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會的提存跟本公司一點關係都沒有,連租賃契約都沒有,何來提存?舊的攤位證根本不是本公司所發,與本公司沒有絲毫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提存所看樣子沒讓他們提存成功就是最好的證明,顯然連程序都不完備,不然程序完備是可以提存的,但法律上有效沒效還要透過訴訟判決,跟提存所無關。
這全是罪犯盧永強自己一相情願,對法律誤解,自我幻想出來的爛招,
不過這個爛招可以騙錢,
這些不支持公司,不相信公司,卻相信罪犯盧永強的攤商,他們自己被騙錢跟本公司毫無關係,
或許你會說這些人恐懼暴力、什麼不得已云云,
但已經有兩百名攤商支持公司,也直接來公司繳費的攤商,
請問他們怎麼不恐懼暴力?
罪犯盧永強奈何他們了嗎?
這些不支持公司,不相信公司卻相信罪犯盧永強的攤商,
公司只有一個作法,
提起刑事和民事告訴,刑事告訴竊佔、強制,轉租的加一條詐欺,民事告損害賠償,
這些攤商的位置最後就是被清出去,還要吃上每天兩罪以上的刑事官司,還有民事賠償,
我很不願意這樣做,
但請問,為何有兩百名攤商不畏懼什麼雞巴自救會,不鳥什麼罪犯盧永強,照樣來公司繳費簽約,正正當當作他們的生意,罪犯盧永強奈何得了他們嗎?自救會有能拿他們怎麼辦嗎?
而那些所謂很想來公司的攤商,卻把辛辛苦苦賺的錢,去繳給罪犯盧永強,他會怎麼說?這些都是自願的啊!他沒有強迫任何人啊!
這你還要公司怎麼辦?
這些攤商當初選擇跟魔鬼交易,現在就嚐到苦果了,
其實事在人為,台灣是自由民主法治的國家,絕非暴力黑道可以橫行無阻的,
是這些攤商自己心甘情願才造就了罪犯盧永強,
明明就有至少二分之一兩百攤的攤商不鳥自救會,不鳥罪犯盧永強,請問他們有怎麼樣了嗎?
罪犯盧永強敢動他們一根汗毛嗎?
要後來被驅離而永遠離開瑞豐夜市,還是抬頭挺胸的繼續好好做生意,都在自己的選擇!
明明知道罪犯盧永強跑路就在近期而已,還要去繳費給他,這種人我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謹此。
還給瑞豐夜市平靜的環境好嗎?真希望有朝一日你來瑞豐夜市所有攤商都拍手歡迎你來!
據我知道攤商擔心的就是保障,簽了契約如同放棄自己權利,任由貴公司處置,他們要的是公開公開的簽約,如有質疑部分可以提出,是你們公司不肯誰敢簽,那就有許許多多的可疑了,有內幕還是有鬼還是有佛只有你知了..
目前為止都只是和平的抗爭及訴求,難道要流血衝突的那一天才要讓步嗎?要搞垮夜市才收場嗎?夜市的不平靜是由你們公司接管夜市開始的,這些攤商是無辜的,也別秋後算帳,可憐的攤商成了夾心餅乾,妳救救他們吧!
特瞎
現在很多自救會的攤商來電或透過自救會幾個前高層成員表達相當意願要來公司繳費簽約,
但是都顧忌被罪犯盧永強知道後會對他們不利,
請教你這個問題怎麼解決?
罪犯盧永強已經多次表明他就是要讓瑞豐夜市整個垮掉,他才能帶著場內攤商去另找一塊地來另成立新夜市自己當新場主,
請教你,
這樣如何能再跟自救會做任何協商?
自救會已經被罪犯盧永強個人挾持綁架了,變成他一人說了算,
聽說財務出了問題,收的一百二十七萬下落不明,竟然沒人知道用誰戶頭,誰的印章,在誰那裡,
萬一最後這筆錢出了問題,所有自救會幹部、成員,都會被以『行為分擔』而成為刑事上的共同正犯,
那就真的好看了,
我也希望自救會成員能跳出來談,
但絕對不跟罪犯盧永強談!
跟一個即將要被逮捕入獄服刑或是跑路逃亡的罪犯有何可談的?
請你想想實際的辦法和作法,
如何能跳掉罪犯盧永強而使自救會攤商跟我坐下來好好談的,
不然不用多久,就去法庭上跟檢察官和法官談了。
實在不太想對你說重話,
但請你看看你自己寫的,這是什麼時候了?還在不知道租金、契約、押金?你連來公司走一趟,聊一聊、問一問看一看都不肯嗎?公司離瑞豐夜市不遠啊!還是也是一樣擔心被罪犯盧永強知道會遭殃?
