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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討論]開放色情行業真的可以減少性侵害案件的發生嗎?? ?

從這篇文章可以看出
台灣人所言的"道德"純粹就只是自己看順眼與否而已

事實上
任何人不管任何理由從事性產業
完全都是自己的自由意識
根本無關於道德
性行業是古老的行業
沒有任何政府能杜絕這個行業
事實上有這麼多妓館,我找得到,警察會找不到
政府和警察機關與其睜一眼,閉一眼
不如讓它合法化,加以管理

開放性行業會不會減少性侵我不知道
但是警察的油水會減少
kevinwu6778 wrote:
我有說過家庭教育不重要嗎?我是說家庭、社會、政府等都是教育的重要一環。
如果說父母教育是唯一絕對重要的話,那麼那些在收容所的孤兒以後每個人不都價值觀有問題?

我說家庭教育是「最大因素」,我有說是唯一因素嗎?
社會和政府當然也是重要的一環,但是因為小孩是你自己生的,
再加上你無法預期它能發揮作用到什麼程度,所以它永遠只能是「輔助」角色。

拿教養機構的孤兒來舉例也很好笑。誰說父母的角色一定要親生?
有親生的當然是希望親生父母來教養,但是沒有的時候,自然是由他人來代行職責。
育幼院裡難道沒有教養人員來負責養育、教導小孩?

不可諱言,育幼院童的成長過程會比較艱辛,但這並不代表他們沒有人給予教養。
會說出這種話,只讓我覺得你根本不懂「養育者」是怎樣的職責所在。


kevinwu6778 wrote:
外部機構能給予小孩子正確價值觀是一種可遇不可求的福氣?
你這句完全忽略了學校教育及社會教育的功能。


事實是絕大多數的時候你無法挑選小孩會遇到什麼樣的師長與環境。
既然你無法預期它的品質,碰到好環境自然是一種可遇而不可求的緣分。

當你住在一個龍蛇雜處的地區又無力搬遷,你會期待環境給你的小孩良好的影響?
當你的孩子進入一所風評極差的學校,你也無力為他轉學,你會期待教育環境給他良好的影響?

醒醒吧,面對現實。
教養小孩,最初與最後的關卡都在你自己身上,你無法期望別人代勞的。
你不努力教,小孩還是很乖,那是你走狗運;要是變壞,剛好而已。


kevinwu6778 wrote:
身教言教固然重要,但是做父母的可以隨時陪在身邊嗎?
很多未成年犯罪者,很多都是受別人影響,或禁不起誘惑。
一群人去玩,其中幾個如果起哄做一些違法的事,難保剩下的人不跟著做。


你在每天日常生活中就應該隨時機會教育,給與小孩正確的價值觀,
你教給小孩一套判斷是非的標準,他自然會懂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

更何況,注意小孩的交友情形也是父母的職責。
他和損友來往,父母還不知情的話,我不覺得這父母有多在乎小孩的教育。

如果你的教養要父母隨時在身邊,小孩才不會做錯事,
那你對小孩的教育基本上就已經失敗了。


kevinwu6778 wrote:
如果像你這樣講的話,如果父母沒教好,那這個人不就等於沒教了嗎?
就要等著這個人犯錯,再去懲罰他嗎?


是啊,父母沒盡到職責,小孩就只能自己摸索著成長了,不是嗎?
你罵一個人沒教養的時候,是怪他的養育者還是怪別人?

你沒教好他,他自然就容易犯錯,犯了錯當然就會被處罰。
你不教好他,誰有義務替你教啊?


kevinwu6778 wrote:
我沒說要送去感化院,這是你自已說的。我是說請警察管教。
警察會不會幫忙,這方面請自已去查,有很多這種例子。


警察能幫什麼忙?如何管教?勸導制止再送回家就叫管教?
不要再鬼扯什麼請警察管教了,你要這樣說嘴,就請舉實例出來,
不要自己愛扯還要別人幫你證明。

既然你那麼胸有成竹,要具體說明執行方法想必不難吧?
可別又丟出個「路上拿刀」的鬼例子來給人笑。

送去感化教育只是從你「請警方介入」的邏輯導出的結果。
少年虞犯在警方介入後,情節重大者自然是由少年法庭裁定保護管束或感化教育,
輕微的也只是勸導制止後通知父母領回,不管少年或成人,警方都沒被給予「管教權」。

