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sccpu wrote:
鄉民們搞不清楚時間先...(恕刪)
照理說 開車衝撞警察就已經可以開槍了, 所以不用考慮時間先後,
警察單位常因為政客們所施加的壓力而就懲處警員, 這一點我非常不認同.
ChihYuan
民視的
有時間看看吧
討論問題不要有政治立場,沒什麼早知如此的問題
只是用槍時機的問題
但是為人父母的,唉~~~~難怪孩子會這樣
子殺人棄屍 父母翻臉不認子
父母親都不願意認錯了,表示這社會真的變了
畢竟古人說的好,養子不教父之過
其實也不要在意警察付三萬的問題,他是基於道義
並非受迫支付
只是許姓少年的母親~~~怎麼沒有監護權咧,這就了不起了,要求國賠的是她,現在又說沒監護權
那監護權在哪?
天機不可洩漏,做莊的怎麼可能會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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