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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怕,「日本第一個未滿十八歲判死刑的案例」

fisheries wrote:
不過好像都講不太過他..被他電假的.....(恕刪)

對那種人而言
堅持廢除死刑就如同宗教狂或政治狂一般
由他去吧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fisheries wrote:
http://blo...(恕刪)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19001691#comment1212714254

這些他沒回了 可能不想跟我們一般見識吧~

他都用轉移話題的方式

另外我覺得他們常常會被問到說 如果你家人XXXOO 你還支持廢除死刑嗎

他們通常都會回說 不可以舉這種例子 今天是很客觀 理性討論兩者利弊等

然後會拿"神"出來跟你講大道理~

不然就是會回說國歪也有相關例子是被害者真的有原諒加害者(我忘記加害者是否有真的悔悟)

其實真的就很像政黨理念吧 這種事情要自己有感受

我只是不喜歡此案例人權團體 在法庭上亂講胡扯 甚至為了不讓加害者死刑 叫他裝瘋賣傻

部份的律師真的是.........這樣不讓他死刑 跟廢除死刑有關係嗎?




PS.先護貝那部落格下方有一人說的
-------------------------------------
小林-
我對死刑廢除與否無意見
但我對周星星的言論覺得好笑
"不要用「Enter」鍵一直換行,好好地學會使用標點符號
(真不知道你小學有沒有畢業)"
很奇怪,以上小瓜的回文就算是enter換行也都還看的清楚
何必堅持用標點符號呢?
這是一個網路社會
我不知道堅持這點有何意義
如果你又要吊書袋來反駁我
那我也想請問你想想這種enter換行書寫有沒有其積極意義呢
(比如說解構主義的文學書寫......等等)
還有請版主不要再用"真不知道你小學有沒有畢業"這種譏諷字眼
請問,"小學沒有畢業"就不能來這邊參與討論,就不能回文嗎?
這讓我更加懷疑你的菁英主義作用在你討論各種事物時展現的誠意
包括你們在討論的死刑,是不是已經有一種菁英主義滲透了呢?

kiki0321 wrote:
http://blo...(恕刪)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12079596&page=2&limit=30#comments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997786#comments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12079596&page=2&limit=30#comments
除了這外還有其他篇電人可兇的呢

可能是回電比較歷害的他都直接砍掉吧..
以下我回他的留言:

在網路上留言用enter鍵換行是一件普遍的事,
而且的確比較方便閱讀,我個人認為這是一種禮貌,
也是體貼其他讀者的用法,我倒是不喜歡一直打不換行的寫法,
許多網站也是鼓勵人適度的換行,這是基本的常識。
看來這位周星星先生挺自以為是的,
叫人家多讀點書再來踢館,這種口起真是夠自大。
還質疑人有沒有小學畢業,真是夠輕蔑!
對於不同的看法就說人家觀念錯誤,只有自己是對的!
不能容許不同的意見和看法,真是剛愎。
只有自己才是正義的?氣度真是狹窄。
你是不是要把本留言刪掉呀?我先備份頁面起來,
然後貼到另一個論壇去。

若是說到神,那去翻翻聖經舊約出埃及記、利未記、申命記,
十誡中只要犯罪幾乎都是死刑,
神恨惡犯罪可是不留情面的,『不孝順父母者死!』
這條不知要處死多少人,但是孝順本來就是很基本的,不是嗎?
這些為非作歹的人,肯定沒一個孝順,孝順怎麼會做讓父母蒙羞的事呢?該死!
OCEAN1975 wrote:
可以拍成電影或是日劇...(恕刪)


有部電影叫「非法制裁」
剛好前一陣子有看
內容,跟此篇有點類似
la401209 wrote:
若是說到神,那去翻翻聖經舊約出埃及記、利未記、申命記,
十誡中只要犯罪幾乎都是死刑,
神恨惡犯罪可是不留情面的,『不孝順父母者死!』.(恕刪)

如果"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佛劍分說)的理念有朝一日成為佛教的主流派
我願意成為佛教徒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fisheries wrote:
http://blo...(恕刪)


客觀來說 對事不對人 除了廢死刑 周先生部落格其他的內容還是有值得看的地方

話說他廢死刑的某些立場講的看起來很有道理

支持廢死刑不外乎原因如下

1.廢死刑代表民主

2.廢死刑不代表廢除其他的處罰

3.犯人也有生存權 就是認為死刑「嚴重觸犯人性尊嚴」

4.無人可剝奪另外一人的生存權(神理論出現)

5.死刑等於以暴制暴 動用私刑 是野蠻的行為

6.冤獄狀況等


可是還是有可以解釋回去的地方~前面這討論串應該也有不少

我對廢死刑的人士比較有興趣的是 有沒有替代方案? 至今沒有提出來廢死刑以後的替代方案

頂多就是終身監禁(誰要出錢養????)



小田0216 wrote:
如果"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佛劍分說)的理念有朝一日成為佛教的主流派
我願意成為佛教徒

那還是考慮一下回教的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BSA wrote:
那還是考慮一下回教的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可惜伊斯蘭教嚴重歧視女性
我沒興趣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如果未來醫學可以讓人死而復生..


歡迎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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