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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老師敢打學生

dougmichelle2001 wrote:
您好我能體會妳家人是...(恕刪)


落落長一串 結果有一大半內容都是"國外已經怎樣怎樣 可是台灣還是做不到"
教師難為還不就是因為這些的"可是台灣還是做不到"

照理論在理想情況來解釋現實 終歸還是嘴炮...
突然覺得 01人多了之後 一堆社會功能障礙患者也多了起來
有人還天真的以為台灣社會允許老師 用法律處理學生問題

根本就不知道老師 目前在第一線現場所面臨的重重困境

只會大放厥詞

空言能解決問題嗎

有能力就跳到第一線來
敗家女王 wrote:
所以大大認為老師應該打人,甚至以打人為榮囉,那很好呀,您就用力打吧,照三餐送宵夜兼下午茶打給它死呀,從座號第一個打到最後一個,從成績第一名打到最後一名,從身高最高打到最矮,反正『好還能更好』『棒下出孝子』嘛,不過學生入學時記得叫它們像霍元甲一樣簽生死狀能上擂台喔,不然就趕快找廠商拉廣告吧,因為你快有上不完的新聞了

(恕刪)

你是眼睛有問題還是哪邊有問題?

我沒打學生

何來已打人為榮?

你沒遇到好老師是你的不幸


我不認為哪個老師敢已此自居

你是否有妄想症?

敗家女王 wrote:
從小只看到有訪問一定會說工作穩定,或是只會讀書沒"興趣"踏出社會(已放棄"勇氣"這個字眼了,因為不覺這種事要啥勇氣呀),從沒有人說為了作育英才、回報社會、實現夢(恕刪)


我現在告訴你

社會上絕對有很多這種老師

我承認老師之中有敗類

但也絕對有好老師

我認為

一個社會不重視教育 就要多蓋監獄


如果你認為老師都該消失

也許你該移民到未開發國家

有些人真的很奇怪, 明明大家都在說"適度的體罰"是有必要的

偏偏有些人發言著重在"打"(感覺還像海扁小孩一樣), 老是發言說

你們就打死啊, 臺灣比不上外國啊,華人傳統認為"不打不成器",

殊不知這樣下去只會給予更多心理上的衝擊造成心理變態

有時候可不可以冷靜下來看清楚再來發言!

適度的體罰可以告訴沒辦法分辨是非的小孩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今天不客氣的說以前台灣的社會雖然有人認為是高暴力教育的社會

但以前可沒這麼多問題青少年.飆車族, 說句不客氣的..以前不讀書

的人後來當黑社會, 人家也是有品的甚少聽到無緣無故在街上打人

現在的青少年, 打人當娛樂在做的..

曾經聽過一個笑話:

某位記者問黑社會老大...做到這個位置還會怕什麼

黑社會老大說..最怕瘋狂不要命的小鬼, 我們打人看

事情...小鬼打人看心情!!
教育的本質 因材施教
用對的方式在對的人身上
在過程中需要不斷的試驗
找到合適的方法

國外的較開放式的教育建立在法治的基礎
國內教育學習國外時,並沒有把這一部分列入吧
單方面的強調人權,在法治教育上真的做好準備了嗎
我想大官們出國考察的時候,都看到乖乖在班上的學生
他們的成長過程亦是如此
怎麼看的到其他各式各樣的人

在好的環境生長,變壞的機率不高
在壞的環境生長,變好才不容易
老師的工作不能只挑好的教
那些可能變壞的,才是將來的問題
被教育者 wrote:
有人還天真的以為台灣...(恕刪)


不好意思

我最親的親人就是基層教師,我自不可能是因為忌妒他們拿高薪所以砲轟

你說法律不可能解決?
試問,假設你目前身為教師,你懂法律嗎?

若你不懂的話,
來這邊說法律無法解決,似乎只是你在逃避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dougmichelle2001 wrote:
不好意思我最親的親人...(恕刪)

我想被教育者的意思應該是:

老師打學生可以用法律解決(告人)

但是學生打老師卻不能用法律解決
(因為被砲轟不懂教育、沒有教育愛、學生就是要教育改變而非告他、放給他爛)

法律與輿論、媒體目前均站在學生這邊居多的意思吧!校園問題很微妙的

雖然是小型社會,但卻不能以社會的方式解決,成年對上未成年,法律上總較保護未成年

因為他們是未成年,所以不懂,所以較可以被原諒、而再教育!
凜 wrote:
落落長一串 結果有一...(恕刪)



並非做不到

而是很多人不願意做,不願意去改變!




就連很多教師都有錯誤觀念,
但這是"華人"(我避開說中國兩個字怕有爭議)教育體制本質有很大問題

讓所謂"循循善誘"和"愛的教育"等反而有反效果,
例如最簡單的NLP概念,就知道千萬不可以用"對比式激勵法"
(你看隔壁小明!他考100!你呢?)

結果呢?

試問台灣人以前誰沒有這樣被"激勵"過!
恐怕華人教育的師長或家長都愛用這招,這就是個很大教育問題...

再說一次,
台灣不是做不到,
而是很老師根本"不願意去接受"新概念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個人支持D大的言論!

台灣目前的教育體系詬病是很多沒有錯,

但那些老是因此作為無法改變的理由的人,根本是在找藉口!



個人主張恐怖統治,

先說好遊戲規則,在還沒犯錯之前就要強力宣導正確的觀念給這些小孩子,

沒犯錯之前我是可以接受愛的教育,

不小心初犯的話必須給予強烈心理打擊,使其有悔改意圖,

但如果累犯的話那就不用再說什麼了,

"重典治亂世、重刑治暴民" 如此簡單!

D大說的不見棺材不掉淚就是人的劣根性!



不要說什麼不合乎人性,

美國在二戰還不是仗勢著核子彈頭造就了之後的和平!
撃っていいのは、撃たれる覚悟のある奴だけだ
ryoma77224 wrote:
個人支持D大的言論!...(恕刪)

離題一下...用核子彈實在是因為日本太白目....其他國家不賣油, 武器給他...她怎麼打戰. 沒辦法只好搞自殺.
搞到美國不爽就威脅要丟超級炸彈....他也不信有這東西. 如果是正常人, 看到全面皆輸的場面早投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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