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oue555 wrote:
查了一下,發現我前面...(恕刪)
所以您還是沒搞懂阿?
主辦單位,必須是非營利事業,第一次黑人辦的活動不就是富邦文教基金會舉辦的?
這次不是吧?我說的沒錯吧。
裝不知道?第一次舉辦我相信,第二次辦了,還沒有累積知識,實在很可悲。
不過您說的沒錯,未經立案申請就擅自募捐就是違法,有空去小七的時候看看捐款箱上是不是有內政部核准字號就好摟。
NYPD SWAT wrote:
最後附上99年度內政部登記立案的勸募活動其中之一,我把重點用紅字粗體標示,大家仔細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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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翅」公益募款活動計劃書
一、目的
本會規劃2009以「展翅」公益活動,以募集推展『少女展翅自立生活計劃』、『人口販運庇護所服務計劃』、『聽見兒童少年宣導計劃』及「展翅」公益募款活動計劃之服務經費,以協助家庭失功能的不幸少女展開自立生活、人口販運被害人於安置期間之技職訓練及提昇兒童少年兒童人權。
二、活動時間
99年4月8日起至99年12月31日止
三、活動地區
全國
四、活動方式
(1) 於電視、報章、雜誌、網路等媒體刊登募款公益廣告。
(2) 於捷運、車站、商店等公共場所張貼、發放募款公益廣告。
(3) 開設網路義賣商店,為常態性的義賣平台,義賣展翅工坊作品及本會義賣商品等。 (4) 開拓實體義賣通路,義賣展翅工坊作品及本會義賣商品。 (5) 舉辦戶外活動及記者會,公開義賣、發布募款消息。
(6) 舉辦室內活動,如餐會、音樂會等。
(7) 舉辦網路義賣活動。
(8) 拍攝本會募款短片。
(9) 與企業合作開拓捐款機制-如台灣大哥大「5180-我要幫您行動協募」語音小額捐款服務、超商捐零錢等。
(10) 開拓實體及網路發票捐贈點。
(11) 企業捐贈:邀請企業界訂做專屬商品或提供商品義賣。
五、徵信方式 (1)由本會開立捐款收據予捐款人。 (2)每月於本會網站公佈捐款資料。 (3)每季於本會季刊中公佈捐款資料。 (4)活動結束後,辦理情形及捐款明細將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六、活動經費
科目 內容 金額
設計費 文宣/海報/雜誌稿/燈箱…等 50,000
印刷費 Pvc輸出2000*5份 10,000
海報35元*1000 35,000
單張Dm2元*40000份 80,000
宣傳費 於大眾媒體、捷運、公車等宣傳 300,000
場地費 記者會/餐會場地費*3 70,000
主持費 主持人2000元/人*3 6,000
郵寄費 單張3.5元*5000 17,500
義賣品55*1000 55,000
臨時酬勞費 120元*80小時*11個月 105,600
雜項支出 50,000
總計 779,100
七、經費來源 募款所得支付、本會自籌及合作企業支付。
八、預定籌募金額
新台幣5,180,109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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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字部分,黑人做到多少?有公開多少?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