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瞎 wrote:
我覺得這些老攤真可憐!!!說實在的沒功勞也有苦勞,10年前也沒想到瑞豐夜市會那麼有人潮,如今有那麼大的規模了,大家都想來搶這塊餅,所謂的權利主不是10年的老攤就是花錢買來的,要是我也會捨不得吧!(想必每個人都是吧!)如今化成烏有,哪有那麼多的青春歲月.
如果我是新攤臨時位也好還是跟別人租的,以前要買個位子就要幾十萬上百萬的如今要有固定位幾萬塊就好了,真便宜,真是上天掉下來的禮物,要是我也會想要有一個自己的位置,撿便宜的好時機.
每個人立場不一樣,仔細想想你們會來瑞豐夜市擺攤還不是覺得這裡熱鬧,有錢賺,不然100元租你你也不肯來吧!
也不是說老攤就老苦功高,事實上沒有他們就沒有瑞豐,別檢便宜還要欺負他們!!
其實新管理公司接收以來處理的並不高明,這也是越搞越複雜.現在只要把轉租及轉讓部分處理好就和平落幕,
臨時攤也別高興得太早,也許你們的浩劫將到來,未來不是認識的或親朋好友將租不到位置,如今明的不能專租轉賣,只能暗地的來,很多事情是一層多面的,
如果我是新的管理公司有那麼有正義感嗎?生意人是不做虧錢的生意,我們又不是做善事,大家冷靜想想吧!誰贏.............
所謂的權利主不是10年的老攤就是花錢買來的,要是我也會捨不得吧!
真正的老攤真的很可憐 但有些事要先說清楚
10年老攤不是花錢買的 是用"登記" 且換算日租只有50元
但登記位置是有黑幕的 也就是許多人頭登記的不公平配位.......
後來才變成轉租情況........
以前要買個位子就要幾十萬上百萬的
3年前為例 2.4.5.日 一格約6萬 連格二格15萬 星期六喊價最高聽過15萬
一個位置何來十幾百萬? 星期六普遍價位頂多8-12 若只算星期六那有可能10幾萬
我是已經受不了轉租壓搾的情況 所以在三年前已經退場不玩了
收了攤還要跟攤位持有多數的大老交際 每天看人臉色擺攤
就算是自己有權利的位置還要接受配位
以免沒權利的那一日沒位擺 或是到場時位置被惡搞轉租
新管理公司也是要賺錢的 必竟利益牽連太廣大
只是管理方式的改變 真的會讓許多原本固定的攤子無所適從
方向是對了 但方式真的有待商確......不然不會有自救會的出現....
發宣傳單,表示公司要招開攤商說明公開簽約會議,簽約之前說明契約內容,安定攤商不安的心,請德高望重的公正人,全程記入會議內容,合約註明合約年限,租金收費,如何繳費,可當場登記簽約,也可私下到公司簽約,防止有人被綁票,釋出善意我想我會第一個支持你..一個禮拜期限內完成繳費簽約儀式,
如今自救會又將2月份租金提存,也是公司造成的,就是不信任公司的管理,怕公司跑掉,怕你跑路...
自救會是攤商對公司質疑所成立的產物,不合理的管理人民必反,你只要把錢花在對大家有幫助的地方,總比上酒家喝花酒,包紅包來的有用吧!請妳慎重考慮,大家別搞到無法收拾的地步,別忽略群眾的力量.....我們的大老闆等妳的好消息....
如果我有3隔格一個禮拜做5天光責任保證金就要45000元
加租金一天540乘一季66天等於35640元45000元加35640等於80640我沒賺錢就必須付出那麼多...在你眼裡也許這些錢不算甚麼,對我們這些小攤商來說真是沉重的負擔,責任保證金真的要收嗎?又不公證,我們能安心嗎?
你說的很好,不過時間緊迫,逼近過年,希望你能盡快執行,
我非常討厭上酒家喝酒,也還沒送什麼相關官員紅包(瑞豐夜市相關的),
的確不想也不願把錢在花在很多不是直接對攤商有利的事物上,
我誠摯的邀請自己做的攤商直接跟我商談,
就算是轉租的位主也可以來跟我談,事情總是要解決,霸佔位子心存幻想真的不是辦法,
租賃契約我可以傳一份電子檔給你,還有傳轉租辦法給你,
請寫信告知你的信箱,
我的信箱再公布一次:tsb109@hotmail.com
我會傳新版的租賃契約給你,與舊版(目前兩百名攤商已經簽約繳費)所不同的是增加了附註條款,
一、一年之內不調漲租金。
二、一年之後若調漲租金漲幅不超過百分之十。
三、無違規者享有優先承租權。
這些上次公告中都有公布,寫得很清楚,不知道你是沒看到還是怎樣,盧永強好像有叫人又把所有公告收回去,真是很白癡的行為,這樣一來不就告訴大家公告裡他的罪行全部屬實。
你不必擔心什麼公司跑掉,公司大股東曾董是地主們的親戚兼代表,
更不用擔心我跑路,我現在雖然不是董事長,但反而變成了地主之一,如果要跑路不會拿老本買地(能買成地還真拜自救會幫忙,這是自救會對我唯一的貢獻),連停車場入口那間四樓半透天我都以一千三百萬買下來了,可以去查謄本,所有權人就是我,
我從來沒想過經營瑞豐夜市賺大錢,目前的收費也不可能賺什麼錢,還遠比不上我開三家法律事務所的年收入,
只希望能順順的讓真正想經營、想創業、想奮鬥做好攤商的人有個公平正義的空間,
對支持並付託我的地主們(包括我自己了)有個交代,
請你幫忙聯絡真的有心的攤商,包括放位子的位主也一起來沒關係,(但盧永強可以免了)
可以先看看租賃契約有何不明白之處,
租賃條件很簡單,租金、位置區分圖都很清楚,租金就不要再談了,公司已經沒啥利潤了,底線了,不可能再降了,擔保金覺得有困難的可以再跟我談或是跟曾董談,
不能完全沒有擔保金,但可以少收打折,這筆錢要還攤商的(有收據且契約上會註明)我們多收沒意義,但不收沒有約束力,
好了,真的誠心希望大家尚未繳費簽約的趕快來,不要再胡鬧了,
趕快好好做生意賺錢才是王道!