警察只能在發現少年有異狀時通知父母,或將少年交給少年法庭處理,
管教的權力還是在父母或感化機構手上,和警察無關。

而感化機構在少年滿十八歲之後便得結束輔導,
因此你若沒教好自己的小孩,滿十八歲以後你就拿他沒轍。


kevinwu6778 wrote:
拿刀的例子,有瑕疵,我用錯例子。


大錯特錯,可見你根本不懂警方要在什麼情況下才能介入。
我等你舉出正確的例子,說明警方要如何在一名成年人尚未成為現行犯的時候介入處理。
拿得出來就快拿出來吧。

kevinwu6778 wrote:
如果家庭教育是小孩發展的關鍵,那很多孤兒、父母背景不好的小孩。是不是就是一定發展不好?


沒有一不一定,都是機率和機遇問題。運氣好遇上好環境;小孩自己又上進,就不是問題。
但是可以肯定,這種背景下走上偏路的機率,會比正常家庭來得高。

kevinwu6778 wrote:
這個講很多次了。
如果是非法的行為,家長知道後絕對有權力去阻止,那會有什麼妨害自由罪?
但是是合法的話,家長就沒有權力去阻止自已的小孩去從事一件合法的事。
這樣你懂合法跟非法的差別了嗎?


不懂的是你,這我也講很多次了。

不如就請你具體說明,要「如何阻止」一名「非現行犯」的成年人「企圖」賣淫吧。
不能使用非法的強制手段喔~!!


kevinwu6778 wrote:
很多東西我並沒有講,請不要自已寫了,然後當做別人講的。
這樣會讓我覺得你看文章能力有問題。


那都是從你主張的邏輯裡能夠導出來的結果,
我寫的是基於你的邏輯所導出的假設,也沒宣稱那些話出自你口中。
事實上,我才覺得你的邏輯能力有問題。


kevinwu6778 wrote:
你一直張調家庭教育的重要,讓我突然想到,你覺得這是合法的行業,
那表示你認同,如果合法化,也可能去消費,
那不曉得你父母對這方面是灌輸你什麼觀念,合法或不合法?


你看看,邏輯能力有問題就是這樣。
我覺得它應該合法化,就等於我認同這個行業?也等於我會去消費?
這是哪門子狗屁不通的邏輯。

直銷和傳銷是合法的行業,就等於我認同這個行業?
不,事實上我超討厭這個行業的人,也絕不會和他們買東西。

炒作金融產品是合法的行業,就等於我認同這個行業?
不,事實上我超討厭這個行業的人,他們的推銷我連理都不想理。

以上類似的例子要多少有多少。

對於性產業,父母灌輸我的觀念是「合法或不合法」?
你邏輯之錯亂又添一例。因為它在現行法律中就是不合法,
不管父母灌輸我什麼樣的觀念,都和它合不合法無關。


kevinwu6778 wrote:
另外,假設今天你要去消費,你父母問你要去那裡,不知道你會不會誠實的跟他們說?


這種假設就更無聊了。那我也來陪你假設一段好了。
假設今天你的小孩要去賣春,不知道他會不會誠實地跟你說?
camilkuo wrote:
我上篇所表達的單單只再次證明別人討論a你確反問b
(不過這樣的話不就也該開放毒品和賭博還有槍枝買賣的自由貿易!).(恕刪)

舉一隅不以三隅反

開放賭博我是贊同的~
現在不就是政府在做莊嗎??
毒品或稱麻醉藥品還有槍枝
可能有你提到的危害到他人利益和人生安全的舉動
但政府有開放進口(有限制的)啊..
不然醫院的麻藥
警察的槍支
你以為都是mit嗎?
這就是管理!!
--------------------------------------------------------------------
我認真了~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Omegafang wrote:
開放??
現在限制都已經這麼"熱鬧"了!!
請看看台北林森北路的情形...每日華燈初上時,多熱鬧呀!!
我每天早上送小朋友上課,都可以看到宿醉的CALL GIRL!!還要人扶的的酒客!!
...(恕刪)



所以我上班都愛走這條阿~不過看久了都沒啥感覺~因為都是那幾估

話說~之前看到一個長的很可愛的妹~有點像幸運女神的感覺!!

可惜在騎車沒機會拍~~@@"

inoue555 wrote:
我說家庭教育是「最大...(恕刪)


你要睜眼說瞎話,我就陪你說。

回去看你自已的文章,看看你的意思是不是家庭是唯一因素?

