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乘5 wrote: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恕刪) 她就是沒能力當法務部長才會說廢死刑啦,只不過是隻佔缺的肥貓,把話講得好聽廢死刑,那受害者、受害者家屬、受害者朋友、認識受害者的人就得成受失去親朋好友的痛苦一輩子嗎也不想想做這種決定難道他站在台灣的土地上不會覺得可恥、丟臉嗎
小田0216 wrote:恭喜以後凡在中華民國...(恕刪) 剩一年多要完成這件蠢事!看來一大堆受害者家屬可以出動去丟雞蛋了!不要丟大門!大門是無辜的!丟這個部長和那些推動的人~所以過完這案!再來那些做壞的就是要打通關節!看是要押解時,法警自動昏昏去~還是要不小心漏掉流程給人脫逃喔!反正連關進去都還有機會溜出來!關一輩子想太多!有些可是黑社會的人才耶!是這樣嗎??對黑社會可是貢獻多多耶!反正就是死刑一定要廢除就對了!是這樣嗎???王大善人~
檢舉大帝 wrote:執行死刑是最笨的方式...(恕刪) 對不起!在我的觀念是那些完全判不到死刑的犯人!他們在良心上還有生存權的人!可以受教育身心,技能的人可以先回饋社會所以可以在監獄做些技藝用品或是勞動回饋社會,也幫助自己身心!至於該判死刑的人,就是該告別社會和這個世界了!因為它們的身體能用不能用不知道!但是離譜到可以判這個刑度就是..該離開了!你可以有仁愛之心!但是請做對的事!時局請認清~不是永遠都是太平盛世好嗎?這套說法和情義理請去問那些犯罪者!因為他們也有朋友和家屬!也怕有天遇到沒有人道之事!需要國家申張公理正義!不是像某些人那樣天真的想奇怪的處理方式!不顧他們身心感受和社會顧慮!
台灣人最擅長鑽法律漏洞跟軟土深掘既然殺人都不用償命那些黑道份子會更猖獗乾脆以後殺人不用關傷人判重罪讓人受傷讓一家子花時間跟金錢照顧受害人實在可惡反正人都要死那些人的觀點是這樣嗎?就幼稚園老師的案例先犯之前殺人關兩年就出來了?太讓人驚嚇了!難怪死刑犯的人權比較高等相較於平常人
因為這樣的法律是專門保護壞人的!所以我從很小懂事以來,我就認定了!最好別動到我重視的人,不然我會用我的方式處理..... (還好我都沒遇到過)因為法律不會給我公道的,那種公道是沒受過傷害人定出來的,是屁 - -這世界很奇怪,受害者要遵守,未受害者所定出來的規則!我還是認為,天公伯呀!是沒有眼睛的,如果讓一些事情發生在達官貴人身上,我相信會比較有大作為...像某市長的太太受傷,馬上就要通過「後座要繫安全帶] 這種事...像王菲的女兒,臉部有傷殘,他們就很重視這個部分,還捐錢....如果這些事情發生在一般人身上,不要說作為,跟本就是無能為力,只能默默接受....有時後,還挻希望.....有 「暗夜天使這種東西」不然這些政客都不會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