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成員真是糾纏不休
辛苦了
法務部則慎重發布新聞稿指出,鍾德樹殺人案正由法務部參事審查有無再審或非常上訴事由,若審核確認沒有不執行的事由,將依法「妥適處理」。
但「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強調,當初遞狀時因一時疏忽,呈交舊版釋憲狀,最快下週一(二十九日)會再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對結果表示遺憾,他認為大法官不該認定死刑犯三審時不須強制辯護。(新聞標題"死刑犯鍾德樹釋憲 大法官不受理")
「我差一點就執行死刑犯鍾德樹的死刑槍決」,高檢署執行科檢察官錢漢良(見圖,資料照)昨表示,對鍾德樹釋憲第三度被駁回,不覺得訝異,但他強調,像鍾等死刑犯一再提釋憲,似在「以拖待變」,有拖延執行死刑、用程序干擾之嫌,是政府應重視之處。
錢漢良挑明說,「司法不能與民意脫節」,若受刑人反覆提釋憲,整個死刑執行就不能動,真是荒謬至極!他建議,應正視此問題,在兼顧人權的考量下,死刑犯聲請釋憲應以一次為限。(新聞標題"釋憲拖延死刑 錢漢良︰爛招數")
鍾德樹死刑案大事記
2001/04 鍾德樹犯下桃園安親班縱火案,釀3死18傷
2003/08 鍾德樹被判死刑定讞
2006/11/30 法務部前部長施茂林批准執行令,卻暗助釋憲阻槍決
2006/12/06 鍾以死刑、三審無律師辯護違憲為由,聲請釋憲
2006/12/08 大法官會議認為聲請理由未說明違憲關連性,決議不受理
2006/12/14 鍾以相同理由提釋憲
2006/12/29 大法官會議仍決議不受理
2010/03/15 鍾再以相同理由提釋憲
2010/03/26 大法官會議三度決議不受理(新聞標題"縱火死囚 槍決令恐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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