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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用餐時間一小時是否不合理?


灣仔陳浩南 wrote:
陳.........(恕刪)


來歪樓的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不會阿 一小時反而爽到公務員

你忘了嗎 午休時間是不計入工作時間的....

一小時半 等於要5點半才能下班
一小時 等於5點就能下班

前面有人說他只休半小時 那他的下班時間是幾點?

批之前 先搞懂午休時間不算工作時間
去看原始新聞連結 想改一小時 是那些本來只休一小時5點就能下班的公務員提議的

他們不想配合台中市政府的作息 晚30分才能下班
以前在面板廠工作時根本是邊吃飯邊工作
把午餐晚餐宵夜都帶到辦公室裡吃
hold lot一直來哪有時間給你好好坐著吃飯
連動嘴巴嚼食物都要看lot note 公務人員一個小時比我們好太多了
現在縣府上班也有採彈性上班時間
且要壓指紋打卡
後方有監視器盯著你看
自己上下班要延後我覺得尚可接受
我不會因為看到公務員就恨的爆青筋

peter670520 wrote:
昨天有看到這則新聞,...(恕刪)

不能穿拖鞋也叫.不能穿短褲也叫.吃飯時間太短也叫.....問題還真多
先求心靈溝通,再求肉體疏通
我覺得1.5小時較合理
很多時後都會拖時間超過12點
外出買東西還要排隊...這都是時間
也不能稍微咪一下

不要是因為公務員身分
每次稍微希望爭取福利..就被濺瞧到死
5.30分下班又不會怎樣
所以彈性時間是無妨的

Mask W wrote:
新聞說,公務員實施中...(恕刪)


當然不合理了.
一般公司行號,中午休息時間可不算上班時間.

一天上班8個小時,09:00~06:00 中午一小時不算上班,且不算薪水.

所以公務人員因該比照辦理.
學生時代在超市收銀打工時,雖然有30分鐘用餐時間,但是用餐時間機台是別人幫我打,也就是找錯錢賠錢都是算在我頭上。

擔心被其他人害到賠錢,我只能5分鐘隨便吞個饅頭,趕快回到機台工作....暑假吞了兩個月饅頭

請各位公務人員到每間便利商店、各大百貨公司看看,不要說1.5H了,
如果他們能有1H吃飯,我相信他們連做夢都會笑了。
還是只有公務人員的胃才是胃,還是只有公務人員的命才是命阿?

suev3688x wrote:
請各位公務人員到每間便利商店、各大百貨公司看看,不要說1.5H了,
如果他們能有1H吃飯,我相信他們連做夢都會笑了。
還是只有公務人員的胃才是胃,還是只有公務人員的命才是命阿?


然後呢?
以後台灣的大老闆們出國去第三世界的國家
然後回來和你說
人家一個月二千元薪水可以打發
還一天工作十五六個小時
「腦子放聰明點, 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你的想法是什麼?



台灣人是被剝削習慣了
反而很會替老闆著想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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