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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被跟蹤打傷搬家報警的真人真事

5月6日出街,一出新居大廈門口,左邊走來老翁+黑衣男的組合,老翁看小文出來的方向:



小文不轉左,轉右,老翁在後面看向小文,正常過馬路應看車來的方向,他看相反方向:









老翁一過馬路,就站定旁邊這停業西藥房不走了,又看過來,然後轉頭看向來路。仿似在小文走出大廈時“巧合”經過,就為這巧合。





若是大家被老翁這樣關注,心情如何?
他𣎴是唯一一個,還可能是警父。亳無心理困難做得十分明顯不怕你知道他跟蹤。因為小文見過的警父,一模一樣的氣質。儒雅斯文?沒有的。跟蹤犯法,查的話當然能查。可這老翁不怕。不是不怕警察,而是警察可能是兒子,或女兒。

小文次次出大門口都遭遇這種套路。

若只為讓你日日緊張不高興,這心該有多黑。若還有其他意圖,牠們能掌握你實時位置資訊,換了是大家,緊張嗎?年紀大心地壞,沒說錯。

重點是,這些黑心人如何精準掌握小文出門的時刻?這時刻是隨意的,想必有人通過某種途徑,盯著小文在新居的一舉一動,而且能隨時調動老翁。這是什麼人,什麼途徑?什麼目的?除了看出門時間,是否還盯其他?大家,如果這種如影隨形的監視及老翁跟蹤發生在自己身上,心情如何?
會諒解嗎?
會報警嗎?
你們那裡的警察,能幫上忙嗎?
會叫你們請保鏢嗎?

轉右走到左邊,前邊有間藥材鋪,女店員遠遠就在門口盯



向前幾步的前方,有白衣老翁站在行人路遠遠盯望。



這種情況下,大家會繼續前行嗎?
小文索性過馬路對面,看見這白衣老翁旁邊又走出一老翁盯



街尾有大垃圾筒,小文本想去扔垃圾,右邊有一老翁又剛好提著垃圾走向同一垃圾筒,哪有這麽巧:



去倒垃圾的老翁後面,有另一老翁過過下馬路,忽然在馬路中間轉身看向不再走向這垃圾筒的小文:



這條街不斷被盯小文已經Z字形不斷重覆橫過馬路,仍然不能順利倒垃圾,要再越過兩個街口去另一個垃圾筒,
沿途有:



到另一垃圾筒扔了垃圾,有一老翁橫過馬路走過來



進入閙市,站在路邊一老翁忽然轉頭看過來



牠的另一邊,有白衣老翁正走著,看過來



從菜檔走出,一女人推單車入菜檔路:



一老翁在路中間走著,忽然轉頭看過來



回到新居樓下,一女人迎面走來



一黑衣男在後面跟著



05:30,樓下電單車發出陣陣怒吼,像在不斷加速引擎聲增大,又沒離開,來來回回,吵了5-10分鐘。
小文活出了億萬富翁的派頭
需要請保鏢
可是小文明明失業
失家
還失財
中醫師都還沒找到
就要花錢買密錄器
拍的是美人 美景 也罷了
拍的卻是老翁
還可能是警父

