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5718 wrote:有嗎,不是只有一個嗎...(恕刪) 擂台賽第一回合結束,大家先各自解散,30天後再見分曉。被告: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587&t=2847757&m=f&last=37209733原告: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587&t=2847761&m=f&last=37209770原由:13. 發文或回文時,請以理性的態度將事情原委說明清楚。若有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行為的內容,會視狀況移文處理。
mytravel wrote:弄篇莫名其妙 或者極端偏離大眾道德觀感的發言(不違法的情況下)一定會有人上來罵一下就能用這樣去要求賠償 orz台灣阿台灣什麼時候 美麗的寶島 變成這副德性 無法苟同你可以不認同他的看法,也可以批評但涉及人身攻擊就不對什麼時候台灣成了看不慣就可以人身攻擊的德性?
av8d2 wrote:等你發3聯單開箱文我馬上捐500元公益...雖然我只有賭50元50元作公益有點難看作公益的收據我會拍照上來...(恕刪) 原告都PO三聯單了接下來就看AV8D2大的捐500開箱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