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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捷運之捷運大作戰! 女勇者鬥惡龍 已經上新聞啦


痞子 wrote:
他說的高捷是藝人〝高捷〝啦~~~


嗯...樓的最前面一直有人提 "高捷"=高雄捷運...

奇怪,這關他啥事丫??

chun777 wrote:
他的聲明第二點....都自己承認在公共場所"公然猥褻"了....
還想告人....拿什麼告.......

如果他不做這個聲明...死賴說躺大腿尚沒幹嘛....
那說他吃香腸的人被告...恐怕要負擔她有吃香腸的舉證責任...




已經麻木了,01上也很多罵人被告發個道歉涵,內容還自己承認不想道歉,是被別人要求


道歉涵字理行間看的出來根本沒悔過心,現在看到這篇也差不多


違法就違法,現在狡辯方式越來越多,(公然猥褻),誰都可以管

影片原OP比較不好的地方在於沒把臉打馬賽克,但她是香港人外國人根本沒差

搞不好只來台灣一次

g111869 wrote:
各位看倌認為這......(恕刪)


噁心屎了
g111869 wrote:
FB越來越多搞笑圖片了 看看就好 請勿對號入座


...(恕刪)

說真的,雖然標題叫女勇者鬥惡龍,但這女主角可憐又單純...
也一定是出於"愛"才願意犧牲自己滿足變態男友的需求...
只能說...可憐她了,至於那些說男生犧牲給恐龍吃香腸的

台北某個心術不正的白目大學生...誘拐傻傻的高中生演高雄熱...怎樣看最壞的都是男生...

至於女恐龍?根據小弟經驗...上大學後就知道了...有心的女孩,18變不是問題
而且出社會通常還會變第二次...

從70減到50的女生...通常都有E....
好扯阿
TimSmith wrote:
嗯...樓的最前面一...(恕刪)

AndroidHTC wrote:
,但這女主角可憐又單純...
也一定是出於"愛"才願意犧牲自己滿足變態男友的需求...
只能說...可憐她了,至於那些說男生犧牲給恐龍吃香腸的


口交=愛??

你這是怎麼定義"愛"的丫??

無知也是人類的一種原罪...,況且,能無知到,在捷運上口交,

都還不知道觸法,這種無知到最後不僅會傷害別人,更能傷害自己...
這是很有可能在未來會在捷運上面出現的標誌




TimSmith wrote:
口交=愛??你這是怎...(恕刪)

口交當然不是愛,但是不愛,如果又沒利意...有人願意幫人口交嗎= ="

在公開場所幫人口交當然錯很大~但是女生都很坦白的認錯了...
(比起帶小三上汽車旅館的官員和明星誠實多了...)

該追殺的現在應該是"男生"吧= ="

昔有關公刮骨療傷

今有高捷枕膝排毒!!!


以前有勇者鬥惡龍

今天有

香腸逗餓龍
女的讓我想到寶拉女神...
TimSmith wrote:
嗯...樓的最前面一...(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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