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的鼓手 wrote:
我人撿到你唯一的財物...(恕刪)
法律規定的酬勞,三成是上限,但也沒規定婦人一定要給啊!如果有爭議,當然就是公堂上見。可惜婦人不懂,女大生也沒誠實告知,就是要人家馬上給。在警局強勢的語氣,讓處理的員警看了直搖頭而已。(不然新聞怎麼會報出來?)
酬勞當然是雙方認可的金額,法律只是定一個上限而已。怎麼認可,當然就是以婦人能力負擔得起,覺得心甘情願。
如果今天遇到一個貴婦說要女大生七千的話,女大生當然也可以拿啊!因為法律規定女大生可以請求的報酬的上限是三成,沒有規定他一定要拿多少,重點是這個金額,是否在雙方或第三者(警察)都認同而已。
您丟掉東西,別人沒送回,那就如海角七號電影其中橋段,那警員說的:我就看你卡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