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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抽菸跟沒抽菸的戰爭

神龍20 wrote:
若有心存相互尊重在前面


尊重這兩個字,
從吸菸者口中講出來,
還真是格外的諷刺。
請參考前面的討論。


神龍20 wrote:
所以我該反問你?
你懂嗎?


你會反問我,
表示你不懂,
"相互"在哪裡?
你只看到我沒有尊重吸菸者,
但是你有看到吸菸者尊重我嗎?
很多人要求別人尊重自己,
但是卻沒有看看自己是否尊重他人。
最簡單的事實,
為什麼會有這篇文章出現?
是誰先不尊重誰的?
如果吸菸的人不要到處散播二手菸影響他人健康,
會有人歧視吸菸者嗎?
是因為鄰居不尊重那個吸菸者,所以吸菸者故意在陽台吸菸把菸味飄進鄰居家裡?
還是因為吸菸者沒有考慮到鄰居的感受把菸味飄進鄰居家裡所以才引起鄰居的不滿?
哪一個是因?哪一個是果?
難道你要說"因為不吸菸者歧視吸菸者,所以吸菸者要用二手菸報復不吸菸者"?
我想有邏輯概念的都知道這句話應該反過來說。
所以,我再問你一次,
你懂尊重嗎?


神龍20 wrote:
我是沒差啦 畢竟也只是到人家國家做客


所以你的心態也只是"置身事外"而已,
對吧?那我就不知道你特別舉這個例子的目的在哪?
是要告訴我們"大部分人夢想中的浪漫城市也是有缺點的"嗎?
我想這點應該所有人都了解吧。
還是說,你覺得"滿地菸蒂"就是那邊"浪漫的原因"?
又或著是你想藉機會告訴大家你去過那些地方?
我想,01上有能力常常出國環遊世界的應該不算少數,
所以我其實不太了解你提這件事的目的在哪。
身邊朋友都抽煙,本人不抽,曾經遇到陌生人(鄰居)在我家面前抽煙,不勝其擾,反應了一下,對方態度很爛,就是一副what can u do about it~
到這裡,我來說一個自身的經歷好了。
以前我還在讀書的時候,
我班上有些同學會抽菸,
只要那些有抽菸的同學一靠近我,
不管他們當時有沒有在抽菸,
我都會立刻聞到一股菸味,
那個味道很難形容,
就好像混和了菸味的口臭一樣,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形容那種味道,
反正,那種味道對沒有抽菸的人來說,非常難聞。
但是抽菸的人似乎都聞不到那種味道,
還是抽菸的人覺得那種味道很香,我不懂。

然後,這邊還不是重點,
重點是,我只要白天在學校離那些有抽菸的同學近一點,
同樣,不管它們當時有沒有在抽菸,
晚上我回到家一進家門,
我媽就是馬上問我"你是不是抽菸了?"
我相信很多不抽菸的人或家庭都有過這樣的經驗。
這就是我前面說的三手菸的問題。
一個人有抽菸的習慣,不是只有這個人身邊的人會受到影響,
包括這個人接觸過的人的身邊的人都會受到影響。
簡單的說,在某種意義上就跟伊波拉病毒一樣!


所以,抽菸的人,先好好想想這個問題,
再來跟我說"是誰不尊重誰"。
不要說我一直在歧視你們不尊重你們,
事實原因是你們的行為真的令人討厭!

vivian93 wrote:
對呀,我認為呀。
問題是你有照作嗎?
沒有的話談甚麼沒自由?
還是你覺得我認為怎樣別人就該怎樣?
這個是你一直想用來攻擊我的點,
但是很奇怪,我從來沒有抱著這個觀點。
所以我一直以來都不知道你到底為什麼一直想跟我解釋你抽菸的合法性。
是因為理解力太差嗎?還是程度就那樣而已?


對,你認為,而而我說別人沒義務。

這不是什麼攻擊。

不過你確實從頭到尾都抱著這觀點,所以才扯什麼恩惠,什麼劃地區。

vivian93 wrote:
那你一直回我的文一直解釋狡辯的目的是?
想要跟我強調你可以選嗎?這我知道呀!我一直都知道呀!


