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支南 wrote:這兩年農地工廠又有新...(恕刪) 其實不是就地合法,是給廠家10年的時間去申請土地變更或是尋找工業區遷廠,列管的這10年都不會再遭受其他違法使用罰款!但是重點來了因為已經登記造冊,也就是說10年後優先查造冊內的工廠,到時候土地還是沒有變更完成,一樣優先辦理臨時工廠登記辦法相關文章
PigIsPig wrote:直覺,可以解讀成︰那...(恕刪) 有點像"百花齊放"的味道....你們這些不合法的,趕快來登記,登記了我就不找你麻煩十年後,根本不用派人稽查,電腦一勾稽,馬上斷水斷電開罰
terrybog wrote:其實不是就地合法,是...(恕刪) 我們可能就當倉庫概念吧很難變更土地的感覺之前有宗教要來買,自己去政府那邊問(沒背景)就聽到變更土地要排隊,不知何時輪的到所以他就放棄了另外,那邊對面有一兩戶住戶,旁邊是小土地公廟有住戶一定不好變工業然後我哥說兩年前就有聽說這個制度了,PS很早以前工廠執照就停了(不想多繳費還是怎樣吧,不清楚,早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