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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太超過?? 鳴笛狂追害撞車 小情侶1傷1危

新聞稿上的一句話....

記者:「有超前示意要你停下?」李姓少年:「有。」記者:「你為什麼不停?」李姓少年:「我也不知道。」

停下來不就好了.....害人家好好的一個女兒變成這樣
家屬也有問題,明明違法在先....還敢說執法過當!!!


kochengloveha wrote:
多數人的正義暴力!柿子挑軟的吃~怎不見圍捕張錫銘時如此神勇??人命關天~ 憑心而論兩造都該檢討

不是一昧支持誰! 如果要這樣~可以回到戒嚴時期就好~以後修改警察職權法~如遇攔檢不從人民~可直接

開槍! 如此可必免違害社會! 這樣好嗎?


警察有什麼好檢討的?

多數人的正義暴力?
拜託一下
現在都流行把話反過來講的嗎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多做多錯是吧

還有 那個局長真的是 以後他自己出去值勤算了 看他會怎做

哪個民代出來關說的 住台中的鄉民要睜大眼睛看著 不能讓這種人選上

盡一份心力改善鬼島吧
下次路口遇警察 攔檢切記千萬不要停,直接衝過就對了,它絕不會追你,你賺到了,如果你當小偷切記逃跑一定要騎機車騎愈快它愈不會追你,你就再賺到了。
撞的好,
警察伯伯,你辛苦了
我一定站你這邊的啦
台中市警察局長刁建生表示,警員取締違規、盤查可疑嫌犯,若預知會有危險發生,盡量不要追,事後再根據車牌、監視畫面查緝到案。

如果刁建生真的這樣說的話,真的該下台了,預知有危險發生。盡量不要追,那以後就算有現行犯也不要追好

了,因為會有危險。

這種警察局長是誰選的啊?
新聞寫的標題就已扭曲了事實?

支持警察
QQ阿賢 wrote:
一早看到這新聞滿生氣的,"沒駕照、有竊盜前科、改裝機車、沒帶安全帽",一次四樣罪名,還拒絕攔檢逃逸,受傷了才來怪警察?面對這種社會渣渣,警察難為啊..(嘆)!

看來又是報導的錯, 重點都不寫出來
沒戴安全帽, 一般沒犯過罪的老百姓都可能做
但前三項可不是一般人常做的
A Pink, Hello Venus
逃跑是自行招致的危險當然要自己承擔????????????????????

>>> 找死,,

DChild wrote:
李姓少年是媽媽獨力養...(恕刪)


那表示摔的不夠重,國賠不好請

之前那個強姦犯連他分居不管他的老爸老媽都跳出來了

有錢分的時候,平常看不到的親人都跑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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