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眼淚 wrote:
所以不管在怎樣窮 都不能宅在家
一定要走出門口 才有機會讓錢找到你...(恕刪)
小時候家裡還算好過, 至少衣食不缺.
念大學時交了女友, 大頭管不住小頭索性就跟女友一起在外租房,很少回家.
當然也被斷了經濟支援, 開始半工半讀過生活.
起初都還可以, 直到某天女友提起與其這樣付房租, 不如我們兩人一起買房子繳貸款.
最後看上在內湖的套房, 權狀2X坪吧, 一坪22萬好像.
反正頭期款加一些有的沒的大約要1百萬.
白目了兩年, 可想而知回家求援當然會被打槍...一氣之下不再回去.
女友父親先拿出來借, 房子在女友名下.
這才是惡夢的開始...
以前沒有存錢, 傢俱家電生活費管理費, 每個月薪水還沒領就先分配光了.
信用卡挖西牆補東牆, 一天只能吃一個40元便當, 一主菜兩配菜. (那時候真有這種佛心來著的便當店)
對我這種食量的人來說真是要命...
最後女友帶人回家睡

分開了厚著臉皮回家, 家裡也沒自己的房間了.
家人臨時請人在客廳搭了個像警衛室的小空間, 此時還沒好好反省.
宅在家裡不出門將近一年, 前面提的信用卡滾啊滾到4.50萬了吧.
幸好有個好友不斷得鼓勵自己, 終於踏出門工作, 認識了現在的太太. (追女友費用還是好友支援 XD )
太太也永遠都在鼓勵自己, 錢還光了. 現在等於重新開始.
樓上的大大說得對, 不管怎樣窮, 或任何原因窮.
一定要踏出門, 尋找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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