什麼時候社會、政府又改成了輔助角色了?不是要運氣好才能得到社會、政府外來的幫忙嗎?

這兩句話意思不一樣的,你中文有學好嗎?

收容所的例子好笑?我看你在說瞎話,自打嘴巴,父母角色不需要親生?你看文章還有邏輯也有問題。

我舉收容所的意思,不就是在強調沒有親生父母的小孩的教育嗎?還需要強調"父母角色不需要親生"?

你不是說家庭是關鍵?那收容所不知道是誰在維持的?

小孩子在收容所得到良好的照顧,照你的邏輯來講是運氣好?所以沒父母在收容所的小孩子是運氣好?

在無力更改下,環境是可遇不可求的沒錯。如果小孩子在這種環境下不就都是一定變壞?

說什麼瞎話?孩子教好是運氣?孩子學好是變壞?

你沒看過聽過很多出身貧困、單親、父母無法教養的小孩子,透過社工以及外來的幫助,然後良好成長的嗎?

我覺得你看文章理解能力真的有問題,是你提出家庭是教育的關鍵,

所以我才問你"做父母的可以隨時陪在身邊嗎?"如果不行的話,由誰來扮演外在的教育角色。

你還在強調父母盡不盡責?你剛才不都說了沒有父母可以由別人代行教養。

那請問這些別人是什麼角色?

管教的案例,如果你不想找的話,那我沒必要為一個不承認外在教育重要性的人找吧。

我已經講了拿刀例子不對,我大方承認錯誤。我不像有些人前後文不對,睜眼說瞎話,死凹不認錯。

又在瞎說,什麼請警方介入後的結果就是進感化院?沒犯罪進去什麼感化院?

警方沒有法律上的管教權,不過google一下"由警方代為管教",你就可以看到一堆例子。

又來了

"而感化機構在少年滿十八歲之後便得結束輔導,因此你若沒教好自己的小孩,滿十八歲以後你就拿他沒轍。"

為什麼要送感化院?因為父母無法管教的原因,所以才送感化院,那請問感化機構是什麼角色?

外在機構就是當父母無法管教時的另一種代管角色。

如果根據你的邏輯,進去感化院的小孩出來後,不就一輩子出不了頭?

有沒有錯,警方在何時介入的問題,去google一下你就可以知道。

又自打嘴巴一次
"沒有一不一定,都是機率和機遇問題。運氣好遇上好環境;小孩自己又上進,就不是問題。
但是可以肯定,這種背景下走上偏路的機率,會比正常家庭來得高。"

在這裡你又講了"好環境",請問你對好環境的定義為何?

我不是寫了非法跟合法的差別嗎?你是看不懂嗎?

從別人邏輯導出來?那表示我沒講,那都是你自已說的吧?

你沒宣稱那是我說的?你看看自已的文章是不是都是用"你"來當做主詞來回我的話嗎?

我也許不應該用你會去消費來做假設,這樣邏輯的確有問題。畢竟有些人可能口頭上說不會,

這樣的話我就不能從該人的邏輯導出什麼結果出來。

類似的例子當然多,只要套上你的話,什麼行業都可以變成例子。

如果我小孩要去賣春,當然不會告訴我,因為她沒有一個認為該產業可以合法性的父親。

我用你這句話導出:你小孩去賣春,應該會告訴你,因為你不覺得這有什麼,那請問你會怎麼辦?

"不管父母灌輸我什麼樣的觀念,都和它合不合法無關。"

如果父母親灌輸錯誤的觀念,就算是違法也無關?

你問我問題,我都有答,那你父母的觀念是不是也該答一下?
開放紅燈區在你家隔壁要不要??畫專區在偏遠地區你去不去??
性專區就跟核能電廠一樣令"多數正常人"不願住在旁邊,為了少數人的利益而開放,實在是個錯誤。

性是人權,但"買性"不是人權所應該保障的......
unknowrtw wrote:
為了少數人的利益而開放...(恕刪)


你確定是少數?

