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

菸害防治法違反人權嗎?

maxboss wrote:
建議政府立法如果抓到再非吸煙區吸菸的人
把它的家人通通關在一個房間然後放進大量二手菸
這樣吸菸者就知道啥是人權了


敢問哪裡是吸菸區?
在機場在高鐵站有時候幾個小時想出去一下都不行,為什麼香港有新加坡有,台灣卻找不到了?
有好幾位國外朋友打死不到台灣轉機是因為沒有吸菸區,而我自己除非在台灣出境,不然也絕不經過台灣。
要我不要在非吸菸區吸菸我非常贊成,但請告訴大家哪裡是吸菸區。

抽菸不好沒錯,我也不想硬凹,但這是個人選擇,畢竟抽菸不像吸毒或喝酒會影響行為造成直接性的危害,不要把它給妖魔化了。
資訊大家也不是不知道,也不是不信,不然也就不會有這麼多醫療相關人士自己也抽菸了,國外的醫院也就不會有吸菸區了。

現在問題是配套,沒有配套,公權力不彰!因為很多公權力自己也是吸菸者。

抽菸的人抽得有格調點,不抽菸的人也多體諒吧,相信你也有需要被體諒的時候。
阿奇 wrote:
這是我自已的公司,我...(恕刪)


這是你自已的公司,所以其他的人可以接受,是公司的默契文化,還是有可能被另請高就,這就很難說了。

戒菸者對菸味其實沒那麼敏感,這你也應該知道,所以你可能不知道吸二手菸人的想法。

其實大家一直在爭禁不禁菸,我實在很好奇。

抽菸的實質好處在那裡?

我所想到的只有壞處,花錢、傷害身體,想不到所謂的好處。

有些東西是損人利已的,像抽菸應該是損人不利已的事吧。

有人可否解釋一下?

對了,小弟也抽過,但是實在無法從吸菸中發現什麼好處,所以也就沒抽了。
kevinwu6778 wrote:
阿奇 wrote:
...(恕刪)


恭喜你囉

但沒什麼事情是絕對有好處或絕對有壞處的,沒有人能說他的所有行為都是有好處的吧?
世界上很多事情是很難客觀地解釋的。好吃,好酒,好色,好玩...等等,社會規範都是覺得不好的,但人人都會有一些這種習慣。

有些人可能覺得不抽沒靈感,有些人可能不抽沒辦法思考,有些人可以讓自己壓力找到紓解,有些可能覺得刁跟菸比較帥,有些人可能就是一個習慣不想改也改不掉...。

理由千千百百種,對一個人構成理由,不代表對另一個人也構成理由。
隨便給個題目都可以找出理由讓你不要做:
1. 交女朋友: 花錢花時間又傷身,不如在家陪五姑娘。
2. 讀書: 浪費時間浪費錢,畢業不一定好找工作,要是高中就出社會現在成就肯定比現在高,所以讀書是屁。
3. 賺錢: 有錢人每天也不會吃的比我多,住的也就是一個房間,睡的也就是一張床。我為什麼要那麼拼命賺錢?

以前有人對我說過,做人不要太絕對了,世界上沒有絕對的事情。我隔了十年才懂。
你有1萬種理由抽菸誰也阻止不了你 但好好想想.如果你的肺有權利選擇.........
圖中.左邊是肺癌肺 右邊是健康的肺





肺癌的初期症狀並不明顯 主要徵兆

l 咳嗽是肺癌的主要症狀,早期多為偶發、乾咳或刺激性嗆咳,通常咳不出痰或僅少量白色痰液。

l 痰中帶血 由於腫瘤的血管脆弱或癌細胞侵犯血管而引起咯血;血塊小,量不多,血色呈鮮紅或暗紅,常反覆出現。

l 胸部悶痛 胸部出現悶痛及壓迫感且反覆發作,早期痛點不固定較能忍受,待嚴重時,胸痛位置固定,且轉為持續性,刺痛加劇。

l 呼吸困難 中晚期,由於呼吸道受阻將導致呼吸困難,有些在早期也會出現類似氣喘的喘嗚聲。

l 不明原因發燒 出現感染性的發燒,易反覆發作,體溫不高,一般約38度C,但和感冒發燒的感覺有極大不同。

l聲音嘶啞 專家新發現,肺癌因癌細胞侵犯或壓迫聲帶可引起聲音嘶啞,有時可能完全失聲,但感覺與感冒、咽喉炎等發生的聲音嘶啞不同。

  此外,肺癌也會引起全身症,如體重減輕、食慾不振、肌肉或關節酸痛、皮膚神經肌肉異常、肌無力症候群、手指和腳趾末端肥大、男性乳房肥大、睪丸萎縮、內分泌失調、代謝障礙等。

  肺癌症狀不具特異性,其它呼吸器官疾病也會出現類似症狀,因此容易與肺結核、肺炎、慢性支氣管炎混淆,而肺膿瘍、支氣管擴張、胸膜炎、心臟病、骨關節炎等疾病的症狀也和肺癌相近。許多病人就醫時,常在其它病科打轉,最後方知是肺癌。醫師強調,肺癌的症狀變化無常,若有症狀應速就醫診斷,千萬別大意。
騎車/跑步/游泳/登山/健行
有種的話台灣政府就乾脆禁止吸煙
像新加坡一樣禁止口香糖!
弄得這麼濫的配套又說要嚴格執行 一點說服力也沒有!
濫的政策和決策者只會讓我們這些老百姓(吸煙 不吸煙者)在這吐苦水~

況且~抽煙的人在這種話題下優劣顯而易見! 不是對與錯的關係!
教父說:不要讓人知道你在想什麼!沒錯~兒子麥口!堅強點別撒嬌!
東風不來 wrote:
這裡我想轉貼一篇文章...(恕刪)



忍不住讚聲好....

抽菸有限制是必然 也是必要

但是無限上綱到抽菸的人就是低下 沒品味 都該去跳山崖死一死 就太過份了

當你們捍衛非吸菸者自由的同時

也不該以此為名傷害抽菸的自由

我抽菸 我讚成公共場所設制 明顯吸菸區
王小一 wrote:
敢問哪裡是吸菸區?在...(恕刪)


高鐵站外照抽 有人來講再說
不能邊走邊抽, 重罰6千也行...那大街上每隔200公尺就要設一個吸煙區.

香港街上每個公用垃圾桶都有煙灰缸. 要抽的人自然都拒在那抽...被發現在室內或是公園抽的, 一定罰1500港幣. 我台灣的同事就被罰過.

只要有做配套做好, 重罰的執行力夠, 那人民才會守法. 不然法立下來是立好看的喔. 配套不做, 刑罰又重, 那就是惡法. 這個政府就要小心民怨了. 以前被掃地出門過的政黨, 要小心
最近去澳門
似乎他們是沒有嚴格禁煙
不過 戶外抽菸的地點 似乎侷限在 有菸灰缸(就是上面是菸灰缸下面是垃圾桶那種)的地方
似乎也不能隨意行進中抽菸

若是 他們做得到, 為何台灣不能這樣子規定呢?
王小一 wrote:
敢問哪裡是吸菸區?在...(恕刪)


<修正>
台灣機場"出關後上機前"那個區域原是有吸煙區的
後來關掉了...


  • 2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