日日的寫作題材是美人 美景 也罷了
卻日日寫老翁
換了是大家
心情如何

跟蹤的人終歸要遮掩
因為跟蹤不能明著來
可這些跟蹤老翁
不止大模斯樣的跟
事發還會翻臉

即使警察兒子就在旁邊
是警察都不放在眼內
還是警察指使了老翁
公權力很好用
這樣用合適嗎

這社會
反著來
需要請保鏢的
未必是億萬富翁
跟蹤的
惡過被跟蹤的
肆無忌憚
不怕你知

就如你頭暈過
就以為去過拉薩了嗎

頭暈的
不一定去過拉薩
去過拉薩的
也不一定頭暈
現在請保鏢,竟也成了這理

當然大家可以反駁
你需要請
或者警察認為你需要請
不代表請得起
請保鏢依然是身份地位的象徵
就像萬萬聲的貴價手袋
需求不等於能力

只用一百幾十元手袋舊了就扔的小文,無言以對
小文對貴價手袋沒需求,有也不介意,沒有也沒問題
可是對保鏢有很大需求
每次出街
都想召喚保鏢
把前面路中間盯望的老翁搬開
阻止可能是警父的老翁從後面接近
如果有保鏢在旁
警父還敢不敢衝
對女性衝過來那不代表勇敢
欺善怕惡仗勢欺人沒說錯
如果警察正常運作
或者沒老翁跟蹤
這需求就不會存在
如今這跟蹤問題
竟成了比微積分還深的難題
用一條公式,計算下海水有多重。。。。。。
實時位置資訊洩漏活成靶子,微積分的變量要計入保鏢和老翁,以及警察,難過計大海海水。。。。。。

為什麼要指使老翁跟蹤
是因為老翁更聰明、比年輕人更高效?
大家猜測下指使大量老翁的心理!

使用了公權力,若得不出個為國為民的結果
說得過去嗎?
小文不是民嗎?
若犯法,為何不是上法庭,而是被肆無忌憚的跟蹤至崩潰
不上法庭而是長年累月地跟蹤至受傷生病失業搬家,本身就是問題
哪個正常社會這樣
這又成了個何為民何為法何為執法的問題
有沒有深過微積分。。。。。。
若只是為洩私憤
這樣使用公權力至無權無勢的普通人崩潰
真的好嗎

若不是公權力,能讓警察不調查本身就是一種公權力
何況這樣多的人若是私人養得起並調度,想想這可能性

然後才是為什麼、指、使、老、翁、
今日出街,是問你服未系列。
一出新居大廈門口,是這老翁:



然後一分鐘內發生一系列事件。
轉右一瞬間,老翁面前橫巷,開出一輛綠的士,並有白衣女人走出此巷,同時左邊對面馬路同時有兩女人走來:





老翁今日先看他的右邊,那是車來的方向,再看向左邊,然後想看後面直至見到小文



黑衣女走向老翁方向






紫衣女望向小文



人多車多的樣子,老翁沿停業西藥房方向走去,小文轉左過馬路,忽然一輛超級大車駛至,似乎想泊至對面停車位:





小文在這裡住了幾個月,對面停車位通常停泊正常長度的私家車,這種超級長車從未見過停在這裡,究竟這種長度準不準停這裡,是疑問,路邊收費咪錶怎可能收一輛私家車和這種長度及高度是私家車幾倍的車同樣價錢的泊車費用?

不理它,小文過馬路,向長車車頭仍有幾米寬度的空位走去。長車明明有足夠位置駛至路邊停下,卻忽然向路中間向小文方向開出,密錄器鏡頭下長車過於接近大到變形



小文被逼停在路中間。大家可對比上下兩圖長車和前車的距離變化,就知道長車停車有沒有必要從路邊開出路中間至小文旁邊。

小文當時以為長車在路邊稍停然後離開,畢竟從未見過長車停這條街,就走向長車車尾繼續過馬路。長車卻忽然倒車,繼續阻擋去路。倒車怎可能是這樣倒的,它原本已停到路邊!小文繼續被逼停路中間,這一瞬間,左邊同一條橫巷又有私家車開出,小文前面馬路、長車車尾方向有老翁踩單車而至。車輛像從四面八方而至,而自己仍停在路中間。








老翁的單車擦身而過,而小文被夾在單車及長車車頭之間無法動彈,變故發生極快,沒空間及時間讓小文反應。若這些車及人都是故意安排,就等小文走出大廈遭遇連串變故,這,確是不殺之恩,他們完全有能力讓小文死在路中間。

