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apalala wrote:不是通報就會有人處理...(恕刪) 那記得先把消防隊裁撤了!別忘了,多出來的薪水要撥到警察那兒...說不定也要像某人講的,水電行要關了,台電也要撤了,然後工務局也要撤了,交通局也要撤了........對了,民政局也撤.....還有哪個局?.....我看行政院底下,就直接警政署好了?!?!
給 jcpapa我舉個例子不管買什麼東西理論上一定會有發票但我們都知道買路邊攤是沒有發票的實際上路邊攤是違法的但你會不會去檢舉路邊攤呢??????不會去檢舉的理由有很多最重要的其中一項原因是你會體諒擺路邊攤的辛苦同樣警察去買東西來吃你會去檢舉代表你認定警察偷懶或偷用公家車世界上很多事情是不合理的不是你認為該怎麼作就怎麼作像作業務工作,油錢電話費很多都要自己貼要是你覺得為公司做事,公司要出一切費用(油錢電話費)那你一定幹不下去我也不想貼油錢但是我知道貼油錢可以讓我有薪水我還是得忍耐我覺得那個警察一定想準時吃飯但是因為xx原因非得提早吃或是延後吃飯他也在忍耐啊警察有在做事就夠了至於挑剔他的毛病那不是重點。
我爸是退休好幾年的警察以前我從沒看過他穿制服回家也不會穿制服出家門(都會用紙袋裝著)後來有一次國中生的我 穿制服在街上逛街似乎是他在巡邏看到回家是後就跟我說 要逛街的話 要回家換成便服再出門我想這是早期公職人員對於自身身分嚴謹的看待以上
pettskong wrote:回文不對題................跟你認真,我就輸了為什麼不滿15個字 別意外~ 從他發「 今天看到箱型警備車好像去買牛肉麵??」這篇開始 我們剛在線上這幾個人對他異於常人的邏輯認知都無法茍同! 他等等可能還會跟你說 〝請你不要斷章取義扭曲事實〞!
remo2919 wrote:不是說就不找警察麻煩,而是你要知道,警察們開單時的不留情,一看都沒有表情滿臉橫肉,沒有人喜歡那樣的!是因為“警察”就是比較“干涉性”的工作性質,你難道要他們鞠躬哈腰的對民眾說~嘻嘻,麻煩駕照行照,你闖紅燈囉!所以觀感不佳在所難免,也因此讓民眾對警察印象不好!(恕刪) 我腦袋一直很清楚對於罰單高速公路警員大多只願取締超速,因為只要取締儀器架設好一小時就會有數張照片,取締超速是保護其他用路人,但是對於大車逼小車、任意變換車道、改裝HID(或者開遠燈)等....,卻沒有取締超速般的積極,這些危險性大於超速20KM以下,幾年前有一陣子加強取締大車逼小車以及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沒多久就取消了,因為取締有困難,還有罰單收入離法定標準越來越遠,不過那一陣子大車安分多了,車子變換車道大多有打方向燈,罰單開多了人民怨,開少了又危害其他人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