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g6143 wrote:寫了『樂樂』長,我只...(恕刪) 我不知道熱血公司是只賣這個t 恤還是也同樣賣黑人其它的潮t如果只賣這系列的t 恤,那熱血公司也就是黑人專門成立一個公司來維持這個活動的平台,然而這個公司或平台,可以被稱為一個法人,但又有營利的項目,所以必須被課稅而所得的營利並不是歸於私人所有,但它又不能構成慈善團體(或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你要如何在既有營利事實下(有賣商品)無法成立社團法人,又將所有得到的利潤在扣除所有成本,然後將其它盈餘捐出,這是目前在有限的資訊下,我們可以有的推論,黑人以他自己的能力採取這種方式經營,請問,這裡哪方面沒有合於公益的精神?方法不同,呈現的方式的不同,他的方式或有值得討論的地方,但就目前所呈現的狀況來說,我看見一個公司,賣一個商品,然後將商品所得到的利潤,一部份捐出去,一部份作為持續下去的資金,這當中尚未看見有中飽私囊的情況,請教你,這樣挺有什麼問題?他或有在方法上該檢討的問題,但你們所說的自肥或a錢的情況在哪?還有,你提到的,作公益不會虧錢?我不知道你是有什麼經驗能推論,作公益一定不會虧錢,還是你有什麼別的意思是我沒有聽懂的?做公益不會有赤字?這真的奇了?閣下有什麼樣的經驗敢斷定這社會上的公益團體一定不會有赤字的?再者,試圖讓公益團體打消赤字,拿自己的錢來打消,這一點又有什麼好批的?你的問題應該是先釐清熱血公司和黑人自己的潮t是不是同一家公司吧?如果是那他的公益活動我承認就大有爭議,如果不是,那他拿自己公司的錢來補貼這項活動成立的公司?怎麼會和公司營運不善拿善款來補貼混為一談?
enochhuang wrote:我不知道熱血公司是只...(恕刪) 請去看數字週刊上面寫的很清楚也有交代熱血公司跟黑人之間的關係至於公益會不會虧錢...那要看是真心做公益還是僅於沽名釣譽而且如果沒有所謂的『公司』,捐出來的金錢物質都屬個人所有,何來『虧錢』之說??今天你有聽到哪個人說:『我個人做公益捐錢,虧了1百多萬』或者你應該聽到:『我個人做公益,捐出了1百多萬』舉個例好了,我印象很深刻,921時有個老兵伯伯,捐了約 100 萬的棺材本今天記者訪問他,他會說:『我因為捐給921災民,虧了100萬』嗎?況且,公司為營利單位,如果虧錢...跟公司本身的營運模式有關,跟做公益並無相關如果你是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舉例:認養100 癌症病童的一年所需,而原本預算只有來自小額捐款的1千萬,但今年因為物價問題,而實際支出1200萬,這樣才叫虧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