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

為什麼有人只顧自己吃,放任小孩子在餐廳裡跑來跑去..

說到這個..
過年前在東北角某7-11遇到一件鳥事.

當時下雨.我跟老婆小孩去7-11準備吃飯..
拿我的雨傘佔位子..
等到要去坐的時候..
雨傘不見了...

本以為是店員收掉了
跑去問店員..
店員說沒有!

再回去座位看.
竟然出現在旁邊座位的小孩身邊(約國中2-3年級)
我故意問..雨傘是誰的??
沒有人回答....

直接拿走我的雨傘..
隨後喃喃自語..離開的時候邊說一句..
雨傘竟然有長腳..竟然會自己跑到這裡..
如果沒人偷拿..怎麼會降子..


結果他的老爸火了.
跑來罵我血口噴人.
還架我脖子說"要單挑..他沒在怕的!!"
我直接嗆..我不還手..看你怎麼樣!!
你喜歡打??我不喜歡打!叫警察好了!雨傘有指紋!!
(之前我摔傷肩膀..當天肩膀根本舉不起來.慣用的右手幾乎廢了..
又不想弄亂人家店面商品)
這時候我老婆指著監視器...
"有監視器喔".....
他竟然忽然放手!!

我重複雨傘長腳那句話..
但是加了一句..
對他老爸說.."你有看到是誰拿的嗎?"
雨傘怎麼會跑到你兒子旁邊?
(當時旁邊沒人)

我說..要不要叫警察比較快?
他又重複..出去外面單挑啦!!
拿證據出來說我是小偷!
要我道歉....

我重複..叫警察好不好??

這時候...小孩蹲在櫃檯前哭了!!
我問小孩..你有看到是誰拿的嗎?
還是你知道是誰拿的?
你告訴我....
不然我只好叫警察來了..

這時候..小孩的爺爺出現了..
以為我欺負國中生..不明究理.一起加入罵我行列..
甚至使用日語....搶我手中的雨傘..
我馬上放開手...
大喊..."加一條--搶劫"!
他爸爸一聽..搶過爺爺手中的雨傘..
往7-11櫃檯一丟..

這時候...他爸爸猛踢他..哭啥哭..給我站起來!!
小孩反而哭更大聲!!!

我告訴小孩..雨傘在你旁邊..你最清楚是怎麼一回事...
邊說的當下...
他老爸又嗆我..有看到誰偷的嗎??
我再說...叫警察好了!
然後..又一陣猛踢他小孩...

事情至此..已經很明顯了...
我就不說話了...
口氣狂妄無禮的老爸..馬上帶爺爺+小孩..迅速離開7-11..開著百萬BMW休旅車快閃!!
離開的時候還不時回頭瞪我.....

隨後店裡的客人問我..怎麼回事??
我的答案是...他見笑轉生氣而已!!
聽見叫警察..聽見有監視器...站不住腳了!!

由爺爺的舉動..不難發現爸爸的個性..
由爸爸的舉動..不難發現小孩的作為...

聽見"叫警察..雨傘有指紋..有監視器"...之後...
小孩還一直拉他爸爸..
叫他爸爸不要衝動...
拉不動之後..就蹲在地上大哭起來了!!
ironwal wrote:
大大所言當然有道理,...(恕刪)


不能說自己有多累,就把問題拋諸腦後,由他人來承擔問題,任由小孩去惡搞,這根本不是一個理由,而是一個推託的藉口,要生就要會教,不是生而不教,我說的是完全沒在管的家長,不是那些很用力管但是管不住的,小朋友不懂本來就是大人要去教,如果今天是親子餐廳,我想每個客人都可以諒解,因為來這裡早就應該有共識,不過一般餐廳或是書局,也不見許多家長管理自己的小孩,更甚者有堆高機作業的賣場,也讓小孩在裡面亂跑,那到時候出了意外算誰的?累阿、沒空、很忙、管不住那都只是理由而已,既然這樣當初就不應該生小孩。
gladiator wrote:
不能說自己有多累,就把問題拋諸腦後,由他人來承擔問題,任由小孩去惡搞,這根本不是一個理由,...(恕刪)


+1

這到底是誰的孩子??
小孩要教
大人也要教~

基本上帶孩子吃飯
我就不會挑火鍋店
挑火鍋店就不帶小孩
畢竟發生事情該怪誰?

不管在家還是外面
我教自己孩子吃飯就是坐在飯桌上
而且這是從吃副食品就該始訓練
餐廳坐不住了
吃玩我們就離開
要跑要跳就去公園~
大人一樣可以在公園聊天

孩子的習慣問題
父母養成居多
不敢說我自己孩子在餐廳一定乖乖坐好吃飯
但是至少不會亂跑亂跳亂搗蛋
告訴孩子這是危險的事情家長有很大的責任

沒教育好的小孩,沒有資格放單飛!

整個討論串看下來,似乎大陸人對「公共場所」的定義還搞不太清楚.....
一次看完好累
看完之後覺得是不是要生小孩?
如果生了絕對要把小孩給教導好
採放任主義的父母們 , 要小心一點喔 .


搶先報/放任兒賣場撞傷人 母過失傷害起訴

張姓女子帶著十一歲兒子到台中市「好市多賣場」購物時,未注意兒子在賣場裡奔跑、追逐、嬉戲,撞倒蔡姓女子致前額撕裂傷、左肩脫臼,被控過失傷害。應訊時,張女否認有過失,表示當時兒子在她後面走,她不清楚這件事,而且沒看到兒子跌倒。不過有當時在場證人和店員指證她未約束兒子在身旁奔跑嬉戲。


檢方調查後認為,張女身為母親,未在賣場裡並約束兒子,也未做任何防護措施,放任兒子在她身後嬉戲奔跑,有明顯疏失,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張女。
ooxx
並不是每個小朋友都會乖乖待在位置上用餐的
若你強制留他在位置上
小朋友也許會大哭大鬧
或許你會覺得為什麼不把小朋友留在家中就好
也許家中沒大人所以才把小朋友一起帶出來
..............................................................
若是我的話
我覺得沒差
畢竟那不是我的小孩
但若是自己的小孩我會很生氣
但並不是你不曾向小朋友教過一些規矩
其實大人都不一定能守規矩了
更何況是這些毛頭小鬼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
今天在板橋"大醬"火...(恕刪)

帶人也就算了
還有帶寵物的
這也算了
人家餐廳外面明明就貼著禁止標語
還把寵物帶入
人跟寵物一起用餐
放任寵物要吠就吠
要跑就跑
一點都不尊重別人的感受
畜生如此
人亦如此
當最後一條河被污染了、最後一顆樹被砍了、最後一條魚被捕了,人類才會發現金錢原來是不能充饑的/克里族印第安人預言
FHK82133 wrote:
說到這個..過年前在...(恕刪)


調監視器畫面就好了
  • 2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