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n777 wrote:他的聲明第二點....都自己承認在公共場所"公然猥褻"了....還想告人....拿什麼告.......如果他不做這個聲明...死賴說躺大腿尚沒幹嘛....那說他吃香腸的人被告...恐怕要負擔她有吃香腸的舉證責任... 已經麻木了,01上也很多罵人被告發個道歉涵,內容還自己承認不想道歉,是被別人要求道歉涵字理行間看的出來根本沒悔過心,現在看到這篇也差不多違法就違法,現在狡辯方式越來越多,(公然猥褻),誰都可以管影片原OP比較不好的地方在於沒把臉打馬賽克,但她是香港人外國人根本沒差搞不好只來台灣一次
g111869 wrote:FB越來越多搞笑圖片了 看看就好 請勿對號入座...(恕刪) 說真的,雖然標題叫女勇者鬥惡龍,但這女主角可憐又單純...也一定是出於"愛"才願意犧牲自己滿足變態男友的需求...只能說...可憐她了,至於那些說男生犧牲給恐龍吃香腸的台北某個心術不正的白目大學生...誘拐傻傻的高中生演高雄熱...怎樣看最壞的都是男生...至於女恐龍?根據小弟經驗...上大學後就知道了...有心的女孩,18變不是問題而且出社會通常還會變第二次...從70減到50的女生...通常都有E....
AndroidHTC wrote:,但這女主角可憐又單純...也一定是出於"愛"才願意犧牲自己滿足變態男友的需求...只能說...可憐她了,至於那些說男生犧牲給恐龍吃香腸的 口交=愛??你這是怎麼定義"愛"的丫??無知也是人類的一種原罪...,況且,能無知到,在捷運上口交,都還不知道觸法,這種無知到最後不僅會傷害別人,更能傷害自己...
TimSmith wrote:口交=愛??你這是怎...(恕刪) 口交當然不是愛,但是不愛,如果又沒利意...有人願意幫人口交嗎= ="在公開場所幫人口交當然錯很大~但是女生都很坦白的認錯了...(比起帶小三上汽車旅館的官員和明星誠實多了...)該追殺的現在應該是"男生"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