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 我也是搭捷運, 上班時間, 在新店市公所站上車, 因為算是起站後的第一站, 人不多, 我因為當天要去台中出差, 大包小包的拎著, 看見有座位(博愛座), 就先坐下去, 聽著MP3, 可是眼睛睜大大的, 因為就怕有老人家上車, 可準備讓座.
車子一路開著, 到了七張站, 上來一位女人, 站在我對面, 本來我沒注意她, 可是後來發現她一直盯著我看, 起初我沒有太在意, 後來發現她一直盯著我, 嘴裡還嘟嘟囊囊的不知在講啥 (我因為聽MP3,所以壓根不知道她在嘟囊啥)
突然, 當車子開到台電大樓站, 那個女人衝向我, 拿起手機照我, 我當下很生氣, 馬上起身問她憑甚麼照我? 她說: "小姐, 請問妳懷孕了嗎? 為什麼不讓座?", 我說: "請問, 我要讓給誰? 根本沒有老人家/孕婦....這些博愛座的優先乘客啊?"....那女人沒說話, 用跑的想出站, 我衝過去, 硬是把捷運警察叫出來, 可是那女人已經刷卡出站了, 還不忘回頭大聲嚷嚷說: "這個小姐沒愛心, 坐博愛座不讓坐"
後來我要求捷運局調出錄影帶, 我要還原現場, 可惜捷運局說, 那輛車沒有錄影設備. 由於工作關係, 我跟警察局的關係還算OK, 請教了一位警察朋友, 當天我就去派出所備案了. 為甚麼呢? 因為那位小姐已經對我造成人身威脅,侵犯隱私了. 所以, 五年之內, 我如果在任何一個"公開場所"看到她PO我當天的照片, 我就可以告她.
我並不是要耍狠, 我只是很生氣, 如果我今天故意不想讓坐, 我大可以閉起眼睛裝睡覺, 我何苦睜個大眼到處望? 被誣賴的感覺很差, 被當眾講成沒愛心更差.....博愛座確實是給一些老弱婦孺優先乘坐的, 但並不表示這些人有權利,不顧他人顏面的大聲斥喝. 所以, 從那時開始, 我再也不坐博愛座了, 我真的怕碰到一些很奇怪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