其他早就來公司繳費簽約的兩百名攤商都是白癡智障嗎?
國民黨立委李慶安口才超棒,
現在還是國民黨執政當家,
但是很抱歉,
一審就是四個詐欺罪判決合併執行兩年,還有另一條刑事罪移送檢察官另行起訴,
沒有易科罰金沒有緩刑,
所謂的自救會會長盧永強很能瞎掰鬼扯,煽動人心,
還有好幾個政治靠山在背後力挺他,
但是一樣很抱歉,
判刑確定的部分就是四年兩個月的有期徒刑在等他,
還有四年刑期的改造槍枝,不久就會確定,
其他偵辦中的刑案也是一件一件等著起訴、判刑,
檢察官們、法官們完全聽不下去他的鬼扯瞎掰,還刻意讓他家三兄弟都非關不可,
台灣的司法很硬,很冷,很無情,
再怎麼囂張跋扈的罪犯都必須在司法這道最後正義防線前低頭!
擺霸王攤的攤商大概會把全部過錯推給自救會,像郭景川那樣,說一切都是聽自救會的,
那最好去上香祈禱保佑碰上會有聽進這些鬼話的檢察官、法官。
但好像台灣的檢察官、法官都很難考上,都是頭腦聰明得不得了的人,
也大多數都是不畏懼任何政治勢力、黑道暴力的正義最後守護神,
別忘了,
貴為兩任總統的陳水扁先生現在還收押在大牢裡,
司法真的不是可以開玩笑的。
所有的紛紛饒饒就是公司不肯公開化,公平,不確定性才會如此,也請你別給有聲音的攤商標籤,因為每個人有言論自由,我愛瑞豐我們也不排斥對我們好的老闆,我們走得很辛苦走得很累,我們攤商很希望能快點有個圓滿的落幕,能開開心心得過年,好嗎?
抗爭很辛苦每天收完攤還要開會,但又無奈,你的一念之間你知道能拯救多少家庭嗎?
如果妳說的都是真實的就請你救救我們,請老闆用公開簽約說明的方式好嗎?一路上柔性訴求,爭取支持,最後難道要變成流血抗爭嗎?不要好嗎?我們攤商都歡迎妳來談,合約公開化,相信沒人會去反對你,相對的反對妳也是攤商的敵人,釋出你最大的善意可以嗎?是妳讓我們對公司產生不信任感懼怕,該是你釋出善意的時候了,在瑞豐也有10年,這裡讓我結婚生子,一家生計的來源,我必須捍衛他,老闆希望能和平圓滿好嗎?別毀了瑞豐夜市好嗎?瑞豐夜市的大當家.......
我稱不上老攤(貪),畢竟自已的位置想好好的擺,如果...真的如果那一天收到訴訟傳票,我會失去理智,,,我會痛恨提告我的那個人長達”一輩子”的日子,我會好好的恨”她”,也拿著她的相片跟我小孩說:就是她們,害你們沒錢上課,害你們沒錢吃飯,害你們沒錢買玩具的罪人,張大眼睛好好的看清楚她們的嘴臉,你們現在每天一口奶水一口飯會長大的,這些都是要感謝許爺爺的幫忙,而不是她們,要記住,且爸比跟你們說:她會老,好好活著給她看,讓她帶一輩子的業障安享晚年,她也是會養兒育女顧三餐,她是人,甚至於推嬰兒車逛街吃飯打屁聊天都會的,你們要好好的平安長大,別給她看”雖小”....。
真的有那一天,,,我也做最壞的打算,甚至於也不戀棧了...過去美好的夜生活,會留在人生的驕傲裡,我肯定許大哥私下做人處事,攤商對他是尊重;我肯定認真擺攤的幾位大哥,大姐與超認真的好男人強哥,雖然強哥個人的事是個人應面對的,但每一件事還是感謝身為一個男人的正義、一個男人的身段、一個男人的氣度...。雖然他很胖,也很風趣...但~他就是上人說的:認真做會得到福報的。雖然曾做錯壞榜樣,但浪子回頭金不換,這件事,強哥得到的撐聲會比妳少嗎???強哥得到眾人的肯定會比妳少嗎???妳與強哥進來瑞豐的日子誰多,妳知道攤商要的是什麼...。
或許真的該好好的座下來談一談了,攤商在乎的是什麼,要的是什麼,妳就拿出來安一安攤商的心,看一看,得到了也比較好睡。妳能釋出談話空間,我心開懷了一些。但~別再說沒幾句,就”張”回去了,這是我小孩要不到變形金剛的行為,而妳己經是大老闆,大地主,大企業家,做為與方式應該更寬宏才是...。
好事多磨,吃緊弄破碗
我愛瑞豐;我挺瑞豐;瑞豐yes
最後~若真的破局,只好喝西北風,妳樂見嗎????
