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瀏覽網拍、做非相關職務的事情(例如我現在上班時間在上01,以及我後面戴著耳機在看韓劇的同事),如果被抓包而被懲處,都只能自認倒楣,後果要自行承擔吧。我也同意工作閒暇之餘要做些其他的活動來提振自己的精神,但前提是這些活動要能為監督者所接受,如果不能、卻仍堅持去做的話,那當事人只能為自己這種勇敢冒險犯難的行為負責吧。而不是以"這是人之常情"等理由來將這些行為合理化。
台灣普遍的心態就是"差不多"就是因為這種得過且過的心態才導致被南韓追上,且永遠也趕不上日本記得之前有讀過一篇文章上班時間處理自己的私事就是"貪污"如果上班還有時間處理私事,就代表你事情太少,你太閒了如果下班了都還有公事沒處理完,那就檢討你上班都在做什麼或者是否辦事效率出了問題這是一刀雙刃且很難斷定的老問題如果效率差被抱怨客訴還在逛外部網站那就是要檢討"個人問題"有本事就是她逛她的Y拍,但完全不會被客訴,這才是有本事阿!!所以理論上有本事貪污(處理自己的私事),就也要有本事先把自己的公事搞定(就像我現在上班利用自己的吃飯時間上01一樣)如果大家都原諒這種事情發生,而且尤其是公務人員難怪自己去公家機關辦事情會嫌對方效率差了個人覺得基層公務員都這樣,更別說高層的官員了我也希望台灣的水準也能像新加坡、日本、香港、芬蘭這些比較高水準的地區但~~~難吶因為本身我們的教育就出了問題了,不是嗎?
又讓我看到 公家機關 的人員在摸魚了讓我想起上個月 我去稅捐處 幫我辦的那位小姐還真他媽媽的機車第一次辦 資料那要寫 章那要蓋 都不說!!結果 好像是他老公打電話來 給我在那聊起天來晚上要吃什麼 誰去接女兒 下個月要回娘家問他要寫那~還很不高興的給我看了一下!!!!唉!!!!有時還真的難為 納稅人 了!
公務人員偷懶的不比這個少,但是看圖說故事,請問她有不理面前來承辦業務的民眾,自顧自的上網看拍賣嗎請發文的回應一下吧,如果只是幾張圖片就可以用這種標題殺人法,那不就跟人人討厭的記者沒兩樣還是以後請立法規定公務人員上班時後沒有民眾洽公時,要像以前軍中教育的一樣坐三分之一板凳,眼睛直視前方,手放大腿上,上半身挺直這樣才算是有在認真工作在這討論串真的看到不少嚴以待人,寬以待己的人不過在這景氣不好時,掛上公務員這個招牌就是原罪景氣好時有人股票分的爽歪歪,景氣不好失業時就批軍公教人員出氣看來我們國家快邁入另一階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