說明白講清楚只是會更模糊焦點既然是商業行為,就該更說清楚....不是一直說更多來解釋更多做公益!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