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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今天於臺銀-中壢分行談和解之事的結果(小弟於昨日向蘋果日報投訴爆料的內容-續篇)



賠償也只是給銀行一種警惕吧


更何況樓主開出來的價格不算誇張 沒有獅子大開口


支持+1


對呀~~又沒獅子大開口~~我就不相信.板上那些打嘴炮的大大.若被你遇到這種是.導致你睡不好覺.常請假跑警局或銀行.或著法院偵查庭...等等....搞到你精神耗弱!!

你匯只要銀行賠你各1-2萬了事嗎!!

沒叫他賠各4-5萬外加精神賠償~~就已經很客氣了!!


這本來就是銀行的疏失了!!!為什麼不認錯!!
a.ming wrote:
這本來就是銀行的疏失了!!!為什麼不認錯!!
...(恕刪)



重點就在這,
銀行不承認疏失,
銀行是主張偽造之證件非常精緻,
他們依金管會之規定審查仍看不出來,

樓主你要如何舉證銀行疏失啊?
舉證責任是你喔。

加油吧,
雖然覺得你會白忙一場。

a.ming wrote:
對呀~~又沒獅子大開...(恕刪)


po一下目前的進度

98/12/23日下午台灣銀行-中壢分行 派出吳姓"主辦總務"與我約定會談(上次貴行經理要付給我的賠償金之事) 吳姓總務之前在電話聲稱:本行一向信譽良好 這次的事件造成羅先生許多困擾 非常抱歉 經理派我來與羅先生處理此事 看要怎樣子才能讓客戶滿意 看本行是否有需要改進的地方呢?........

本人與吳先生約定26日下午4:00 於中壢分行門口見面會談 但時間到了 小弟覺得在門口會談有失禮貌(門口連椅子都沒有) 所以通知吳先生更換地點 換成附近的復興路上"包心粉圓"門市 吳先生聲稱自己不是在地人 雖然在臺銀工作好幾年了 但不認識路(這情形真是少見阿) 不知此門市在哪兒 小弟在手機中不斷地提示告知 但在20分鐘以後
這位吳先生卻不接電話了 讓本人在門市內枯等1個多小時 之後不斷地打電話聯絡都沒開機 即使是禮拜日也一樣

然後本人寫了封EMAIL給金管會 金管會應該有問台灣銀行詳情 臺銀接下來就回覆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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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羅XX先生
寄件者: 台灣銀行中壢分行 (bot041@mail.bot.com.tw)
寄件日期: 2009年12月31日 下午 05:43:56
收件者: rxxxxxxxxxxxx@hotmail.com
副本: bot267(國內營運部) (bot267@mail.bot.com.tw)

羅XX先生您好:

關於98.12.26.星期六 台端與本分行約定洽商乙事, 台端決定本次洽商時間地點,然 台端又臨時更改地點(某包心粉圓店),由於不甚明確又無詳細地址,本分行同仁尋找很久找不到地點,故無法依約到達 台端指定處所,尚請諒察。
臺灣銀行中壢分行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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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阿 臺灣銀行真的讓人生氣 .......來去找立委幫忙看看好了 真不想花時間上法院
ryox22001 wrote:
本行一向信譽良好
下次可以拿出來說「貴行一向信譽良好」,說話全不算話
ryox22001 wrote:
小弟覺得在門口會談有失禮貌(門口連椅子都沒有)
多少會擺張桌椅吧!順便帶個小攝影機對著開戶流程錄,真要上法院、金管會或媒體也許錄到個缺失才能舉證。
如果po在這裏他們都一清二楚,那改天派個親朋好友去開戶順便錄。(真有注意到這段,以後開戶可能非常小心,未嘗不是好事)
ryox22001 wrote:
來去找立委幫忙看看好了
2月立委選舉包不包括這一區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天天白日夢 wrote:
下次可以拿出來說「貴...(恕刪)


上次想去問屏東潮州那邊的案情辦得怎樣 但電話裡面沒辦法問 現在完全不知道案情如何?...........唉
坐沙發看到266樓
結果呢
結果呢
結果呢



ryox22001 wrote:
上次想去問屏東潮州那...(恕刪)
i80088 wrote:
坐沙發看到266樓結...(恕刪)

天啊 這麼久的文章還被你翻出來

1.後來自由時報的記者有打來問我事情經過 有幫我去問 但後來沒消沒息.....(其實那記者應該也問不到啥 公務員很賊的)
2.判決書上寄來 獲判無罪 (在書記官那邊就被擋下了)
3.有跟台銀約好要去調閱開戶錄影帶 但我都放他們鴿子(原因也是沒空去啦 而且那種錄影的影像跟肉眼看到偽造身分證所得的第一眼影像是完全不一樣的 (本人大學時代是光電相關學系出身 有修過光學) )
牠們只要在畫面中有做出SOP動作 就算有疏失也可以推說:真的無法辨識真偽的差別 根本拿牠們沒轍

(PS1.:那時候我有打給中壢分局的某個警員 他有說過一句他不願承認的非官方說詞:那一定是牠們那邊的問題!!!!)
(PS2.:各位記得喔 不要去那家辦理金融相關業務喔!!!!!!)

其實我很想知道台銀有無補償你
沒有補償,算是浪費時間白忙一場呀...

我的情況有些類似,被三角詐騙,7個月後就在前天收到檢查官的不起訴書
你把事情鬧大,所以2個月就收到檢查官的不起訴書

整整7個月所有帳戶都被凍結,嚴重侵害人民財產權,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這是官僚便宜行事做法,明顯違憲

真想組織受害者自救會,申請大法官釋憲,並要求國家賠償,給那些侵害人民權益的官僚一個教訓



ryox22001 wrote:
天啊 這麼久的文章還...(恕刪)
i80088 wrote:
其實我很想知道台銀有...(恕刪)

其實台銀就算有補償 我也不打算拿 因為他們是私下約出去見面的 對我有風險
不過聽牠們襄理跟我的某一句對話:到底想怎麼樣 我可以感覺出來 我弄得牠們很累 我是覺得牠們平常過太爽了

鬧大比較有好處 我還有投訴到行政院去 遇到這種事 一個人很難應付
我有做過功課 一般真的是要半年才會收到判決 不這樣做 誰知道要弄多久
你當初有去找議員或立委幫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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