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沒有常識,不過魯小的知識倒是很強唷
那賣家回覆的也真不客氣,應該要口氣好一點而不是劈頭就不客氣的叫買家去郵局招領,雖然他懂常識,卻是得理不饒人,要不得唷~~賣家應該要有更好的態度才是
痾
補充一下
要退款你要把東西還人家才可以退款唷
如果你要晚上收到,賣家有跟你說請補上80元的郵資他會補寄,可是你算一下,事實上賣家已經損失了40元的郵資在第一次寄郵局囉,我覺得誠意夠了, 所以我的補充是您是一個澳客+沒常識
屏東小二 wrote:
但大家似乎遺漏一個重點
一開始造成這個錯誤的人是誰呢?
是你:屏東小二
我已經有加註我需要夜間收件了
可是後來的結果卻是需要我請假去郵局自領
這樣子~~對嗎?
你說法矛盾、跟賣家說請記得幫我註明送貨時間為“晚上”,因為白天我要上班哦,謝謝你!!
後面卻又說一個殼才多少、說你不願意多加運費!!
這樣你一開始不是就應該先看好看清楚、而不是事後再抱怨!!
買家意見︰ 我記得當初有說過請你幫我做晚上送件的告知,你白天送來當然沒人在家,現在我不可能為了去郵局取一個手機殼而請假出去,可以請你重新再寄出一次嗎?謝謝你 (2007-10-17 21:44)
再說,我沒有注意他的寄件方式故然是我的不對
但以比例原則而言,他身為職業賣家的人
難道不應該更要注意這些事情嗎? ...(恕刪)
當初、你有自行確認賣方是否有看到此項訊息嗎?
物品、收件方式、
這些幾乎都是賣方定的、也寫的很清楚!!
你有特殊要求當然是要自己去弄好告知(電話告知或者是信件回條)賣方、
誰知道你這麼多毛?!
賣家真的很衰!!
還被你貼上01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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