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charyChungz wrote:
陳金火:台中縣女保險...(恕刪)
每次看到這些罪狀
真想自願當行刑手

趕快簽一簽,給我一把沙漠之鷹

fineoop wrote:
但是對於已經被逮捕,不能再從事傷人行為的受刑人,若其罪大惡極,應予以終身監禁,
不應再予以其死刑。因其已無法在傷人(前提是管理良好)。
對於已經無法再傷人的終生監禁犯,再與以實施死刑顯得相當情緒化且沒有意義。
...(恕刪)
Kake wrote:
可以說你認為只有神可以有判決,也只有神的判決才是對的嗎?
假設這種觀念是對的,那我們應該廢除所有的法律跟命令....
Kake wrote:
廢死的人眼中支持執行死刑的人好像就是忽視生命的可貴,
但他們的眼中那個奪取他人可貴生命的人倒底有沒有忽視生命的可貴? 絕口不提吧!
會說支持死刑就是寧願錯殺也不放過的人,要不要想想你是不是先入為主認定那些死刑犯都是被冤枉的!
Dr.LDS wrote:
我試著回答你 但不要砲我阿...
我的思考很簡單 法律除了維持正義 撫慰受害家屬 但亦要避免其他無辜人受牽連 所以論點不為保護死刑犯人權
當法官難下判決時 就不是法官素質的問題 需思考如何健全制度的完善 如何避免不可挽回之錯誤
而制度的健全上 如果能做到所有審判可以百分百正確 絕對同意死刑制度. 省錢又愉快 受害家屬也獲得安慰.
但不能的話 那就要思考誤判下是否能有補救.
Dr.LDS wrote:
講錢就傷感情啦... 但誤判國賠誰赴呢? (不能都推法官吧 證據不全時誰都難判...)
所以我覺這討論沒意義...
Dr.LDS wrote:
非以人權保障罪犯 實是制度可能誤判下 該保障其他無辜牽連.
至於有人認為發生死刑誤判無可避免 實屬無奈. 但這就變成制度殺人.
Dr.LDS wrote:
迎不迎合國際潮流 不重要.
只要能有方法做到百分百正確判決 那就維持死刑
可能有疑慮 那就檢討制度的完善
能夠做到任一項我都支持...
Dr.LDS wrote:
以經濟學角度來看 罪犯要犯罪實會以風險思考方式進行
包括被逮機率 審判的刑責 跟所獲得的利益來做抉擇
故警察機關的破案能力 刑責等都會影響治安
遏止犯法還關係到其他層面 不在此詳述.
而死刑的案例中
較高比率是反社會人格特質者 未計畫性犯案者 情緒失控者.. 這些也是死刑難以嚇阻部份.(或說法律難以有效規範之人群)
而一般犯罪組織份子犯下死刑案較少 原因就是前述犯罪目的為利益 思考會受到風險評估模式進行.
也是唯一死刑能嚇組的小部分
Dr.LDS wrote:
這就是該討論的地方. 廢死 VS 修法永久監禁不假釋的思考.
xieb wrote:
基本上,您所言應可算是贊成廢除死刑的說法的其中一種折衷版,但真正那些沽名釣
譽的廢死團體,他們認為廢死刑是符合國際潮流的,所以不管有無誤判可能,一律反對
死刑.
xieb wrote:
有意義,難道終身監禁的來由是誤判,平反後就不用國賠嗎?還
是要吧?其它網友也提過,現在要被判死刑真的不容易
xieb wrote:
死刑是必須存在的,因為世界上有更多
守法無辜的人,他們的生命權更需要被重視與加以保障.誤判無
法避免,只能從改善司法方面來著手.就好像沒有一家航空公司
可以跟你打包票這趟飛行100%安全
xieb wrote:
以經濟學來看,他們會儘可能規避有可能造成死刑的犯罪方式,這就是死
刑存在的功用,您也很剛好的自己証明了死刑的存在是有必要的.
xieb wrote:
這個討論就會牽涉到獄卒的安全,以及有些大尾的終身監禁犯,在
牢裡搞不好還是吃香的喝辣的,只是行動受限不能出獄罷了.還有
一開始說到的經費問題,以及受害人家屬情感上的問題,其實如果
無法說服被害人家屬同意,永久監禁取代死刑是沒有討論的必要的,
死刑犯最後伏法了,是正義的實現這種想法深值人心,短時間內無
法改變.甚至長時間也無法改變.殺人償命,天公地道,此說法已從
古至今流傳太久了,在許多人心裡,已和真理畫上等號了.
Kake wrote:
可以說你認為只有神可以有判決,也只有神的判決才是對的嗎?
假設這種觀念是對的,那我們應該廢除所有的法律跟命令....
或者說人人都可以無視法律跟命令,因為那不會是正確的,因為不是來自於神!
我覺得不需要再跟你,也就是有這種觀念的人繼續溝通,因為兩邊的立足點根本不同!
我是覺得我是一個人,活在一個"人治"的時空,
沒有宗教信仰,不是無神論者,承認科學無法解釋許多現存的現象,更是敬畏許多超自然的力量!
但要我把維持"人治"社會的力量跟權力交給一個我認為是虛無東西的手上是可笑的,是鴕鳥心態!
每當有支持廢死的人說到死刑是忽視生命可貴,
廢死的人眼中支持執行死刑的人好像就是忽視生命的可貴,
但他們的眼中那個奪取他人可貴生命的人倒底有沒有忽視生命的可貴? 絕口不提吧!
會說寧願錯殺也不放過的人,要不要想想你是不是先入為主認定那些死刑犯都是被冤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