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ews24.jp/articles/2012/01/09/07197815.html#居然是名古屋市「SKE48劇場」內的演出門票抽獎,主辦單位發現張志揚也報名參加抽選活動!因為他的名字是落選者;被發現!腦袋是裝什麼?父母忙於事業,小孩丟給電動,HGAME玩太多
iwk wrote:你好有人性喔......(恕刪) 其實我也贊成你的推論因為這是我常常聽到的橋段不過我覺得張男也真是厲害這個當眾自刎的情節我想是預謀的要自殺有那麼多時間為什麼前幾天不去做不但害了兩條命還打了日本警察一巴掌這不是一般衝動犯罪可以做出來的而且拿刀子割自己的頸部還要到斃命的程度這個需要勇氣吧........我覺得刀子藏在哪裡可能也是重點可以想見這也是預先有計畫
冷茶 wrote:把犯罪者合理化,再污...(恕刪) 他都說推測..可能..,還是您知道真相? 解惑一下或提供給日本警方吧。我想真相也許已隨著加害者與被害者死亡成謎了,不過我身邊的朋友上各月多剛發生iwk說的這種糾纏的戲碼,(刪掉部分身邊朋友發生的敘述,別人的事還是別拿來引用 -_-")..有的人(男人/女人)就是覺得搞點曖昧反正是對方自己要付出的,或者他要追我就是該如此,仗著這一點 就算對方知道了還能怎樣?殺了我嗎?可是事實上~ 當有天遇到不甘願白白付出的人..下場就會無法預估,新聞上常常很多後悔的加害者,因為不甘心的衝動讓理智斷了線。這不是討論誰對誰錯也不限於男人或女人而且事後才來討論也沒用,而是生命只有一次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可愛小熊 wrote:http://www...(恕刪) 你發這是若有似無的指喜歡偶像是有問題的嗎?喜歡偶像是有什麼錯?只因為他"可能是"殺人犯喜歡偶像所以喜歡偶像有錯有問題?那真是躺著也中槍就好比常玩FPS的人拿槍殺人,被說都是暴力電玩惹的禍都是玩暴力電玩害的我可以猜測接下來媒體可能會用此方式污名化人家要說人家是偶像宅也好沉迷也好但迷偶像根本沒有問題,迷偶像也沒犯什麼錯,迷偶像的人真是無辜阿是"可能是"這位張先生有問題才會使的他做出遺憾的事和他迷什麼喜歡什麼扯在一起就過頭了真的是躺著也中槍
諾基亞西門子 wrote:[任意同行]不等於逮捕如果日本報導可信那麼張嫌並未被[逮捕] 這個也說不通,如果都在現場與張嫌住處採到血跡了,還用任意同行, 日本警察也太好笑了吧?莫非, 日本警察有意默許張嫌自縊,原因是?有第二人涉案,而且是非台灣人? 事件將演變成國際事件。
散步中 wrote:他都說推測..可能..,還是您知道真相? 解惑一下或提供給日本警方吧。....(恕刪) 我不會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隨便將責任推給死者。而且事情看你站那個角度看。平常心的男生可能就不會多想,或是覺得自己年紀大人家這麼多又是同郷,照顧人也是應該。這樣說不定就是一段留學的美好回憶。但對於無法平常心面對異性的人,自然可以往壞的地方想,多笑一下也可以被認為是搞瞹眜。。。看怎麼解讀不是嗎?他的推測不是完全不可能,但是沒有證據顯示,這樣對死者和死者的家屬公平嗎?女兒客死異鄉,還必需承受他人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