關說的民意代表、民意代表的助理、全台灣的黑道、少爺、酒家女、酒店經理、媽媽桑、色情業經營者、性工作

者(流鶯、學生援交妹、上班族兼差的OL、妓女)、收紅包的警察、全台灣嫖客、去酒店應酬的人,這些加一加有

沒有三、四百萬人,搞不好還不止。



就我認為,現在台灣色情業的狀態是:名義上禁止,實際上是開放的。
老實說,我是支持開放的

但台灣現在的經濟條件與人文風俗

是不適合開放的。


開放也要有相當多的配套措施。


以下以大數法則來講

大多數從事八大行業,與強姦犯這些人

通常出身家庭和教育都出了問題

不然誰要去出賣自己的肉體,抑或是做出人神共憤的事


這可是因果問題,環環相扣的

一個男人有錢,他何必去強暴?
一個女人有錢,他何必去賣肉?

光是台北中山區,從事酒店公關的女子,保守估計也有上千
全中山區酒店,每個月的營業額,少說也直逼十億上下

在這個年營業額破百億的行業,可想而知,政府為何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不然你們以為那些政治獻金怎來的?

這就是人生啦,一種米養百種人

就算是孔子的年代,也還是有怡紅院阿...





[img]http://i2.tinypic.com/qqe9aw.jpg[/img] 這是我打球的英姿喔~^^~
kevinwu6778 wrote:
你要睜眼說瞎話,我就陪你說。
回去看你自已的文章,看看你的意思是不是家庭是唯一因素?

請。瞎話只有你在說,請繼續。

另外,請指出我哪一句話指出家庭是「唯一」因素,我等你。

kevinwu6778 wrote:
什麼時候社會、政府又改成了輔助角色了?不是要運氣好才能得到社會、政府外來的幫忙嗎?
這兩句話意思不一樣的,你中文有學好嗎?

被一個中文沒學好的人說中文不好,感覺還真鮮。

正因為可遇而不可求,所以不是完全可靠;因為不是完全可靠,所以只能作為輔助角色。
誰會把一個不確定是否能發揮功能的部分當作主戰力?傻子才會。那是在賭博。
中文沒學好的人很明顯是你。


kevinwu6778 wrote:
收容所的例子好笑?我看你在說瞎話,自打嘴巴,父母角色不需要親生?你看文章還有邏輯也有問題。
我舉收容所的意思,不就是在強調沒有親生父母的小孩的教育嗎?還需要強調"父母角色不需要親生"?
你不是說家庭是關鍵?那收容所不知道是誰在維持的?

本不想吐槽,但實在太礙眼,不得不說。
一直收容所、收容所、收容所,知不知道什麼機構才用這個名字?你把孤兒當貓狗嗎?
育幼院和孤兒院這麼簡單的名詞都不懂?

再來,觸類旁通一下行不行?
誰負責養育小孩,就等於是小孩的父母,血緣上即使沒有關係,養育的事實依然存在。
今天一個小孩沒有親生家庭可以撫養他,教養機構便取而代之負擔起家庭的角色,
而教養人員就負擔起父母的角色,其他孩童則等於兄姊弟妹,成為「類」家庭制度。

父母的「角色」當然不必要是親生,只有「血源」需要親生。否則領養的家庭你要怎麼解釋?
只會拘泥於親不親生,可見你頭腦嚴重僵化。


kevinwu6778 wrote:
小孩子在收容所得到良好的照顧,照你的邏輯來講是運氣好?所以沒父母在收容所的小孩子是運氣好?

你看看,還說人閱讀能力有問題,邏輯最廢的明明是你自己。
請問「小孩運氣好,遇到了好的教養機構」,
要如何導出「沒有父母,在教養機構成長的小孩子是運氣好」?


kevinwu6778 wrote:
在無力更改下,環境是可遇不可求的沒錯。如果小孩子在這種環境下不就都是一定變壞?

所以你真的眼殘,前面不就說過了?「沒有一不一定,都是機率和機遇問題。」


kevinwu6778 wrote:
說什麼瞎話?孩子教好是運氣?孩子學好是變壞?

「孩子教好是運氣?孩子學好是變壞?」請問你改我第一句做什麼?第二句又是什麼鬼邏輯?
第一句話,我在前面說的是:「你沒教好,孩子還能學好,是運氣」。
第二句話,「孩子學好是變壞」?你究竟想說什麼?有沒有這麼瞎?


kevinwu6778 wrote:
你沒看過聽過很多出身貧困、單親、父母無法教養的小孩子,透過社工以及外來的幫助,然後良好成長的嗎?

