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Design wrote:
哎呀呀...這是負面回應啦
對案情一點幫助都沒有
告來告去有啥意思
我們要的是真相
除非訴訟能夠得到更重大的結果
(例如腳尾飯事件)
真相固然重要...
但是其間廠商的處理態度更是關鍵...
理直氣狀有時並不能"完美"的解決事...(更何況現在誰理直還??)
理直氣和更能達成雙贏...
出來混不是就是求財...
維大力現在這樣處理...
消費者第一次並未求償(是被告才要求20萬捐公益)
因為為先客訴而被告...(現在蔡先生不是對產線信心100, 那大家想想客訴的結果是....)
不管法院怎麼判...
它已經先是輸家了...(這就是所謂的未審先輸嗎??)
貪是貧字頭 慾多化成愁 千江取瓢飲 知足自長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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