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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巴克毒咖啡感想..當事者說是為了消費者權益絕對不容被大企業藐視!你相信嗎?

披著狼皮的小綿羊 wrote:
妳是我肚子的蛔蟲嗎...
聲聲說到我內心深處..

呵~小弟只是希望各位大大能『聚焦討論』!因為每個人的想法、看事情的角度都不一樣!
就算是針對『原苦主的心態』或許其他大大也有不同的看法!大家討論討論,很好啊!
有時候透過不同大大的論述、不同觀點的討論,或許會有不同的感想與收穫~!

但是很多大大都在針對『三百萬算少了…』、『消費者無辜…』、『星巴克可惡…』…
這樣就完全聽不到其他大大對『原苦主的心態』的討論分享了!討論完全失焦~
尼采:一個有強烈決心的人,將無所不能!
小沙子 wrote:
這位大大(和許多其...(恕刪)


01上有不少x盲, 這不是1、2天的事了!

請針對此串討論重點,而不是事件本身重點

討論重點也不釐清就發文抨擊

請勿對號入座

jhene wrote:
星巴克,產品出問題時,有公開出面警告其他可能誤食的消費者......嗎?

一個知名企業的為危機處理,

不應該是到了,消費者訴諸媒體時,才願意公開出面承認錯誤(恕刪)


推,

危機處理太差,

知道出事還不公開 並警告其他可能的受害者

讓我想起那個倒過來唸牛奶英文的那家

皇天無親 wrote:
原苦主上網尋求聲援的「心態」!
就是
要大家不要喝到清潔咖啡...(恕刪)

皇天無親大大這個觀點…樓主和某些大大已經解釋很多次了!
如果原苦主真的是為了:要大家不要喝到清潔咖啡
那就不該是現在才爆出來了!而是十月發生的第一時間就該出來爆料了!
(那賠償金更不是問題了!就算星巴克賠償99999萬也要爆出來才對!)
尼采:一個有強烈決心的人,將無所不能!
沙哥
我知道啦 不要挖洞給我跳
不是針對那一筒啦 是怕以後還會有...
so要大家小心

因為苦主她精神壓力很大
所以他母親希望他休息一個月
所以時間有拖到啦

大家和氣生財 和氣生財

小貓三號_05182008 wrote:
閒大的幣值是NT還是美金-v-?

如果是貓喝到了這個咖啡,以Starbucks的商譽來說,貓覺得值個一千萬美元
也不誇張=v=


是台幣啦,我的胃只值這麼多,阿扁的胃才值 一千萬美金!哈哈!

小沙子 wrote:
呵~小弟只是希望各位大大能『聚焦討論』!因為每個人的想法、看事情的角度都不一樣!
就算是針對『原苦主的心態』或許其他大大也有不同的看法!大家討論討論,很好啊!
有時候透過不同大大的論述、不同觀點的討論,或許會有不同的感想與收穫~!

但是很多大大都在針對『三百萬算少了…』、『消費者無辜…』、『星巴克可惡…』…
這樣就完全聽不到其他大大對『原苦主的心態』的討論分享了!討論完全失焦~


不管如何只針對某一面的討論本來就容易失焦,而且樓主的開串討論就已經偏了!
鑽牛角尖的方式如何能精采
既然是討論就要能容納他人的想法來檢討自己的缺失,而且別人不想只針對受害者的心態來討論
而想就整件事件來看也不行嗎?
針鋒相對會有精采的火花,可畢竟也只是一瞬的精采!


很多時候不要只聽單方面說法。也許星巴客有錯,但是從一看到文章內容後,感覺就是在"造勢"。為了索賠造勢...
現今的人常常對於網路的資訊一概全部接受,有點喪失了一些判定標準...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阿,我們看到的只是單方面的描述。


Mr. RC
shiauyu wrote:
這跟求償金額多寡毫無關係
若是星巴克當初答應了300萬元的求償金額
那各位的身體健康,就石沉大海了,你說對不對
另外,這種方式或許開版的說錯了,這不叫欺騙,叫做利用

完全不對,一點邏輯都沒有
一、如果消費者得到賠償沒公開,統一還是會得到一次教訓,這種事情不該發生第二次。
二、談判不攏公開出來,談不上利用,你會覺得是利用是因為你理所當然的認為對方公布就是要為你著想,但是公布者一點為你著想的義務都沒有,他只是在爭取他的權益。
三、就算他是獅子大開口,統一還是應該受到會痛的懲罰,因為這事件表示他們的作業流程出了問題,不是號稱台灣人消費環境比中國好嗎?請拿出一樣嚴格的標準,甚至一樣苛刻對企業來說都沒關係,企業這麼大,不嚴重處罰一次一點感覺也沒有。
四、就算樓主是要利用輿論,這也沒有不對,你本來就沒必要天真的支持他,他贏了你又不會拿到半毛錢,但是統一受到處罰會改善你我的消費環境。
五、有人說三百萬處罰是讓樓主得利,那好,也許應該讓那家星巴克停業重整?一毛都不用陪但是主管機關重懲開罰,看統一想要哪一個。
六、統一也一樣在操作輿論,你這種思考邏輯就是感情用事受到影響的證明。
一堆人邏輯不清不楚是怎樣?受害事主有意利用關你何事,真正的重點是統一要得到會痛的教訓。
大砲台 wrote:
請針對此串討論重點,而不是事件本身重點...(恕刪)

非常贊同大砲台大大~

很多事情本來就有很多可以討論的面向,
一個討論串針對其中『一個面向』來討論會比較容易溝通!
更何況本文樓主對開版的討論重點說得很清楚!

在這『整個事件』中,或許『原苦主上網發文的心態』並不是主要重點
『消費者權益長期被忽視』~或許的確更值得藉這次事件好好省思一番!
但是再重申一次,這些並不是本串討論文樓主開版的討論重點!

或許有人不贊成原苦主有「利用輿論謀私利」的心態!
這些不同觀點都可以互相討論!而不是扯其他不相關的面向!
尼采:一個有強烈決心的人,將無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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