你說的話我聽到了,
你看如何實際操作,不然每次所謂的『公開』,就是盧永強大鬧而已。
古老貞飛
希望你能教育孩子是非分明,現在一堆自救會的幹部都知道盧永強的目的是要搞垮整個瑞豐夜市,你倒還這麼支持他,原來你是支持搞垮瑞豐夜市的,然後卻又說了一堆好像你跟瑞豐夜市很有感情的話,你到底怎麼回事?
我找時間公開盧永強去年十一月跟我商談的『A計畫』!
盧永強跟我認識很多年了,一直沒深交而已,去年因為瑞豐夜市的事情他很有興趣,我也本來認為讓他參與一部份亦無不可,
講良心話,我本來很欣賞盧永強的,有想過把他當自己的弟弟一樣對待,也幫他爭取瑞豐夜市的清潔環保工作承包,兩次爭取都是在法律事務所進行的新舊場主會議上,有律師現場作見證,
無奈的是,目前佔較多格位的舊場主王董、許董不同意,特別是王董堅持反對,因為盧永強曾經把管理員許新昌打成重傷的那件事,還有王董堅持不讓黑道介入瑞豐夜市的原則,
舊場主目前的範圍比例大,我只能少數服從多數,這方面我覺得對盧永強很不好意思,畢竟沒幫他爭取到工作,心裡有愧疚,所以為何對他這段時間胡作非為總是一再忍讓,
他提出的『A計畫』,唉!算了,
聰明人應該看得出來,
他現在執行的就是『A計畫』,
自救會是十一月他就跟我提出的構想,當時研究的是怎麼把蟑螂(市蟲)集團清除殆盡,他的確有不少小聰明,本來想用武力直接掃蕩,不過顯然實際執行的話很快就會受阻(警方制止流血衝突),而且名聲很不好,
他想出搞一個自救會,這樣可以把蟑螂集團全部吸收過來,一網打盡,然後自救會跟公司協調破局,公司司法處理,蟑螂集團全部被告,這樣公司就會清出很多新位置!
不過,他要求清出來的位置要留一百格給他『發落』,他也講得很直接,每格每天他以五百元租金統包,然後他會以六百或六百五轉租出去,
這項『A計畫』經公司全體股東和地主們開會商議後否決,地主們堅持不讓他轉租,
後來曾董提出給他每個月六萬台幣的顧問費好了,只要公司有經營,就每個月付他六萬元顧問費,無論他被關還是跑路,他家人老婆或媽媽都可以來代領,一直領到公司沒再經營瑞豐夜市為止,
這樣一年七十二萬台幣、免稅又至少可以領十年甚至二十年的優渥薪水,盧永強嫌少,說他養家餬口都不夠,
他又換個說法,說不然每格每天讓他抽三十元,這樣等於一天要給他抽至少一萬二台幣以上,
每個月就是至少二十六萬多台幣,公司當然拒絕!就這樣不歡而散。
說真的,
一開始我並不看好他搞自救會會有多少人參加,我想會有人但不會很多人,
沒想到我低估了他的煽動力,
也高估了參與自救會的攤商的智商,
這是一場『局』竟然沒人看得出來?
盧永強根本不是要跟公司達成協商的,大家都沒看出來嗎?
他的終極目的就是要協商不成,破局,然後公司全面提告,
這樣才能把大批位子清出來啊!
只是,現在現實的情況,不光是蟑螂集團會被清掉,連跟著自救會而真的自己在做的攤商,也會一併葬送出場,
的確,戰爭沒有不犧牲人的,公司與蟑螂集團的對決本來就避免不掉,
我只希望,真正的自己在做的攤商們,不要再捲在這場『局』裡,
公司已經讓步成這樣,
套一句一位市府高層官員的話,『這些人真是給臉不要臉啊』!
不抓住機會順勢下台,
吃虧的終究還是法律上站不住腳的人,
非法對決合法,
勝負不問可知。
前年四月十全路中華路跳蚤市場動用五百名警力和幾百名霸佔攤商大打出手,
全部戰爭不到一天就結束,
這則新聞網路上還能找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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