答案同上面。「沒有一不一定,都是機率和機遇問題。」


kevinwu6778 wrote:
我覺得你看文章理解能力真的有問題,是你提出家庭是教育的關鍵,
所以我才問你"做父母的可以隨時陪在身邊嗎?"如果不行的話,由誰來扮演外在的教育角色。

家庭是教育的關鍵,但是家庭教育不是叫你24小時黏在小孩身邊,況且也辦不到。
所謂的教育要「內化」,你在和小孩相處的時間內就要把價值觀內化給他,
他理解了「為什麼」,才不會變成一個「只有在有人盯的時候才不會做錯事」的孩子。

所以我才說你如果要時時刻刻有人盯著才不會出問題,你的教育就失敗了。


kevinwu6778 wrote:
你還在強調父母盡不盡責?你剛才不都說了沒有父母可以由別人代行教養。
那請問這些別人是什麼角色?

沒錯,由他人代為教養,扮演父母的角色,來盡父母應盡的職責。
提供小孩一個新家,社福機構就是這麼一回事,有疑問嗎?


kevinwu6778 wrote:
管教的案例,如果你不想找的話,那我沒必要為一個不承認外在教育重要性的人找吧。

找不到合適的案例就說一聲,我會笑小聲一點。


kevinwu6778 wrote:
我已經講了拿刀例子不對,我大方承認錯誤。我不像有些人前後文不對,睜眼說瞎話,死凹不認錯。

不管怎麼看,邏輯錯亂的都是你。
大方承認拿刀的例子錯誤以後,要你舉的合適的例子呢?又拿不出來了嗎?


kevinwu6778 wrote:
又在瞎說,什麼請警方介入後的結果就是進感化院?沒犯罪進去什麼感化院?

沒犯罪為什麼也會送感化教育?來來來,看一下法條,「少年事件處理法」。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條:
左列事件,由少年法院依本法處理之︰
一、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者。
二、少年有左列情形之一,依其性格及環境,而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虞者︰
(一) 經常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者。
(二) 經常出入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者。
(三) 經常逃學或逃家者。
(四) 參加不良組織者。
(五) 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刀械者。
(六) 吸食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
(七) 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者。

知不知道你說的「小孩即將從事違法行為」在法律上叫「虞犯」啊?
虞犯送到少年法庭,就會依情節輕重發落啦,以你最在意的賣春來說,
輕則保護管束,嚴重一點就是執行感化教育了,懂了沒?


kevinwu6778 wrote:
警方沒有法律上的管教權,不過google一下"由警方代為管教",你就可以看到一堆例子。

如果你覺得未成年的青少年每天或每周到警局報到一、兩個小時,
和警察伯伯大眼瞪小眼就能收到管教之效,我還真佩服你的天真。

而既然沒有法律上的管教權,小孩不去警局報到,警察也不能拿他怎樣。
要拿他怎樣的話,就是進入少年事件處理法了啦,懂了沒?


kevinwu6778 wrote:
又來了
"而感化機構在少年滿十八歲之後便得結束輔導,因此你若沒教好自己的小孩,滿十八歲以後你就拿他沒轍。"
為什麼要送感化院?因為父母無法管教的原因,所以才送感化院,那請問感化機構是什麼角色?

感化機構是什麼角色?
就是執行你最愛講的,「沒教好的時候用來強行禁止小孩從事非法行為」的角色啊。

不過這一招只能用到他成年喔,成年後你就沒辦法再請公權力介入來限制他了喔~
所以,「小時候教好」比較有用;還是「想辦法禁止」比較有用呢?


kevinwu6778 wrote:
外在機構就是當父母無法管教時的另一種代管角色。
如果根據你的邏輯,進去感化院的小孩出來後,不就一輩子出不了頭?

成長過程中被貼了這個標籤,以後的路的確會不好走,你能否認嗎?


kevinwu6778 wrote:
有沒有錯,警方在何時介入的問題,去google一下你就可以知道。

又是自己拿不出來,就叫人google。大神不是給你這樣用來卸責的好嗎?
「警方要如何在一名成年人尚未成為現行犯的時候介入處理?」
等你勇敢面對啦,拿不出來就說一聲啊~


kevinwu6778 wrote:
又自打嘴巴一次
"沒有一不一定,都是機率和機遇問題。運氣好遇上好環境;小孩自己又上進,就不是問題。
但是可以肯定,這種背景下走上偏路的機率,會比正常家庭來得高。"
在這裡你又講了"好環境",請問你對好環境的定義為何?