單車過後,長車退回路邊,小文終於穿過長車尾到達對面行人路,一黑白衣男子站長車旁低頭看著白紙,小文經過時他抬頭看小文,頭慢慢抬起





小文忽然想起這長車不就是傳說中的半夜坦克嗎?為何白天在這裡出現?於是走回頭打卡



這時旁邊走來一女人看著小文笑,那黑白衣男子重新低下頭






小文走向街尾的大垃圾筒,忽然發現左邊藍衣老翁提著紅色膠袋,也走向右上角的大垃圾筒,他轉頭看小文



小文決定去一個街口外另一大垃圾筒扔垃圾,誰知到那裡發現今日沒放大垃圾筒。只好提著重而大的垃圾袋,去頗遠的垃圾站扔。

沿途忽然從路邊竄出看小文的老翁



到垃圾站之前在窄通道上迎面而來的黑衣人



小文搭地鐵到中學站,準備沿海邊走走。在月台上搭扶手電梯下大堂時,轉彎處走出黑衣老翁老嫗



出閘後轉左,只有這條斜斜向上的山路過天橋通向海邊,前邊站了個白衣老翁,而且位置不固定,會從離小文較近的A位置走到更遠的B位置,即一路走過去都會看見他而不僅僅是經過





小文轉身離開,重新搭地鐵去更遠的石田站,再將海邊路倒過來走。這趟中學站之路仿似就為了過來去一趟廁所。

到了石田站先穿過一商場,藍衣女保安迎面而來


小文是臨時改主意到這站,保安是怎麼得到消息?又為什麼要走出?一個商場走出是偶然,個個商場這樣不是!

晚上回到新居大廈對面,停業西藥房旁邊有黑白間條男穿過馬路,走向小文居住的新居大廈,似乎在大廈旁邊空地放垃圾,然後走過大廈門前,看向小文方向,過馬路走過來









讓小文保留隱私,包括實時位置資訊,是不是過份要求?

洩漏隱私一事若出自官方,公權力下怎可利用此資訊精神上欺辱受害人?

若不是出自官方,警察又為何不查,聽任事件沒完沒了年復年地進行?

哪一個正常社會會這樣?
jhsea
jhsea 樓主

小文若果出事,警察第一個要被追責,想想警察會有什麼藉口?牠們要作惡的話,是不是要盡量天衣無縫,看起來是小文惹事在先,或者看起來就是巧合,或者是外表看不到傷口但實際上已受創而無法證明。。。。。。這些

2023-05-10 14:07
jhsea
jhsea 樓主

甚至不需動手,只須讓你有這種恐懼。。。。。。這是正常社會嗎?

2023-05-10 14:13
這世間是真黑暗啊!
叫天不應!
是警察之禍!
是警察,傷天害理!
01:30,半夜推車仔又出來
輪子碾過地面的聲音,半夜響徹天際
發生在車輛引擎聲過後
黑夜和白天一樣熱鬧

不止輪子聲
推輪子的人在大力撞擊,boom` boom

04:38,推車仔同時,伴隨金屬拖地刺耳聲,沿街拖過去,再拖過來,引擎聲,人語聲,鳥聲,一個多小時,至天亮。

小文的隱私洩漏,越投訴什麼越來什麼,實時位置資訊洩漏,這些人精準掌握位置,去年9月向房子署電郵投訴原居所藍衣女保安在爭執現場煽風點火,第二日早上出門即刻被老翁U字形跟蹤並毆打,然後老翁聲稱不認識警察聲稱證據不足,就將老翁放了,小文的投訴電郵洩漏乃預知警察輕縱應該都是原因,還可能包括老翁受指使故意在出門時製造傷害。之後每月一單,小文月月受傷生病至失業搬家。現在仍然一樣,這些人利用非法得到的隱私,進行打擊或者報復,製造噪音阻止睡覺,是手段之一。

問隱私是如何洩漏出去,若來自官方,怎能名為公實為私,讓隱私洩漏的人受到巨大傷害,連睡眠都阻止,出門必有變?

若不是來自官方,為何警察不查?小文隱私洩漏恐怕無人不知,不要說警察不知道,施害者只要聲稱不認識,警察就放人,聽任傷害持續發生。好像不認識是保命符,好像隱私洩漏沒發生過。
剝奪睡眠是傳說中的監獄酷刑
但受刑不需入獄
只要隱私洩漏
實時位置被人精準掌握
隨時可以作為打擊報復的手段
還聲稱不認識

牠們不能讓你入獄
但能讓你受刑
一晚接一晚
製造噪音
讓你無法睡覺
損害錢都買不回來的健康
外表沒有傷口
怎麼證明傷害

當真不能查嗎?
事過必留痕跡
只看查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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