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SONY的飛行員 wrote:
這位法官就要趕快燒香拜拜,犯人在逃亡期間不會馬上又犯了下一起性侵案..
你想太多囉!
今天他出去再犯案~法官也不會丟工作~還是終身職咧!
頂多被網友罵罵就算了!
網友算什麼?罵有啥用,我的薪水又不會少,肉也不會少一塊,
他又犯案關我啥事?要怪去怪檢察官聲押理由不充分啊!
我也只是照法條來,好官我自為之啊


ipad168 wrote:
如果知道自己的最後第...(恕刪)
coffinbay wrote:
最後一天想自己一個人靜一靜, 回想這個人生
是不是要讓親人在身邊, 這個還沒想到, 也許人生結局是以意外收尾也不一定, 那這個等於白想
輕輕來, 輕輕走
不想給人添麻煩
也不希望為了一個人死在那裏讓大家都難受
生命的過程, 大家都會經歷到
只要不是慘死, 我個人是覺得沒甚麼好難過
這件事讓我反應那麼強烈跟不爽主要是
1. 一個人在別的國家的無助: 徬徨跟精神上的打擊
2. 這個女孩子的年齡: 人生才剛開始, 精神上還不夠成熟來面對這種事, 未來人生的發展怕會走偏
3. 受到的暴力: 同上
4. x他媽的智障司機的態度: 做錯事不閉嘴低頭還敢講那些話, 媽的
5. 智障法官 clap dust off his hands ('拍拍手'翻得不太恰當) 感覺一副事不關己: 不該為任何犯罪的累犯行為負責? 扣錢, 不用了, 女兒讓人掐脖子上就好. 同樣程度的事件, 不要求更嚴重, 也不可以更輕微..(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