既然你知道,就沒必要說我可以選擇去山上抽了,這不是廢話....

vivian93 wrote:
我靠腰是我靠腰,你如果不想聽的話不要就理我就好啦。
就像你前面說的,你比較挑剔,你不想聽我靠腰,那你自己滾去山上生活就好了不是嗎?
反正"抽菸影響到我"的人本來就不是你。因為我跟你又不認識。
我只是表達我對"吸菸者"的立場而已,
你就一直要跳出來對號入座一直要解釋甚麼東西然後一直秀下限。
那我只好抱著娛樂的心情逗逗猴子尋開心啦。


沒有想不想的聽的問題,網路就是這樣。

你表達我對吸煙者的立場而已
我也只是表達我對王子的看法而已

vivian93 wrote:
我要表達甚麼很清楚呀,前面不是說過好多次了。
"表達我對吸菸者的立場":"我討厭吸菸者"
這麼簡單的東西你該部會現在還不知道我想表達甚麼吧。
倒是你一直在試圖為吸菸者解釋甚麼,我就不太懂你要表達甚麼了。
是要表達"吸菸者沒下限"嗎?


我說你不知道你想表達什麼是指既然不是在談尊重,那你那句話是多餘的。

vivian93 wrote:
所以我只是說蟑螂的行為也是沒想那麼多呀。
你是有那裡看不懂嗎?


人不會去想太多就直接做的事情多的咧,炒飯,保護小孩,闖紅燈, etc。都跟蟑螂一樣不作多想。

人類是很複雜的動物。

vivian93 wrote:
你可能要先搞清楚"禁止"跟"允許"的差別在哪。
"禁止XXX",是說你"一定不能"XXX...
但是"允許XXX",並不是指你"一定要"XXX...
禁菸區是說"一定不可以抽菸",
但是吸菸區並不是說"一定要吸菸"。
有點饒舌對吧?所以我想你應該搞不清楚其中的道理吧。
簡單的說,
禁菸區,對你來說,是"不可以抽菸的地方",對我來說,是"可以不抽菸的地方"
吸菸區,對你來說是"可以吸菸的地方",但是對我來說,依然是"可以不抽菸的地方"
所以禁菸區跟吸菸區對我來說沒有任何差別,我在吸菸區的行為跟我在禁菸區的行為沒有必要作出區隔。
但是你就不同了,你在禁菸區是一定不可以抽菸。雖然,你在吸菸區也可以不抽菸。
一個地方對你而言是甚麼樣子,取決於你的行為模式跟你的選擇。
對吸菸者來說,可以吸菸的地方僅限於吸菸區。
對不吸菸者來說,可以不吸菸的地方是Everywhere and Anywhere!
就那麼簡單!


你剛學到禁止跟允許這兩個字嗎?

允許本來就不是強迫性。而你當吸煙區是不抽煙的地方只適用於你自己,別人也不用因為你當它是可以不抽煙的地方而不抽煙。

你也知道炒飯只能在私人空間,但是不炒飯的地方是 any and everywhere!!

你也知道汽車可以走在規定的道路,但是可以不開車的地方也是 any and everywhere!

What you don't know is the mentally challenged would see that as some sort of amazing discovery.

alickch23 wrote:
有沒有"尊重"
請先問自己
作到了沒有

我自問自己 有沒有尊重到不吸煙人的權利
1.我絕不在禁煙區抽煙
2.就算是在合法吸煙區 我也是遠離人群抽煙
3.我在自己車上抽煙 煙灰煙蒂絕不外彈
4.我在家裡陽台抽煙 會注意隔壁鄰居門窗是否緊閉 (我家在山上 風很大)

請問這樣夠""尊重"了嗎??


不用急著反駁,抽菸的會這樣做的有多少人,如果都是這樣子的話,這邊會有砲火嗎?
不就都是相安無事了嗎?


再來.我在家裡陽台抽煙 會注意隔壁鄰居門窗是否緊閉?????
你看的到你左右上下鄰居的窗戶?
好,就算你都注意到了.他們不小心開門窗了,吸到二手菸了.是他們活該倒霉?
這種情況下,你尊重不吸菸人的權利了嗎?
yosn wrote:
不用急著反駁,抽菸的會這樣做的有多少人,如果都是這樣子的話,這邊會有砲火嗎?
不就都是相安無事了嗎?
再來.我在家裡陽台抽煙 會注意隔壁鄰居門窗是否緊閉?????
你看的到你左右上下鄰居的窗戶?
好,就算你都注意到了.他們不小心開門窗了,吸到二手菸了.是他們活該倒霉?
這種情況下,你尊重不吸菸人的權利了嗎?


