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3

7ww大樓無忌天子來自爆封樓事件解釋

競輪 wrote:
我剛好路過的想看看好戲,不過你要告誰先知會一下、我好贊助律師費給他


我也願意贊助2437元
* 簽名長度為英文字母100個(中文50個字)以內
大俠愛吃羊肉爐 wrote:
我也願意贊助2437...(恕刪)
大俠今晚要不要贊助小攤生意?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大俠愛吃羊肉爐 wrote:
我也願意贊助2437...(恕刪)

不行!要梭的話至少2500一注、2437這種數字太難看了
競輪 wrote:
不行!要梭的話至少2...(恕刪)
這位大哥,現在至少5000元起跳,新聞沒在看嗎?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矮子喬登 wrote:
這位大哥,現在至少5000元起跳,新聞沒在看嗎?...(恕刪)

別醬嘛
多下一注就少當一次皇帝了耶
矮子喬登 wrote:
這位大哥,現在至少5000元起跳,新聞沒在看嗎?


咱只是平民百姓,不能逾矩

競輪 wrote:
不行!要梭的話至少2500一注、2437這種數字太難看了


我是贊助律師費,不是贊助當皇帝耶

矮子喬登 wrote:
大俠今晚要不要贊助小攤生意?


很抱歉,我決定跟隨輪哥把錢花在有意義的地方

* 簽名長度為英文字母100個(中文50個字)以內
本來不想繼續在這樓玩的! 但是還是來插花 下好了!~

一般來說到警察局「備案」,是向警察局表示「有這件案件發生」,警察會在記錄簿上記載,性質上警察局並未受理,如果您想要警察局進行偵辦,必須再一次到警察局,將「備案」轉成「報案」。

所謂「報案」,即向警察局表示「有刑事案件,並行使告訴權利」,警察局在接受民眾「報案」後,就必須開始刑事偵查程序。

既然沒有報案! 只有備案! 當然沒有三聯單!

但是既然沒有報案沒有三聯單! 警察還會主動偵辦! 行文給01! 那只能說實在太唬爛!

公然侮辱! 有兩個判定的重點 1. 公開場合(包含網路) 2. 指名道姓 (包含網路上的ID.暱稱等)

就此事件! 上訴條件一 應該是成立 ! 但是條件二 我再怎麼看都是否定的!

因為很簡單 色狗 是一個代稱!

除非被告之中 有人公開說過 他文章裡的 色狗 就是 (某人) !否則難以成立!

說實在的! 我是滿同情那位吃太多萌萌蘿莉蒙古大夫開的藥的仁兄! 但概是因為一起吃了妄想症治療藥物!

結果物極必反! 也開始加入妄想症一族了!


競輪 wrote:
別醬嘛
多下一注就少當一次皇帝了耶


大俠愛吃羊肉爐 wrote:
咱只是平民百姓,不能逾矩
那就是2500囉?!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因以下事由已設定為唯讀狀態:
由於後續討論,已產生回文對立、爭執,所以文章唯讀。
  • 26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6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