我從頭到尾的邏輯都一致,何來自打嘴巴之說,好笑。
連好環境都需要人解釋,我是不是也該請你自己去google?
不過我不像你那麼害怕面對自己的說明責任,所以就解釋一下吧。

好環境有很多種,隨便舉一例,
舉凡代替父母執行職責的人有真的用心;同僚品行優良,都算得上是好環境。
簡單地說便是「風氣」。環境中有好的風氣,自然容易帶來好的影響。


kevinwu6778 wrote:
我不是寫了非法跟合法的差別嗎?你是看不懂嗎?

你寫了合法和非法的差別?我們來檢視一下你貧弱的論述。
首先,對象只會是成年人,因為就算賣春這個行業合法,青少年依他法一樣不能賣春。

------------------------------------------------------------------------------------
「如果是非法的行為,家長知道後絕對有權力去阻止,那會有什麼妨害自由罪?
但是是合法的話,家長就沒有權力去阻止自已的小孩去從事一件合法的事。」
------------------------------------------------------------------------------------

少年虞犯,公權力可以介入;請問成年虞犯你從何介入?
你只能動之以情,而且還要看他願不願意甩你。

你要他坐牢的話就另當別論,讓警察在交易現場逮捕他,
是你唯一合法的制止他賣淫的手段。

事實是,你不報警;他不甩你,你就沒轍。
不論合法或不合法,制止的權力都不在你的手上。

你要提出反論,就請好好說明:
「你要『如何阻止』一名『非現行犯』的成年人『企圖』賣淫」吧。
這也是你一直逃避回答的問題。


kevinwu6778 wrote:
從別人邏輯導出來?那表示我沒講,那都是你自已說的吧?
你沒宣稱那是我說的?你看看自已的文章是不是都是用"你"來當做主詞來回我的話嗎?

噢,中文能力差的人又在被害妄想了。
請問我說話的對象是誰?是「你」啊。句中出現「你」,再正常不過了。
我哪句話把你沒說的話栽到你頭上,請指出來。


kevinwu6778 wrote:
我也許不應該用你會去消費來做假設,這樣邏輯的確有問題。畢竟有些人可能口頭上說不會,
這樣的話我就不能從該人的邏輯導出什麼結果出來。

我是很懷疑你是否擁有解析他人邏輯的能力啦,
畢竟你都承認自己邏輯有問題了嘛……

而既然你又不願意相信人家說的答案,那就更不用問了,
反正你認定他會消費,他就會消費嘛,你說了算,還用問嗎?


kevinwu6778 wrote:
類似的例子當然多,只要套上你的話,什麼行業都可以變成例子。

是啊,這麼輕易就可以推翻,
所以你該知道自己舉的例子有多不合邏輯;有多爛;多站不住腳了吧。


kevinwu6778 wrote:
如果我小孩要去賣春,當然不會告訴我,因為她沒有一個認為該產業可以合法性的父親。
我用你這句話導出:你小孩去賣春,應該會告訴你,因為你不覺得這有什麼,那請問你會怎麼辦?

又來了又來了,「我認為性產業應該合法化」,就等於我不覺得從事性產業有什麼?
這和你之前說「你覺得這是合法的行業,那表示你認同」的狗屁邏輯有何不同?
才剛打完你槍,你就再放個一模一樣的砲,真是朽木不可雕也。

老兄你也幫幫忙,缺乏學習能力也要有個限度啊~


kevinwu6778 wrote:
"不管父母灌輸我什麼樣的觀念,都和它合不合法無關。"
如果父母親灌輸錯誤的觀念,就算是違法也無關?

所以就說你根本沒有邏輯能力。

我父母告訴我賣春不好,而賣春在現下是違法;
我父母告訴我賣春很好,而賣春在現下依然是違法。

試問,我父母灌輸我什麼觀念,和賣春合不合法有何關連?


kevinwu6778 wrote:
你問我問題,我都有答,那你父母的觀念是不是也該答一下?

哇,居然說自己都有回答耶,真是活見鬼了。
麻煩好好回顧一下前面你不敢正面回答的問題喔,多著呢。

你要我父母的觀念,我不是他們肚子裡的蛔蟲,
我只能給你我在成長過程中得到的價值觀。

你不喜歡的事,自己不要去做就好了;別人要做是別人家的事,
只要對方不偷、不搶、不傷害別人、不侵害別人的權益,
他要幹什麼是他的選擇,責任和後果也是他自己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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