照樓上某滾滾哥的說法,你看不爽他抽菸他會叫你滾蛋

我覺得只有一種地方抽菸算是合理,那就是戰場,有研究抽菸可以有效減輕士兵壓力,戰場裡下一秒是死是活都不知道,抽點菸也是合情合理


日常生活中就不用了,抽菸的人大概都忘了自己學會抽菸以前是甚麼樣子
第四章 吸菸場所之限制
第 15 條 下列場所全面禁止吸菸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
二、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
三、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但老人福利機構於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或其室外場所,不在此限。
四、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
五、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及旅客等候室。
六、製造、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品之場所。
七、金融機構、郵局及電信事業之營業場所。
八、供室內體育、運動或健身之場所。
九、教室、圖書室、實驗室、表演廳、禮堂、展覽室、會議廳(室)及電梯廂內。
十、歌劇院、電影院、視聽歌唱業或資訊休閒業及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內場所。
十一、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但於該場所內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所、雪茄館、下午九時以後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始能進入之酒吧、視聽歌唱場所,不在此限。
十二、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
十三、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及經各級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場所及交通工具。
前項所定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十一款但書之室內吸菸室;其面積、設施及設置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16 條 下列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
一、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二、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
三、老人福利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四、其他經各級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場所及交通工具。
前項所定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及其他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意旨之標示;且除吸菸區外,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第一項吸菸區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吸菸區應有明顯之標示。
二、吸菸區之面積不得大於該場所室外面積二分之一,且不得設於必經之處。
第 17 條 第十五條第一項及前條第一項以外之場所,經所有人、負責人或管理人指定禁止吸菸之場所,禁止吸菸。 於孕婦或未滿三歲兒童在場之室內場所,禁止吸菸。
第 18 條 第十五條或第十六條之禁菸場所吸菸或未滿十八歲者進入吸菸區,該場所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予勸阻。 於禁菸場所吸菸者,在場人士得予勸阻
第 19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之場所與吸菸區之設置及管理事項,應定期派員檢查


就法而言
第15條 下列場所全面禁止吸煙 指的是下列場所(正面表列)
第16條加註條款 前項所定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及其他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意旨之標示;且除吸菸區外,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這可以理解為禁煙區要有明顯之標示

翻遍整個法條 我真的沒看到 除了第四章所列之禁煙區域僅可在吸煙區吸煙的條文外
並無其他僅可在吸煙區吸煙的條文
就法論法 沒有禁煙的區域 請也尊重吸煙的權利
另外 也請吸煙者尊重不吸煙者的權利 盡量遠離人群
如果 遠離人群還要故意靠近 而大加撻伐的 自找的請別怪別人不尊重你

alickch23 wrote:
如果 遠離人群還要故意靠近 而大加撻伐的 自找的請別怪別人不尊重你


只能說,可以呀!
如果他遠離我跟我的小孩,又能控制他的菸味不要飄過來
當然相安無事呀.....
抽菸百害而無一益
最可惡是那種在一堆人的夜市裡抽菸,感覺政府應該要好好管一下
只要不是吸菸區絕對不可抽菸
抓到就是去上課
本人所有言論出於自編小說,純許虛構 勿認真,認真你就輸了

yosn wrote:
不用急著反駁,抽菸的會這樣做的有多少人,如果都是這樣子的話,這邊會有砲火嗎?
不就都是相安無事了嗎?
再來.我在家裡陽台抽煙 會注意隔壁鄰居門窗是否緊閉?????
你看的到你左右上下鄰居的窗戶?
好,就算你都注意到了.他們不小心開門窗了,吸到二手菸了.是他們活該倒霉?
這種情況下,你尊重不吸菸人的權利了嗎?


照你的說法
只要你不想要的
在你四周的人
都不能作??
所以在你四周出現的人
也是活該倒霉??

回答你的反問
很對不起
我家樓上沒人住
樓下也沒人
對面的從不開窗
隔壁的晚上過七點也不開窗
我就是有把握
四周鄰居不會在我抽煙時開窗
況且 我說過 我家在山上 風很大
煙一出陽台 馬上消散
你是還想砲什麼??
你自己作不到
不要質疑別人作的到

我說過大家互相尊重
如果要砲到底 OK!!
我會把我對別人的尊重收起來
因為不值得我尊重
只會讓我覺得軟土深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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