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momo wrote:
總歸一句
不論志工、義消或義警
若有過失,也應受罰呀
這才符合賞罰分明
那有只要是發自善意
即可免除其責的道理...(恕刪)
這位大大,建議你去搜尋一下"好公民法 Good Samaritan law (好撒馬利亞人法)"
看看這是在幹什麼的
這法的立意在哪裡,為什麼要有這個法
今天有過失的不是警察,不是消防員,不是專業的救難隊
只是義消,你知道義消沒有撫恤跟退休金吧
他今天雞婆去救人,如果像這案例這樣船翻了,死了就死了,是沒有國家撫卹的
相對的,他們也沒有受過專業且定期的訓練跟考察(跟專業消防隊員比)
可是卻要求他們跟消防員一樣,扛下這個責任.....
這就是錯誤教導
這不是教民眾要救人要小心要謹慎注意
這只是在宣導,沒事不要雞婆去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