要過年了,祝大家恭喜發財,順心安康。
擔保金不是不公證,我們所有和每一位地主的租賃契約都有法院公證,問題是公證費很貴,一次公證都花好幾萬,每個地主每份契約都負擔一半的公證費,地主們都在那邊幹得要死,幹聲連連,說下次不公證了。
擔保金信託沒問題,但是四百格擔保金全部用最高標準收取也不過六百萬新台幣,(四百乘以一萬五),阿這是要怎樣?那間透天的買價就超過兩倍最高標準擔保金的總額了啦,之前不知道哪個惡徒亂放謠言污衊我和公司,什麼保證金收上億云云,真能鬼扯蛋啊!
真的對擔保金有困難,負擔重的攤商,曾董一定會少收打折,這點我絕對保證!我已經交代洪小姐要給有困難攤商方便了。
不相信公司就請你多來公司走走,喝茶聊聊,你就會覺得公司很OK,值得信賴的,除了文強路那間,以後公司馬上會設辦公室在停車場入口處邊的那間透天,那間透天前屋主裝潢花了兩百多萬,我很氣但又不得不買。
如果你真的覺得擔保金對你壓力很大,我特例讓你分期付款,可以吧?
以後臨時攤租位、發位全部由公司處理,以公開、公平的方式,任何人和現在的發位人都可以仲介,有仲介佣金,佣金是合理的,現在買房子、租房子都要付仲介佣金的說,
公司控制發位的主要原因,就是要抑制瑞豐夜市不正常的租金炒作,這是地主們的要求與託付,要租位的新攤商也不用看任何人臉色,依照公司規定的『攤位出缺臨時遞補辦法』即可,
所謂自救會成立的宗旨,一開始就犯了大錯!
什麼要保留夜市傳統『文化』,一切原先的權利照舊等等等,
這不是擺明了要跟地主們作對嗎?
瑞豐夜市管理公司的背後真正主人就是地主們啊!
這是地主們聯手聯合成立的公司啊!不過是我的司法專長讓他們覺得可以委任我管理而已,
大家到現在都還看不出來嗎?
現在我也是地主之一了,我可以半公開的公佈這項台面下的事實了,
自救會的宗旨、作為都在跟地主們作對,地主們怎麼可能會支持或認同自救會?
自救會還不死心的話,就等著被法辦,並永遠被驅離目前所屬的範圍,和以後的全場範圍。
罪犯盧永強看穿了這點,他自己一個格位攤位都沒有,連攤商都不是,拿不到好處當然要搞垮瑞豐夜市,其他的攤商要跟他一起同歸於盡嗎?他頂多過完年就要接到執行通知書了,還有多少囂張橫行的日子呢?每天的犯罪行為都有不只一個單位在蒐證啊!後面一串串的新官司不過遲早的事,這些跟著他的攤商到底在想什麼啊?生意都不做了要去混黑道了嗎?準備進監獄嗎?
呵呵,
光是後場被全部拆掉的棚架、水電工程,買透天、買藍家的地,花掉的總額已經快破億台幣了!
會需要拿這最多六百萬台幣的擔保金跑路嗎?
裡面份子最複雜、流言最盛、攤販勾心鬥角是近5年的事。
約5年前就傳言有人要全包攤位,再以400~450元轉租給擺攤者,沒成功後再傳出有人企圖不明收繳費收據。
舊場主口風之緊令人敬佩,華夏路空地擺攤時,只知將遭政府征地收回,一天星期二早上路過見警察、多輛怪手整地,下車詢問才知華夏路瑞豐夜市已告一個段落,攤販才互相連絡,午後多人到場了解狀況,沒抗議默聲收場。請由此得知近5年瑞豐夜市傳言,除非是同掛人馬,不然皆是受傳言操作。
今天瑞豐夜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受傳言介入,也是外界無法知道的。
當第一次傳出的擔保金、租金價位使擺攤者無法接受,才會多人附和自救會,不久擔保金、租金價位已有讓步,少數攤位擺攤者才有人登記繳費,後自救會的目的性質也讓一些擺攤者接受不下、也傳出A區有人偷劃位,使得A區不接受也得接受下,成現在大多自走自己的路不再附和自救會,C區到最近也傳出讓多人接受的價位,但他們附和自救會已久,現變成互相不敢公開表明是否繳費給新場主,因先前的價位的確讓他們無法為生,才無知法律的提存法裡的清償提存,只對舊契約主有效力,而繳自救會裡的清償提存,因不想沾上擺霸王攤的罪名。
今天再仔細看看C區,多數為真正擺攤者,當貴公司所謂的司法戰車一開進執行權利時,將有多少不懂電腦上網、不懂法律的真正擺攤者LKK受害,這也是新場主最有效、最快速解決瑞豐夜市的問題,為什麼C區他們互相不敢公開表明立場、誰又敢傳訊息給他們,只有知己攤友告知,其他的需靠新場主。
現在只希望司法戰車一開進瑞豐夜市,讓那些不懂電腦上網、不懂法律的真正擺攤者LKK,免受司法制裁。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