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kd521 wrote:難道是這裡罵的方向錯...(恕刪) 我覺得是因為客群的不同,pcdvd可能那些調查單位不喜歡去,而且速度太慢!不過pcdvd那邊站在執政團隊立場的勁道滿強的,不知道是不是跟底色有關係!
個人資料保護法,是要保護文件上相關人的訊息。而不是拿來處罰公開公文者。若是公開公文者,會受到處罰的話,壹周刊、立法委員、各大報,早就不知道被關幾年了。刑事局這樣寄信件給mobile 01 其實是混淆視聽。他們只是想要用法律來嚇唬網友、和網頁管理者罷了。若是有疑問可以去問任何一個職業律師。若是A公開A自己的公文,是不會犯任何的罪。因為那是他的言論自由。他要讓大家知道,那為什麼還要去追究他的隱私是不是有受到侵害。個人資料保護法,是指自己不願意、不想要的情況下,被他人公開相關的訊息。差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